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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應該歸還給家人。
在這個世界上,即使是最幸福的婚姻,一輩子也會有200個離婚的念頭和50個扼殺對方的念頭。 感情是相互的,誰也不想做乙個活生生的雷鋒,默默奉獻,不求回報。 兩個人在一起,就是拿走他們需要的東西,你需要我的愛,我也需要你的溫暖。
如果你覺得初戀能給你更好的安全感。
物質、生活興趣等,那麼你對離婚的想法也可以理解。 但離婚後,就等於拆散了乙個完整的家庭,這種行為受到社會的譴責。 所以你應該回到家庭。
長期關係必須是雙方共同運營和維護的結果。 感情不是小事,不要因為初戀給你的錯覺而毀了你長久的家庭幸福。 初戀其實是乙個自私的男人,乙個傳遞矛盾的高手。
如果他真的愛你,他不會讓你背負這個矛盾。 他會讓你活得好,而不是強迫你陷入這場家庭衝突。 回歸家庭,繼續教導丈夫和孩子,擁有乙個和睦的家庭,才是你最正確的選擇。
既然你知道你錯了,那麼你就不會再繼續錯了。 每個人心裡都有秘密,心裡也有事,哪怕是面對最親近的人,也有自己不想提的事情。 夫妻之間感情的積累,就像織毛衣一樣。
建造時是一針一線,細心又長,但拆開時只需要輕輕拉扯。 幸福不是被致命的錯誤扼殺,而是被不斷重複的小錯誤一點一點地打破。 乙個女人離婚時想要自由,但你的自由是建立在家庭的痛苦之上的,離婚後你能做什麼?
女人再婚後,換了主人,繼續以自由保姆的身份生活,而你以前的家庭一直經營不好,怎麼可能繼續經營下乙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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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想初戀,因為你已經有了乙個新的家庭,只要把現在的家庭做好,如果兩個人在一起,對方也結婚了,申請就麻煩多了。 不是說過不去,初戀和初戀都成了過去,留下美好的回憶就行了! 展望未來,看看你現在擁有什麼,努力讓現在的家庭越來越好!
然後放開這個執著。
還有乙個原因,那就是如果你的初戀和你一起離開,你找了幾個女孩,然後她們就不滿意了。 我找不到更好的,所以我現在正在尋找你我要你做他的備胎。如果我喜歡你,我為什麼要早點去,我不想找人跪下舔他。
建議你不要和他在一起。 那就饒了你現在的丈夫吧。
另外,我自己也這麼認為這對你現在的丈夫也不公平他在外面打工養家餬口,你要是無事可做,跟他算什麼,他為什麼要養你。 顯然,你現在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你現在也無法理清自己的想法。 也許當你和初戀在一起時,問題仍然存在。
我的觀點是,初戀之前,其實,你可以把它放在心裡不要想他。 你不能讓他影響你的現實生活,如果你不能把它放在心裡,你就不應該開始一段新的關係。 現在事情已經出來了,你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初戀回來之前,你和現在的愛人是不是幸福,還是一直想著初戀,放不下。
最後,還有乙個大問題,如果有乙個你以前喜歡的戀愛物件正在回到你身邊,那麼目的就不是很清楚了。你對初戀的深深懷念,只有在初戀回到你身邊之後才會顯現出來,那我勸你不要回頭,回頭最大的可能就是發現現實和記憶之間有一條鴻溝,再加上你丈夫的愧疚,你還是走不了多久。
如果你有孩子,想想孩子。 離婚對孩子不好,也會對他的生活不利,建議你不要和初戀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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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地說,然後列出與初戀和現在的家庭在一起的優點和缺點,以及哪個更有好處,可以考慮和哪個在一起。 從情感的角度來看,那就不要離婚了,初戀之所以美好,是因為你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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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在制定計畫之前三思而後行,權衡重要性,否則你會後悔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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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再有放手現在家庭的念頭,那就說明你心裡已經有了答案,知道離婚的想法不靠譜,就不要整天想這些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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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放不下現在的家庭,就不要再想著重新開始一段新的戀情,這對你和他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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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跟你現在的情況在一起吧,畢竟你已經成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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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應該離婚,冷靜下來想想你的初戀是否真的適合你! 不要讓乙個家庭因為你的初戀而分崩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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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離婚。 你不再愛你的妻子了,兩個人強行同居也毫無意義。 這是你妻子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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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別離婚了,家庭不僅是感情上的,更是責任重大,對另一半來說是相當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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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離婚,雖然很渣,但是沒有感情就沒必要在一起了,對老婆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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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放手吧,因為不可能回到過去。 好好過你的生活,不要糾纏其中,整體的脾氣暴躁對你沒有任何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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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只是想一想,還是時間不夠,家裡的壓力也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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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在懷念你的初戀,但你只是在懷念你年輕時無憂無慮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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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離婚的初戀,但我有家,我該怎麼辦?
