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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合同也需要三個月的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試用期為三個月,則合同必須簽訂三年以上。 法律依據如下;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個月但不足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無限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雇主和同一雇員只能就試用期達成一致一次。
勞動合同是為了完成某項工作任務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足三個月的,不得規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僱傭合同的期限內。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不設立試用期,該期限為勞動合同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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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試用期本身的期限應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若未簽訂勞動合同,所謂試用期就沒有依據,責任在用人單位,法律風險也由用人單位承擔。 你可以不理會它。
2、工資問題暫時不用提,其實提也沒用,不想在這個單位工作的時候,會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自入職之日起乙個月後支付雙倍工資。 同時,需要補充所有社會保險。
4、單位不賠款的,申請勞動仲裁,100%勝訴,但現在不用擔心。 但是,您應注意收集相關證據,以方便當時進行勞動仲裁。
5、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也可以作為你合法辭職的理由,不僅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還可以用於審批,還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47條的規定,要求經濟補償一年無工作一年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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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以防止將來損害他們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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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規單位已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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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試用期內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合同期超過三個月但不足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試用期不超過一年但不超過三年, 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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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個月但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無限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因此,如果試用期為三個月,則後續的勞動合同應至少簽訂三年。
吉時期後簽訂的勞動合同不足三年的,原約定的試用期無效,即沒有試用期的,視為員工入職後即為正式員工,試用期前少發三個月的工資,按轉正後的全額工資全額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個月但不足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同港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無限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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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試用期過後必須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內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必須在乙個月內簽訂,無論是否在試用期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自受僱之日起算。 雇主應建立雇員名冊,以備日後參考。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平衡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個月但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無限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試用期內,與用人單位的關係也屬於勞動關係。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認定為工傷。 如果您在上班途中被車撞,您不承擔主要責任,應被視為工傷。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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