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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和C簽訂的合同的有效性是什麼,為什麼。
它既無效也不無效,但效果有待確定。
擅自處分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只要得到權利人的承認或者無權處分權的人以後取得處分權,即生效。其依據是《合同法》第51條。
在本案中,由於乙在事後沒有取得所有權而甲提出異議,合同無效。
C 可以獲得印章的所有權以及原因。
如果丙是善意的、不知道的,並以正常的市場價值進行交易,並且交割行為已經完成,那麼丙就可以取得所有權,滿足這三個條件是構成善意取得的關鍵。 其依據是《物權法》第106條。
善意取得是產權規則,而合同規則是待確定的合同規則,這兩個概念是不同的。
2.乙是否有權主張強制執行抵押權以及原因。
有權主張它,但法院不會支援它。
不動產抵押權是在登記時設立的,依據《物權法》第187條。 未登記的抵押權依法不成立,因此不能作為抵押權使用。
乙要求丙承擔保證連帶責任的請求應予支援,理由應當予以支援。
它應該得到支援。
當事人未約定擔保方式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應當按照連帶責任擔保承擔擔保責任。 其依據是《擔保法》第19條。
3.因為老母雞被黃鼠狼帶走了,A拒絕付錢,應該支援嗎,為什麼?
不支援。 在這種情況下,交付行為已經完成,交付型別為占有修改,交付自雙方協議生效之時起完成。 它以《物權法》第27條為基礎。
如果合同的賣方已按照合同約定交付貨物,但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價款,則屬於違約,賣方的權利之一是要求買方實際履行合同並支付價款。 其依據是《合同法》第107條。
誰擁有雞蛋,為什麼。
同上,在所有權變更的情況下,交付在協議生效時完成,雖然母雞仍歸乙所有,但乙已將母雞的所有權轉讓給甲,那麼母雞產下的蛋屬於果實,根據所有權原則,果實歸甲所有。 它以《物權法》第116條為基礎。
觀點和樓上大家不一樣,我不敢指望你相信我,但我希望你能相信法律,也希望通過案例分析的機會,我能和你有很多**。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祝您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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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效。 乙、丙簽訂的合同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已經履行。
丙擁有所有權,丙善意取得所有權
2. 不能斷言未履行註冊程式。
應予支援,當事人未約定擔保形式或約定不明確的,應當按照連帶責任擔保承擔擔保責任。
3.不支援,貨物已交付甲方,歸甲所有,質權人有權獲得質押產生的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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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乙與丙簽訂的合同有效,乙無權處分玉石,但雙方約定符合訂立合同的條件,因此合同有效,玉石是善意取得的,因為玉石是善意取得的,付款和交付已經完成。
2)C可以取得篆的所有權 C已經善意地取得了玉石的所有權,並且加工使玉石的價值大大增加,這是一種附著行為,而附著行為是原始的取得。
2 (1) 乙有權主張抵押權 由於當事人同意抵押住房設施,雖然抵押登記尚未完成,但由於登記只是宣傳和公眾信任的手段,不能作為抵押無效的理由。
2)未約定擔保形式的,推定為連帶擔保。乙的請求應予支援。
第3(1)條不應支援完成風險轉移的交付。 拒付是不合理的。
2)A所有:雖然雞沒有交付,但已被A購買,其生產的果實應屬於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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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B-C 合同有效。 它不是非法的,也不違反意志自治的原則。
2)C取得印章的所有權。C是善意獲得的,並支付一定的對價。
2(1) 編號 登記是抵押貸款生效的必要條件。
2)支援。3 (1) A 必須支付。 動產所有權的轉讓以交付為條件,風險已經轉移。
2) 返回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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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乙丙的銷售合同有效,因為乙是以市場價格**向不知情的丙出售的,而丙是善意的第三方。 因此,甲不能要求丙歸還標的物。
2)由於丙是善意的第三者,並且銷售合同有效,因此丙從甲處獲得所有權,因此,丙可以處置自己的寶石來製作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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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怎麼能說人車分流可以改變
在買房之前,周和其他業主在宣傳冊、沙盤、廣告片等宣傳資料中看到,他們購買的社群配備了人車分流設施和室外游泳池。
但後來業主了解到,在開發商天府公司向有關部門提交的施工方案中,小區並不是人車分流,天府公司在竣工驗收合格後,通過用草皮覆蓋地面車位,製造人車分流的“假象”, 有關部門發現後,立即責令天府公司整改並恢復地面停車位。至於“室外游泳池”,則屬於違章建築,不能使用。
