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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律師:您好,1、若未通過法院離婚,雙方可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和結婚證到民政部門辦理,子女財產由雙方協商解決,離婚協議上的財產分割條款或雙方因離婚而離婚的財產分割協議, 關於男女財產分割的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婦女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2.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婚前財產應為個人財產,不得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為夫妻共同財產。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夫妻共同財產為共同財產,原則上平均分配的共同財產,雙方不能就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的價值和權屬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主張房屋所有權並同意通過競拍取得的,應予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估價機構應根據市場對房屋進行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如果雙方均未主張房屋所有權的,則應根據雙方的申請拍賣房屋,並分割收益。
3. 如果因配偶與他人同居而離婚,無過錯方(在本案中為您的父親)有權要求損害賠償(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提出),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侵權行為中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認定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4.離婚時,一方隱瞞、轉讓、變賣、毀壞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隱瞞、轉讓、變賣、毀壞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得到少量份額或者不給予份額。 離婚後,如果對方發現有上述行為之一,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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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在法院實習,這樣的案件很多。
你去法院打官司,帶上你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帶上起訴書的原件和影印件,上面寫著你母親的姓名、年齡、性別、位址、身份、你父親的姓名、年齡、性別、位址,然後你的要求:1、請求法院准予離婚,2、要求在夫妻共同財產中分得xx錢, xx house,或者你其他的要求,最後陳述你的父母已經分居六年了(也就是講故事),這些事情都是一式三份,乙份給被告,乙份給法庭,乙份給你自己。
你去法院,法院會先要求你出示鄉村委會的調解證明,你要出示書面證明,你必須有新的印章(介意你之前去拿過,以免跑出很多麻煩)來證明他們兩個人的關係確實已經破裂, 然後證明你的父母確實已經分居六年了 最好有證人證言什麼的,**有證人的時候,你提交訴狀的時候,還需要提交乙份書面申請,讓證人出庭作證,別的就不行了。
那是你爸爸和媽解決夫妻關係,處置你爸爸給你阿姨的共同財產,如果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他也有權處置,主要取決於你提交的證據,法院會自行裁決, 如果你有很多財產,你可以提前申請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什麼的,一般來說,你在當地都會有乙個法律援助中心,你可以去那裡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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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按照均分原則分割,但可以因丈夫有過錯而減少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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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什麼原因,只要是共同財產,就必須在你母親之間分配。 如果是家庭共同財產,未經你和你母親同意,你父親不能將財產交給你的姑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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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個是對的,但是如果你爸爸把媽當成婚外情,媽不會不分,但她會少分,或者給你爸爸一些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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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律師李律師(離婚專業律師):
婚後財產平分,離婚是夫妻的事,與孩子的態度無關。 律師應該知道,客戶需要的不是一堆法律規定,而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李律師認為,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是律師回饋社會的一種方式,律師在辦理離婚案件時應以結案、不留隱患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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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離婚可以通過協議或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的雙方簽訂協議,拿走身份證件和結婚證,法院的一方必須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離婚判決;
2、婚後財產歸夫妻共同財產所有,夫妻原則上平分;
3、離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一方財產,父親有權決定給誰,可以和父親協商,如果不同意,不影響父親的贈與。
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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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雙方自願離婚的意圖,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一致。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屢次拒絕的不良習慣;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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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雙方就上述問題達成共識,可以到其中一方有戶口的民政部門同意離婚。 協商不成的,被告應當直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並且調解失敗,則應准予離婚。
調解不成情形之一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有配偶的另一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不良習慣,反覆嘗試仍未改掉的; (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准予離婚。
這是離婚的法律條件,其實只要想離婚就可以起訴,如果對方同意離婚,哈馬魯媛一般都會調解; 如果對方不同意,需要有證據證明你們之間的關係確實已經破裂,這樣法院才會解散國家,准予離婚,否則法院會駁回訴訟 孩子的監護權:孩子一般在兩歲以內交給母親, 孩子一般在2-10歲之間交給母親,10歲以上考慮孩子的意見。孩子的監護費和贍養費一般是對方月收入的20%-30%,除非對方願意一次性支付,法院決定按月支付。
財產; 拿到結婚證是分割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時候,但也不是必然的,需要從資金上分析**。 法院處置的現有財產,至於房子,不知道是你婚前的財產還是婚後的財產,如果是夫妻財產,不管你籤了誰的名字,都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你的財產和積蓄是夫妻的共同財產, 每人一半。如果你是擬起訴的一方,你需要提供你的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如果對方沒有給你結婚證,你需要去取得結婚證的民政局獲取結婚證檔案。
《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iii) 智財權收益; (四)繼承、贈與的財產,除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三款規定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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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
2.一男一女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部門可以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並且調解失敗,則應准予離婚。
3.現役軍人的配偶如果要求離婚,必須徵得軍人的同意,除非其中一名軍人有嚴重過錯。
4.男方在女方懷孕期間、產後一年內、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 但是,如果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實有必要接受丈夫的離婚請求,則不屬於這種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 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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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有一項新規定:如果一男一女自願離婚,並已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將有30天的冷靜期,在此期間可以隨時撤銷離婚。 30天期滿後,需要取得離婚證,如未取得,將視為撤銷離婚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7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30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簽發離婚證; 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南韓的離婚率很高。 根據聯合國的資料,近年來世界上許多國家的離婚率一直在迅速上公升。 歐美離婚率長期居高不下,許多亞洲國家的離婚率接近歐美,南韓離婚率飆公升至世界第三。 >>>More
首先,雙方離婚時,應遵循共同財產平均分配的原則。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夫妻雙方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所得; (三)智財權收益;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本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More
離婚時,雙方達成離婚協議,一方補償另一方無力支付,並可約定分期支付款項,一方可向另一方寫借條。 只要雙方達成的協議和書面借條是當事人真實意圖的體現,不是在脅迫或欺騙的前提下簽署的,且協議內容和借條不違法,此類協議和借條是合法有效的,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根據法律規定,公民之間因民事行為而產生的債權和債務受法律保護。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