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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起這麼久了,我不想結婚。
為什麼花了這麼長時間?
如果你關心她,就給她乙個解釋。
相反,如果你想放棄它,你也應該提前做好計畫。
如果你做得不好,就很難獲得壞人的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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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出於感激而娶她,因為這會傷害你和她。
結婚是一輩子的事,不要操之過急,否則你會後悔的。
如果你不愛她,就告訴她!
如果您有任何問題,請及時詢問我,我會盡快回覆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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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結婚,別的都不結婚,已婚的人,最好和你有相似的生活習慣和品味,否則婚後問題會越來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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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問題真的很尷尬,就看你了,仔細觀察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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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建議你這段時間不要急著結婚。 因為婚姻不是最終的結果。
很多人說自己是為了愛情而結婚,卻忽略了乙個問題,在即將結婚的時候,一方提出無理要求,另一方無法滿足,最後分道揚鑣。
我現在的心裡還亂糟糟的,我根本無法接受這個結果。 我完全想不通,我們之前說過要結婚,可是她為什麼要結婚,卻暫時改變了主意? 我真的不再理解她了,她不再是那個愛我的人了。
她和我從大學畢業後開始工作就開始談戀愛了,我們已經相愛了四年了。 這四年,我們一起經歷了工作的艱辛,生活慢慢好起來的喜悅,一起哭,一起歡笑,雖然我們只是戀愛,但可以算是“遇難情侶”。 我一直認為,我們之間的感情沒有乙個人或什麼可以分手,我早就把她當成一家人,她也說過我這輩子都不會結婚。
我們約定結婚,約定訂婚後在我家買房,然後回家工作,過著只屬於我們兩個人的生活。
結婚是我們共同的目標,也是我工作的動力。 我會永遠把她放在我所做的一切的中心,首先考慮她。 正是因為想到將來有她在我身邊,我才總覺得很幸福。
我們一邊工作一邊談婚事,本來說是五一假期訂婚,但後來她改了,說不如端午節訂婚! 她說她想在訂婚前和她一起去另一次旅行。 我已經把她當成妻子了,這麼簡單的要求我當然會答應。
時間過得很快,轉眼就是五一勞動節了。 因為我們提前做好了旅行計畫,所以假期我們一起去杭州玩。 在去戲的路上,我們還是關係不錯的,婚後還是在一起聊著事。
然而,自從旅行回來後,她開始改變主意。
差不多到了我們訂婚的時候,我不明白她突然做了這樣的事情。 我問她什麼都不肯說,我不知道為什麼。 她說她會考慮的,我相信她會尊重我的意見,畢竟我們一開始就同意了。
如果她確定她就是她一開始所說的那樣,那麼我也會尊重她。 然而,她不但沒有尊重我的意見,反而又改變了主意,所以真的很不舒服,我不知道我該不該結婚。 最後,我們選擇冷靜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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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感情好的時候,拿到證書是很自然的,這是家庭的責任。 結婚證代表夫妻之間法律關係的確立,是夫妻雙方依法合法登記結婚的證明。 它具有以下意義:
1.法律意義:結婚證是夫妻之間法律關係的法律證明,具有法律效力。
2.社會意義:結婚證代表著男女雙方在親朋好友面前的共同承諾和責任,標誌著男女家庭的正式建立。
3.財產意義:結婚證是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依據,在離婚等情況下具有重要作用。
4.生育的意義:國家規定,結婚證是夫妻雙方合法生育的前提條件之一。
結婚證是夫妻之間法律關係的重要標誌,既保護了夫妻雙方的合法權益,又體現了社會穩定和家庭和諧的特殊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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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人生有很多不確定因素,如果你愛他,就結婚,如果你不愛,選擇你喜歡的人,結婚一輩子,你不能委屈自己,你必須遵循帶上自己魯姬內心吉祥帆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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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不該嫁給他,穆伏詩自己最清楚,如果你願意快點嫁給他,那麼你隨時都可以,如果你不願意,那就不要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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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看看他的條件是否良好,家庭狀況,他的外表和身體健康,他的工作性質,以及他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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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乙個非常個人化的問題,需要考慮許多因素。 以下是一些建議供您參考:
1.理性思考:在做出任何重大決定之前,一定要理性思考並考慮各種可能性和後果。 你不能只是決定結婚而忽略其他因素。
2.溝通:如果你對這個人有真摯的感情,建議在考慮結婚之前進行深入的溝通。 討論彼此的價值觀、人生目標等,確保你們能有乙個穩定和諧的婚姻關係。
3.情感考量:婚姻不僅僅是乙份契約,只是一層社會開支。 感性因素在婚姻中也很重要,比如愛情、浪漫、相互吸引等。
4.自我意識:在考慮是否嫁給某人之前,您需要充分了解自己,並清楚自己的需求和希望。 理性審視你們是否願意在婚姻中給予對方,是否擁有共同的人生目標和價值觀。
5.未來規劃:婚姻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未來規劃需要考慮。 例如,你們是否有共同的財務目標、子女教育、職業規劃等。
總之,能不能嫁給乙個合適的人,但不是很靠深思考自己的感受、價值觀、未來的生活,理性對待各種情況,做出自己的決定。 希望以上建議能幫助您做出更好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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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應該嫁給他,取決於你自己的意願,以及你是否選擇了合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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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娶她。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禁止結婚包括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也就是說,從有共同祖先的一代,第一代,依此類推。 如果表兄弟結婚,雙方的外祖母屬於第一代,雙方的母親屬於第二代,表兄弟結合是第三代。
中國民法典規定,三代以內禁止結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親結婚。 《民法典解釋》原文如下:“(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包括:破壞早期病灶。
1)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也就是說,同一父母的孩子不能結婚。
2)不同世代的叔叔、叔叔、阿姨、叔叔、阿姨和侄子。也就是說,叔叔(叔叔)不能娶兄弟(兄弟)的女兒; 姨媽不能嫁給兄弟的兒子; 舅舅不能娶姊妹的女兒; 阿姨不能嫁給姐姐的兒子。 “父親和孩子之間只有三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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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有點反常:
1.你男朋友從來沒有帶你去過他家,你擔心什麼? 在做出決定之前,我們是否必須更深入地挖掘? 您想盡快找出原因,看看是否有問題。
2.你把他帶回家了,這意味著你已經判斷了佛經,開始接受他。
3.之前男人沒有接受你,你已經接受了男人,這就是問題的本質,表面上看似挖鄭是不去的問題,但實際上有點嚴肅的基礎,所以要盡快找出原因。
4.女人要找的是:愛她的人,比她愛的人好,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
顯然沒有必要繼續下去,至少她很討厭你,但只要她對你還有感情,她就不會忽視你的醉酒,所以很明顯,沒有繼續下去的可能,也沒有必要!
你好兄弟? 一般來說,不能做情侶做朋友還好,但是從朋友發展成情侶很容易,如果從情侶回來做朋友很困難,你就把她乙個人留在學校,也許你很難過,不知道這半年來你有沒有聯絡過她? 如果你們從學校畢業後就分手了,半年沒有聯絡,那麼你們現在突然聯絡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