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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卹金不是遺產,是支付給死者家屬的補償費,是對死者家屬的一種安慰和救濟,所以是家屬的財產。 應分發給需要由死者撫養的家庭成員。 你奶奶肯定是老了,如果爺爺家的孩子現在能獨立生活,那錢就歸你奶奶所有,等你奶奶死了,就按照傳承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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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本質上不是遺產,但可以作為遺產繼承。
養恤金可以作為遺產繼承,按照《繼承法》規定的繼承順序進行分配,即配偶、子女、父母“屬於一級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屬於二階繼承人。 在分配之前,養老金的一半屬於死者的配偶。
然後由配偶、子女和父母分配另一半養老金,在沒有遺囑且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情況下,他們將按照平等原則分配。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能是不平等的。
第十條 繼承應當按下列順序進行: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階繼承人繼承,二階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該法中的“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的繼子女。
該法中的“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受扶養的繼父母。
本法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條 繼承應當按下列順序進行: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階繼承人繼承,二階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該法中的“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的繼子女。
該法中的“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受扶養的繼父母。
本法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三條規定,繼承人按同一順序繼承的遺產份額一般相等。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能是不平等的。
第十四條 除無勞動能力、無生計的繼承人外,依賴被繼承人或者不是較多贍養被繼承人的繼承人,可以適當分配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相互諒解、相互通融、和諧統一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 遺產分割的時間、方式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 協商不成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可以向人民法院進行調解或者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的有關部分應當按照法定繼承辦法辦理:
(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遺贈的;
2)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
(三)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先於立遺囑人死亡的;
4)遺囑無效部分涉及的遺產;
5)未經遺囑處分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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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祖母先繼承將軍,其餘的一般分為五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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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是你祖母乙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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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恤金不應包括在繼承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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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和第二已婚男子的死亡撫卹金屬於誰。
1.第二已婚男子的死亡撫卹金應根據下列情況判斷:
1)如果父親在再婚後死亡,其養老金應由家庭其他成員共同擁有;
2)如果家庭成員不向法院申請養老金的分配,將協商分配;聰明才智。
3) 在申請分立的情況下,在支付死者的喪葬費用後,將根據家庭成員與死者之間的關係和所需的程度進行分配。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公死亡的,其近親屬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領取喪葬津貼、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工傷保險**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
1)喪葬補貼為上一年度全區員工平均月工資的6個月;
2)受撫養親屬的養恤金,按照因公死亡的職工工資的一定比例支付給主要生活能力而不能工作的親屬。標準是: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月30%,每個孤獨或孤兒的老人或孤兒每月10%。
經核定的受扶養親屬養恤金總額不得高於因工作期間死亡的雇員的工資。 親屬的具體贍養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傷死亡津貼標準為城鎮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殘疾職工在停薪留職期間因工傷死亡的,其近親屬應當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至四級殘疾雇員在停薪留職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第(二)項規定的養恤金。
2. 養老金在**中領取。
養老金應在社會保障局支付。 養恤金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支付給已故或殘疾勞動者家屬的費用。 員工因工傷致殘,因完全喪失勞動力、無法正常工作而離開公司,日常生活需要幫助的,給予工傷傷殘撫卹金直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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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大春福:喪葬費不屬於繼承範圍,不適用於繼承,在實踐中,除喪葬費外,如果有盈餘,可以在一等繼承人範圍內協商分配。 遺產是自然人死後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法或性質不允許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對於死亡撫卹金,是死者所在單位給予死者近親屬和眷屬的生活津貼,森林中蘊含著一定的精神慰藉。 由於身故撫卹金發生在死者去世後,因此它不是遺產的一部分,這一點可以澄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2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個人遺留下來的合法財產。 依法或性質不允許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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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劃分與分析:具體分配方式為: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即配偶、父母、子女作為一級繼承人繼承養恤金。
老年人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7條? 遺產按以下順序繼承: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階繼承人繼承,二階繼承人不繼承。 如第一順序沒有繼承人繼承,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就本部分而言,“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繼子女。
就本部分而言,“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用的“兄弟姐妹”一詞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或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收養的兄弟姐妹以及有受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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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分配第一次和第二次婚姻養老金1.關於二婚養恤金的分配,養恤金的分配以養恤金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為基礎,每月支付直系親屬養恤金。 配偶死亡後領取死亡撫卹金的,原則上由家庭生活共同體成員共同領取,二婚配偶也可以領取。 一般來說,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可以要求分配。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7條。
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和繼承順序]遺產按以下順序繼承: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階繼承人繼承,二階繼承人不繼承。 如果沒有一階繼承人繼承,則由二階繼承人繼承。
2. 什麼是養老金以及如何分配死亡撫卹金的具體分配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認定; 法院一般按照平分原則處理養恤金,同時根據每個近親的客觀情況酌情分配養恤金。 本規定所稱父母,包括有依賴關係的親生父母、養父母、繼父母; 本規定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贍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死亡撫卹金的具體分配由當事人與商戶合作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禪院判決; 法院一般按照平分原則處理養恤金,同時根據每個近親的客觀情況酌情分配養恤金。
必須是死者的直系親屬、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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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您好,我很榮幸回答您的問題; 第二次婚姻養恤金的分配是根據該人供養的直系親屬的人數計算的,每月養恤金支付給直系親屬。 如果是配偶去世後領取的死亡撫卹金,那麼原則上,這種死亡撫卹金應由家庭生活共同體的成員共同領取,第二次婚姻的統治者也可以領取。
一般來說,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可以要求分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7條【法定繼承人繼承的範圍和順序】繼承的順序如下: (一)一階:
配偶、兒子、女兒、父母; 2)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一階繼承人判斷繼承,二階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我是配偶,我是第一遺產嗎?
是的。 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位繼承的。
如果他偷偷寫了遺囑,沒有給我賠償,那我還能起訴嗎?
賠償不會在遺囑中撤回。
因為那不是他的財產。
這是他死後的財產,所以首先是他的配偶,他能得到賠償嗎?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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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死亡撫卹金和繼承的區別,死亡撫卹金是死者雇主給予死者近親屬和受撫養人的生活津貼。 死亡撫卹金也包含一定程度的精神安慰。 死亡撫卹金發生在死者去世後,因此不屬於遺產的一部分。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個人留下的合法財產。 喪撫卹金是勞動者因工死亡後,用人單位給予死者家屬或其家屬的精神慰藉和經濟補償,相當於生活費。 由於養恤金不是給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財產,因此不屬於遺產範圍,因此養恤金不能在公民去世後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127條.
遺產按以下順序繼承:
a) 第一訂單:
配偶、子女、父母;
b) 二階: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階繼承人繼承,二階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123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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