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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違法,您可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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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未簽訂勞動合同而辭職或被解雇的,工資應從入職之日起計算,結算至工作最後一天。 此外,勞動者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迅速消磨押金、經濟補償、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最長11個月)、加班工資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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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視情況而定。 仲裁期間是否支付勞動者工資取決於幾個條件:一是看勞動關係。
是否存在; 二是看員工是否提供正常的勞動,如果兩者都是,那麼鄭索亮無疑要交工資; 如果仲裁期間沒有勞動關係,當然不能要求勞動者支付已經解除的工資,如果因企業單方解除勞動關係而不存在勞動關係,則取決於勞動者的個人申訴。
如果有恢復僱傭關係的請求並得到支援,則在仲裁期間有工資; 對勞動關係解除沒有補償或者補償的,不能再要求支付工資。 勞動爭議調解與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而發生的糾紛; (二)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三)因免職、開除、辭職、辭職而引起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原因。
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糾紛; (五)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
或損害等;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三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依法按照合法、公平、及時、調解的原則,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要求工會或者第三方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在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協商、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勞動報酬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醫療費、經濟補償金、工傷賠償金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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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視情況而定。 仲裁期間是否支付勞動者工資取決於幾個條件:一是勞動關係是否存在; 二是看員工是否提供正常的勞動,如果兩者都是,毫無疑問會支付工資; 如果在仲裁期間沒有勞動關係,被終止的配偶當然不能要求支付工資。
1、緊急辭職工資扣除是否合法。
緊急辭職扣工資是否合法,視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員工匆忙辭職,單位最終同意員工辭職的,公司應向員工結算工資,雙方不得因勞動關係終止而追究對方的責任,不得要求對方支付賠償金或補償金, 扣減工資是非法的;
2、員工匆忙辭職,單位不同意辭職,員工直接離職
1)如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拖欠工資、未繳納社保、單方面搬遷調動談判失敗、未提供勞動條件等,員工無需事先通知,可隨時提交書面辭呈,立即離職,無需公司批准, 公司不僅不能扣減工資,員工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向他支付剩餘的工資和經濟補償,每工作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並辦理辭職手續;
2)如公司沒有違法行為,員工有離職前交出工作的義務,如員工因員工緊急辭職給公司造成實際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公司可以以此為由扣除員工的工資。
2、勞動仲裁如何支付工資。
勞動仲裁期間,勞動者仍受僱於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當年正常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資; 仲裁期間不存在勞動關係,用人單位無需支付勞動者工資。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不得以實物或貨幣代替支付。
3. 如果我的工資在仲裁期間支付,我該怎麼辦?
仲裁期間不一定不會有工資,具體要看情況。 仲裁期間是否支付勞動者工資取決於幾個條件:一是勞動關係是否存在; 二是看員工是否提供正常勞動,如果兩者都提供,那麼單位就應該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
如果雇主堅持不給雇員,那麼在仲裁時,您可以新增仲裁請求:即要求雇主支付您的正常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和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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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 佣金糾紛是勞動爭議中的勞動報酬糾紛,勞動報酬糾紛屬於勞動仲裁的範圍。 勞動關係終止時,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應當責令勞動者限期支付。
《勞動銀行糾紛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限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機關請求救濟,或者另一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從中斷之時起,重新計算仲裁時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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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行。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結清勞動者的工資,不結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應當責令限期支付。
還行。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結清勞動者的工資,不結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勞動監察大隊責令勞動者限期支付。
Myojin,《勞動合同法》。
第79條.
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應當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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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 倍。
雇員可以要求雇主從受僱的第二個月起每月向雇員支付雙倍工資,但不得超過11個月的工資。
具體來說,根據單位員工的實際工作年限確定,不簽訂合同的雙倍補償按11個月的工資計算,其次,如果公司不繳納社保,可以要求繳納社保,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式:
勞動合同主體由特定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組成,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是用人單位,如企業、事業單位、事業單位、組織等,另一方當事人是勞動者本人。 勞動合同雙方必須具有合同主體的資格,用人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身份,私營企業必須具有主體公民身份。
勞動者必須具備工作和工作能力,身體健康,初中以上學歷,在實際表現良好。
勞動合同草案一般由用人單位提出徵求被錄用職工的意見,也可以由被錄用職工的人事部門和企業的行政代表辦理。
勞動合同簽訂前,用人單位應當如實向被錄用的勞動者介紹用人單位的情況,被錄用的勞動者也有權提出自己的意見和要求,經充分協商並達成協議後,雙方應當用毛筆或鋼筆填寫勞動合同, 並簽字蓋章。
勞動合同簽訂後,應當向當地勞動行政機關申請核實,並報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主管部門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