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暫時解雇了他,要求賠償,不同意,不發工資

發布 職場 2024-05-28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收集工作證明,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您好,您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和舉報。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根據規定,如果乙個單位的工人工作,被無薪解雇,可以撥打12333**投訴,也可以向勞動局檢查大隊投訴。 如果投訴無效,可以收集證據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不滿意的也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你為個人工作,你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個人的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1. 如果被解雇的員工不支付工資,應該向哪個部門投訴?

    您可以撥打12333**投訴,也可以向勞動局檢查大隊投訴。 如果投訴無效,可以收集證據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不滿意的也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如果你為雇主工作,有兩種方式可以要求工資:

    1、工人可向當地勞動局投訴進行勞動檢查;

    2、可向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1)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工資翻倍。

    2)因拖欠工資而終止勞動關係的,還可能要求勞動者支付遣散費。

    2)如果是個人的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二、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支付工資的第乙個要求必須是貨幣形式,支付週期一般為乙個自然月。 雇主不得無故扣減或拖延雇員的工資。 用人單位未按約定足額按時支付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發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1、用人單位無故終止與勞動者勞動關係,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勞動者無過錯,不具備勞動合同法第三條、第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的,可以認定用人單位的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對雇員給予補償,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

    2、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解除與勞動者勞動關係,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應當支付遣散費,即每工作一年乙個月的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未提前1個月通知的,可以要求代通知書還款檔案;

    3、勞動者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解除勞動合同時無需事先支付任何經濟補償或通知。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或者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乙個月工資後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或受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屆滿後,不能從事原有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崗位的;

    3)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後未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一致意見的。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兩倍的賠償金。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被解雇員工的補償:

    1、員工因過錯被解雇的,單位無需賠償;

    2、因不稱職等原因導致員工被解雇的,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員工的,無需給予補償,否則應額外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3、單位違法辭退職人員的,按經濟補償標準二倍給予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47條.

    按照職工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和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人民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年度勞動者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比率支付經濟補償標準, 向他支付經濟補償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12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1. 如果員工遣散費尚未支付,我該怎麼辦?

    1、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未支付勞動者辭職遣散費的,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權利。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1)因確認粗暴勞動關係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有責任為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 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 用人單位不提供,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不全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者工傷賠償金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依法處理。

    2. 自願辭職沒有補償嗎?

    員工應注意,員工自願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而不予遣散的情況不能一概而論。 自願辭職的員工無權獲得遣散費,但被迫辭職的員工可以要求遣散費。 勞動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報酬和經濟補償,並可以支付賠償金: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強迫勞動的;

    2、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3、因不合理原因扣留或拖欠工資;

    4、拒絕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和報酬;

    5.工人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未支付勞動者辭職遣散費的,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權利。

    溫馨提示:《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和《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向勞動監察局投訴或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勞動部頒布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根據規定,老闆應在員工完成交接手續後三個工作日內結清工資,如不結清,可向勞動部門投訴。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尋找勞動仲裁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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