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何登記結婚? 5

發布 社會 2024-05-05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婚姻法》第8條規定,一男一女結婚,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獲得結婚證就確立了夫妻之間的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婚姻登記是確定婚姻關係成立的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婚姻登記手續比以前大大簡化,不再是一件麻煩的事情。 雖然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婚姻登記的程式存在一定的差異,但總的來說,它們都要經過三個程式:申請、審查和登記。

    如欲結婚,男女雙方須親自到一方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並填寫結婚申請書。 結婚申請必須由雙方親自出席,不能由一方單獨申請,也不能委託他人申請**。 申請時應攜帶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檔案,如果當地有強制婚姻檢查規定,還應攜帶婚前體檢證明。

    離婚人申請結婚或者再婚時,還應當攜帶離婚證明書或者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調解書或者准予離婚的判決書。 然後婚姻登記機關會審查申請人的結婚感情和提交的材料,如果滿足結婚的所有條件,將當場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如果您不符合標準,您將被告知原因。 離婚男女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再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先登出其離婚證,再簽發結婚證。

    從獲得結婚證之日起,兩人的婚姻關係就正式確立了。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也可以拿到集體戶口,可以靠老公戶口結婚

    只要帶上集體戶口簿和身份證,就可以去。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一般來說,持雙方戶口簿和身份證到任何一方民政部門就夠了,也可以不帶戶口簿到轄區出具證明。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用集體戶口就好了,然後就可以拿身份證了。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要獲得結婚證,男女必須向其中一方登記的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辦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戶口簿原件、男女結婚證。

    2.完成結婚宣告。 提交宣告後,貼上**,蓋上鋼印,就可以拿到結婚證了。

    法律依據:《清綠內地居民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申請婚姻登記的,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2)簽署宣告,證明他或她與另一方沒有配偶,並且與另一方三代以內沒有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出示下列證明及證明材料:

    1)有效通行證和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員公證的證明,證明本人無配偶,與另一方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一般情況下,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方式如下:結婚雙方必須到結婚雙方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登記手續,並向婚姻登記機關出示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必要檔案和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49條。

    一男一女欲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民法典》第1046條。

    婚姻完全是男女自願的,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也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干涉。

    第1047條 和平。

    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1048條.

    禁止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通婚。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1.婚姻登記條件。

    1.男女必須自願(獨立)結婚。

    2、結婚年齡:男22歲,女20歲。

    3. 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三代以內雙方及旁系血親無直系血緣關係(獨立提示)。

    2.提交結婚登記的檔案。

    1.我的永久居留簿和居民身份證(可以接受一代和兩代)。

    2. 我沒有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裸頭彩色照片**(可現場拍攝)。

    3.婚姻登記手續。

    1、男女均需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持所需證件,共同向一方常住地的區、縣級民政局(或鎮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各自填寫《婚姻登記申請書》。

    3. 雙方須親身在婚姻登記官面前簽署或按手印《婚姻登記申請書》。

    4、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雙方提交的檔案和宣告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應當批准登記。

    4、婚姻登記的時限和收費標準。

    1、報名時限:如檔案資料齊全,當場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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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戶口簿、身份證、護照、婚姻狀況證明、[愛人的護照、婚姻狀況證明和父母同意書]到戶口所在省份的民政廳。 您所在的縣和市不被接受,因為這是跨國婚姻。 然後我會去司法部(一周)進行公正處理,蓋章,然後將檔案交給南韓駐華大使館。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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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這要看你打算給孩子乙個**的戶口,假設你和你丈夫的戶口還是分開的,也就是說,你的戶口還在貴州,你丈夫的戶口還在廣東,這樣以後,如果你打算把孩子的戶口放在你身上, 在貴州要辦理出生證,以後如果打算離開孩子戶口,最好在老公處辦理,換個地方辦理出生證也不是不可能,但是有麻煩的一點,比如:如果你在貴州有出生證, 但以後你打算把孩子的戶口印在你丈夫身上,在這種情況下,你要拿著你在貴州的出生證到你丈夫的計畫生育部門去換乙個當地的戶口。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