業主與天府公司洽談時被告知,《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其保留修改小區布局的權利,宣傳資料中包含的內容未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解讀:“霸王條款”的生存空間越來越小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劉佳表示,《民法典》施行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條規定了合同中不包含標準條款的情形,即提供標準條款的一方未履行提醒或者說明義務的, 導致對方當事人不注意或不理解其有重大利益的條款的,對方當事人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內容。
因此,開發商作為標準條款的提供者,不僅要公平地設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還要履行向對方提示或解釋的義務,否則不能視為雙方就條款內容達成一致,不得將條款內容納入合同或進入有效性評估範圍。
《民法典》實施後,標準條款適用的相關判例表明,條款制定者利用其地位優勢創造“霸權條款”的空間將越來越小,市場交易將更加公平和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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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強首批無權**的30條被子,經李剛追認,有效**,無權要求撤銷。
王強第二批30條被子沒有**權,不被李剛認,無效。
2、王強承擔第二批皮褲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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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強和李剛的行為是**與**之間的民事法律關係,包括合法**和越權**。
客戶李剛委託**人王剛購買100頭牛字型是合法有效的,雙方自願表達意向受法律保護。
不過,王剛購買30條腰帶是超權的,也是第一次得到李剛的認可,效果很好。 第二次買了30條腰帶,未經當事人同意,屬於越權,不受法律保護,是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
2:王強支付了第二次購買皮帶的費用,即他承擔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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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情況下,如果甲與乙之間有合夥協議,則確定合夥關係。 合夥人因公務行為給第三人造成損害的,合夥合夥人應承擔連帶責任。 因此,C 可以向 A 或 B 提出索賠,或同時向兩者提出索賠。
基於上述連帶關係,如果甲無力支付,乙應當支付。
當然,在發生交通事故時,肇事者一般有過錯,B可以基於A的過錯要求A承擔大部分賠償。 乙在支付賠償金後可以向甲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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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C應向A主張權利,其次,應以A的個人財產進行賠償,如果A無法賠償,C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拍賣、出售或清償對甲方個人財產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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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撞到C,哪怕是辦公室事故,辦公室是兩人之間的合夥企業,合夥企業應該賠償C。 但C必須向A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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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自使用者:江琳玲。
個案研究。 37.甲、乙、丙三人同意共同出資30萬元設立合夥企業,約定三人各出資三分之一,約定甲為合夥企業負責人,15萬元以下事項可單獨辦理決定。 在合夥過程中,甲單獨與善意第三方簽訂了購買生產資料的銷售合同,金額為24萬元,仍欠對方24萬元,而合夥組織共計財產2萬元,無力償還。
為此,對方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 對不起:
1)乙、丙能否以甲違反合夥協議為由,拒絕承擔甲與第三方簽訂的24萬元買賣合同的後果?為什麼?
2)如果甲、乙、丙需要承擔貨物24萬元的責任,各自應承擔多少?解釋原因。
3) 債務應該如何清償?
38.A 有三個孩子,A、B 和 C。 其中,A因吸毒離婚,女兒與C均未成家。 2003年,A去世,留下遺產15萬元。 c他會為了繼承遺產而殺了他。
問:(1)誰是甲的法定繼承人? 繼承的順序是什麼?
2)可以繼承財產嗎?為什麼?
3) 甲的150,000元遺產應如何分配?
對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和合夥企業外部代表的限制,不得反對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人。 (2 分)。
2)每人應分別承擔80000元,(2分)因合夥人未約定損益分配比例,應按應問的詢問: 問: 問:
很多軟體和遊戲即使安裝在其他磁碟上,也必須寫入C盤,這是必須的。 而你解除安裝軟體,表面上是完全刪除的,其實C盤裡寫了一些東西,這個塊需要手動刪除,乙個乙個的識別再刪除,而且大部分都在隱藏的資料夾裡。例如,開啟C盤,點選使用者,開啟管理員,右鍵顯示appdata,進入後有三個檔案(不要刪除系統項),裡面有很多東西你解除安裝了,但軟體還是寫在c盤裡,你要記住你已經刪除的軟體的英文名稱, 然後進去識別彼此相鄰的刪除,。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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