-
這取決於你的朋友在與另一輛車相撞時是否有過錯,以及單位的規章制度是否對此有規定。 如果你的朋友沒有過錯,或者他的過錯沒有達到解雇的程度,那麼解雇可以被視為非法解雇。 如果朋友的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願意續簽,勞動合同終止,你也必須給你的朋友經濟補償,補償金額為每服務一年乙個月的經濟補償。
-
這取決於交通事故的嚴重程度以及您的朋友的過錯程度。
-
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但是,這可能不一定得到支援,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我個人認為,本案中職工有過錯,因為司機在交通事故發生後沒有報警,違反了普通人的注意義務,從而給公司造成了損失,符合《勞動合同法》中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因此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但是,作為勞動者,您仍然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來爭取它。
以上,希望能幫到你。
-
首先,首先要確定你的朋友在事故中是嚴重疏忽還是故意的!
二、關於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不符合就業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不按用人單位要求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關於賠償。
第四十七條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說實話,根據具體情況,很難獲得賠償。 本案中,員工作為司機發生交通事故後未報警,違反普通人的注意義務,可依照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解雇該單位,無需支付賠償金!
但是,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
您好,對於您描述的問題,律師回答如下:
首先,您需要確認與雇主的僱傭關係的事實,例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和工作過程中的檔案。
其次,勞動關係確認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償還社會保險和工資。
第三,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乙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乙個月的遣散費作為代償金。
四、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的,應當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五,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經濟賠償,賠償金額為經濟補償金額的兩倍。
六、協商不成的,攜帶相關材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祝福!
-
《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時,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
沒有它的單位會愚弄人。
-
第一點是你工作的公司明顯違反了勞動法。
第二點是工作時間是關鍵,勞動法規定工作三年後可以延長合同,工作滿15年後員工無過錯,公司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房東可以和這次被解雇的員工一起去勞動仲裁。 我相信你會贏的。 首先,員工不能無過錯就隨便解雇,即使被解雇,也要給予一定的補償。
這麼說吧,公司停薪是自己的制度,不受法律保護。 在解雇之前,你的工資不會少,這件事情真的是一場官司,那麼所有的工資都會在解雇的截止日期之前發放,解雇後你會得到補償。
-
自己做你的工作? 如果只是辦理離職手續,關鍵是要看辭職原因,如果是個人原因,那麼您將無法獲得經濟補償和失業保險金,辦理手續時請留意終止勞動關係原因一欄的文字!!
如果發生你提到的第二種情況,你一定要做好證據收集工作(錄音和錄影),以備將來發生糾紛時作為證據。 不管公司讓你去不上班,只要你能進公司,你就可以(注意收集證據),一定不要給公司留下虛假的藉口。 如有必要,工資問題可以通過勞動監察局解決。
-
合同期內,用人單位解雇員工,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一是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二是給企業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第三,它受到國家制裁; 第四,他們因工作或疾病而無法工作。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無故解除勞動合同。
您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並提供可以證明您身份的東西,例如合同、在職證明、考勤卡或工作服等,並要求勞動部門保護您的合法權益。 我相信該部門會支援您的合法請求。 祝你好運!
-
1.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訴訟時效為一年,自權利已知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計算。 一年後,仲裁局將不再受理該案,如果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在確定期限屆滿後駁回訴訟。 但是,如何計算“明知權利受到侵犯”的日期更為靈活。
2.拖欠的加班工資應予補足。 加班費按 8 小時小時工資的乘數計算3
如果您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您可以領取失業救濟金。 因違反勞動紀律等原因被解雇的除外 4年假 1 年零 5 天,少於 10 年,每年 5 天
等同於 26等同於 1
-
建議您在網際網絡上搜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監察、仲裁相關規定》。
-
建議您申請勞動仲裁,以下是您可以爭取的權益。 在證據方面,只有李某能證明你在公司全職工作時在笑和打擾,比如工資單、工作號、考勤記錄等,如果能找個證人替你證明就好了。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勞動者受僱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雖然你和公司只是口頭約定,但勞務由你提供,公司接受勞務並支付給你,不影響勞動關係的建立。
2、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職工必須依法參加社會制度並繳納社會保險費”,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至少要繳納五種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單位也應該為你補保。
3.《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您也可以向公司索取這部分費用。
4、用人單位因《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
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申請勞動仲裁,保障您的合法權益。
這個單位有乙個點。
因為您的勞動合同終止的原因是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期滿時終止勞動合同,而不是因未到期的裁員而提前終止勞動合同。 裁員和解雇需要從入職開始就進行補償,因為《勞動合同法》實施前的規定是一樣的,裁員必須支付遣散費。 >>>More
1.對員工的處罰和解雇,往往員工拒絕在通知書上簽字,導致企業的處罰和解雇被認為是無效的或違法的,那麼企業在日常生活中應該怎麼做才能避免敗訴呢?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