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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將速度提高 20%,則可以比預定時間提前 1 小時到達
從“以原車速行駛120公里,然後以畝彎速度的25%行駛,您將提前40分鐘到達”。
加速後時間: 40 60 25% = 8 3 (小時) 120 公里 時間: 6 - (8 3 + 40 60) = 2 和 2 3 (小時) 速度:
120 2 2 3 = 45 (km h) A 和 B 相距很遠:45 * 6 = 270 (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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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分 = 2 3 小時。
原始速度:120(6-10 3)=45公里/小時。
A 和 B 之間的距離為 45 6 = 270 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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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提高20%後,當前速度與原始速度之比為120%:1=6:5,時間比為:1 6:1 5=5:6
原時間為:1(6-5)*6=6(小時) 假設速度提高25%,則當前速度與原始速度之比為125%:1=5:4,時間比為1 5:1 4=4:5
也就是說,只有旅應該使用原始時間的五分之四,6*4 5 = 小時。
提前幾個小時。 其實,為什麼橋沒有提前拆除呢?
因為前120公里是按原車速行駛的,如果也增加25%,可以省去120*25%=30公里以上的線路。
時間也可以提前到40分鐘,即2-3小時。
這 30 公里是速度增加後以小時為單位的行駛距離。
加速後的速度為:3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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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公里)。 車輛速度提高了20%,即原來的1+20%=120%,所以現在的時間是原來的1(1+20%)=5 6比原來的1-5 6=1 6高1小時,所以原來的時間是:
6(小時)假設原來的速度是x公里/小時,40分鐘=2 3小時,那麼總距離是6×公里。
是: 120 x + (6x-120) ((1 + 25%) x) = 6-2 3120 x-96 x = 16 3-24 5
24/x=8/15
x=45(公里/小時)。
因此,總距離為 6x=6*45=270 (km)。
求解方程的方法:
1.估計方法:剛學會求方程時的入門方法。 直接估計方程的解,然後用替代原始方程進行驗證。
2. 應用方程的性質來求解方程。
3.合併相似項:將方程變形為單項式。
4.移動專案:將數字未知的專案向左移動,將常量專案向右移動。
例如:3+x=18
解決方案:x=18-3
x=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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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時間:1 20% + 1 = 6 小時。
120公里後,如果以原始速度行駛,則需要:
40 60 25% + 40 60 = 10 3 小時原車速 120 公里 6-10 3 = 8 3 小時原車速:120 8 3 = 45 公里小時。
A和B之間的距離:45 6 = 270 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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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乙個速比為1:1+20 5:6
時間比例為6:5
估計時間為 1 (6-5)x6=6 小時。
第二速比為1:1+25 4:5
時間比例為5:4
後一期的估計時間為 2 3 (5-4)x5=10 3 小時,速度為 120 (6-10 3) 120 8 3 45 公里,距離為 45x6=270 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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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1)設起步速度為v,結束時間為t,則vt=,t=6
2)速度120,提高25%並提前40分鐘(2 3小時)到達,方程:120t=120,求t=10 3小時。
A 和 B 之間的距離 = 120 10 3 = 400 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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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和 B 相距 360 公里。 如果汽車從A開到B,如果加速20%,速比為1:(1+20%)=:6。
時間比例為6:5
160公里(6-10 3):6 8 3:6 4 9。
原始距離 160 4 9 360 公里。
計算方法:兩個因子與乙個非零因子的乘積已知,求另乙個因子的運算稱為除法。
兩個數的除法也稱為兩個數的比率。 如果 ab=c(b≠0),則使用乘積 c 和因子 b 求另乙個因子 a 的運算是除法,寫成 c b,讀作 c 除以 b(或 b 除以 c)。 其中 C 稱為被除數,B 稱為除數,結果 A 稱為商。
被除數擴大(縮小)n倍,除數不變,商相應擴大(縮小)n倍。
除數擴大(縮小)n倍,被除數保持不變,商相應縮小(擴大)n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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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汽車從A開到B,如果加速20%,速比為1:(1+20%)=:6。
時間比例為6:5
原始時間是 1x6 (6-5)=6 小時。
速度提高 25%。
速比為4:5
時間比例為5:4
2 3小時對應於原始時間。
2 3x5 (5-4) = 10 3 小時。
160 公里 (6-10 3): 6 8 3:6 4 9 160 4 9 360 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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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速度提高了20%,即原來的1+20%=120%,所以現在的時間是原來的1(1+20%)=5 6比原來的1-5 6=1 6高1小時,所以原來的時間是:
6(小時)假設原來的速度是x公里/小時,40分鐘=2 3小時,那麼總距離是6×公里。
是: 120 x + (6x-120) ((1 + 25%) x) = 6-2 3120 x-96 x = 16 3-24 5
24/x=8/15
x=45所以,總距離為6x=6*45=27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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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原始速度為每小時 x 公里,40 分鐘 = 2 3 小時,則總距離為 6x 公里。
是: 120 x + (6x-120) ((1 + 25%) x) = 6-2 3120 x-96 x = 16 3-24 5
24/x=8/15
x=45(公里/小時)。
6x=64x5=27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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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車輛速度提高20%,變為1+20%=6 5倍,則所需時間變為1(6 5)=5 6,原時間為1(1-5 6)=6小時;
如果車輛速度提高20%,變為1+25%=5 4倍,則整個行程所需時間變為1(5 4)=4 5,40分鐘=2 3小時,可得:加速後行駛距離需要(2 3)(1-4 5)=10 3小時按原速度計算;
然後是:120公里按原車速需要6-10 3=8 3小時,可以得到:A和B相距120(8 3)6=27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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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原始速度為 x 次 y
x*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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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提高20%,意味著速度變為原速度的1+20%=6 5,因此到達時間為1(6 5-1)=5小時,原時間為5+1=6小時。
行駛100公里後,將速度提高30%,即速度變為租賃肢體原車速的1+30%=13 10,則汽車行駛100公里後的時間=原車完成相同距離所用時間的10 13,而這個時間是提前1小時, 所以汽車在後半段路所花費的時間=1(13-10)10=10 3小時,那麼汽車行駛100公里所花費的時間=5-10 3=5 3小時,所以,總距離=100(5 3)6=36萬飢餓的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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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提高20%後,桔磨原來時間:6 5,那麼帝液室的時間是原來:5 6原來時間是:1(1-5 6)=6小時。
行駛40公里後,圓圈的速度是原來的:5 4,那麼時間是原來的:4 5,那麼40公里後的原始時間是:40(1-4 5)=200分鐘=10 3小時。
也就是說,原來行駛40公里的時間是:6-10 3=8 3小時,所以距離是:40(8 3)*6=90公里。
馬拉塘小吃車專案——
香飄飄零食車可主要經營馬拉塘等休閒零食產品,用途多用,品種齊全,適合在商場、超市、小區等場所經營。 一般投資加盟基金為2600元,總投資成本不超過10000元,屬於成本非常低廉的投資專案。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