我愛我離婚的初戀,但我有家了,我真的住在一起後我該怎麼辦,你會發現你沒有那麼愛你的初戀了,婚姻是一種責任,當你娶了你的妻子時,也是因為愛情,同居了很久,對方一直沒有把自己的壞事藏到真正的流出, 這個時候你會覺得你沒有那麼愛你的妻子了,其實你們的初戀是真的在一起,孩子的生活瑣事不會像當初那麼好,婚姻是一種責任,嫁給別人,我們有責任互相支援一輩子, 生完孩子後, 我們一定要對孩子和明家的早爐閣有愛心,而不是對自己有一點自私的慾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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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別離婚了,家庭是港灣,是美好生活的起點,要守住自己的美麗。
最難忘的是你從未得到的和你永遠失去的,你和你的初戀已經是過去了,不要打擾別人。 作為乙個女孩子,醒醒你,你,乙個已婚有子的男人,你要想著你的妻子,她娶了你,為你生了孩子,照顧好你的生活,活三餐,孝順父母,給你餘生,你應該多想想她。
如果當初是你和她在一起,久了以後也該吵架鬧事,說不定還有另乙個人讓你後悔沒有當初在一起,畢竟得不到的永遠是最好的。
作為乙個男人,請意識到自己的責任,並承擔起作為丈夫和父親的責任。
如果當初是你和她在一起,久了以後也該吵架鬧事,說不定還有另乙個人讓你後悔沒有當初在一起,畢竟得不到的永遠是最好的。
不要在心裡說放不下我,如果實在放不下,就算我去火星,你也要下定決心,一輩子不娶別的女人。 現在你已經結婚了,過平靜的生活,不要耗盡你曾經擁有的所有美好感覺。 如果真想好好給硃砂痣和白月光,那麼老死不和睦相處,走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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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怎麼辦,你心裡一點點都沒有?
原來不只是年輕稚嫩的少年,就算是已經進入社會的成年人,也會“永遠得不到得不到的,永遠處於混亂之中”,也許你會誤以為自己是一對,十年後,你發現對方一直喜歡你, 有多浪漫,不是嗎?
唷。 我想就算是剛談過戀愛的人,也會明白,“喜歡”和“合適”和“可以談婚姻”是完全不同的。
我們不知道你和你現在的妻子發生了什麼事,才能走到婚姻的這一步; 我們不知道她的前任或她發生了什麼事。
作為路人,我們只知道你們從未在一起過,也不知道自己是否適合戀愛,而且已經結婚了,但僅僅因為她是你們的初戀,你們開始認真考慮要不要在一起?
也許你已經厭倦了現在的妻子,但作為乙個男人,你應該做的是努力工作,為孩子的身心成長而努力,而不是打算和初戀在一起。
作為乙個女人,我想抽你。 如果我是你的妻子,我想給你乙個支援。 如果我是你的孩子,我一輩子都不會原諒你這個拋棄了我、我母親和你的初戀的私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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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衝動,初戀不是最好的,當你離婚的時候,你會發現和初戀有很多矛盾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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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仍然想要乙個家庭。 因為既然你在掙扎,那就意味著你對現在的家庭很不情願,離婚不是兒戲,你應該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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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 像你這樣的渣男,三心二意,最好早點離婚,不要拖累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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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已經組建了自己的家庭,就應該過上好日子,為孩子樹立良好的成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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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先冷靜下來,看看你是否真的能承受放棄一切的後果。 有時候忘不了,都是因為得了又得不到,這不是真正的愛,更多的是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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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你為什麼結婚?? 要麼果斷離婚,讓丈夫和孩子活下去,要麼直接和初戀斷絕關係,不要立刻把噁心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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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問自己哪乙個更可取,再考慮現實,畢竟你不是孩子,做事要更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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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放不下,那你為什麼要結婚,傷害別人,現在你想離婚,早點離開,放過你的丈夫或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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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傻了,你喜歡的和適合的從來都不是一回事。 過正常的生活是可以的,不僅僅是愛情合適,很多和你愛人的婚禮日子都過不了,如果你想找到對你好的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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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真的下定決心要離婚,那就聰明一點! 走出家門,帶著你所有的物品離開你妻子的視線! 告訴你,最終現實會讓你知道,初戀是為了懷舊,一旦你觸碰到美好的事物,就會發現它們和你想象的完全不同!
但不管你過得怎麼樣,都不要打擾你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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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真正和初戀生活在一起時,你會發現生活也是柴火、公尺飯、油和鹽,如果你們倆都有了孩子,那就更是雞毛了。 當我的頭在樹林裡時,我拋棄了我現在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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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記過去是一段美好的回憶。 相見總比錯過好,時間過去了,她不再是原來的她,你也不再是原來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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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到的,永遠是亂象,受寵者無所畏懼! 如果你還是個男人,拿出你的本事,走出家門,和現在的老婆離婚,讓你原來的伴侶去尋找她的幸福,人心不在焉,想要你這樣的人陪在身邊,原來的伴侶也會嫌棄的。 你不配擁有現在的原配,你的生命還剩下幾十年,勇敢去追求你的初戀和真愛,你自己不敢追求幸福,你不配做男人,砍掉你的第二個孩子,做個太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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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如果一開始可以在一起,為什麼會娶現在的妻子,因為你的前任玩得夠開心,想回來? 你不愛,她欠你,為什麼要招惹? 如果你不負責任,以後就有可能再娶你的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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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如不要離婚,想想老婆,每天給你洗衣服做飯,給你生個孩子,你配得上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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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可以直接死去,不僅可以讓你的妻子自由地離開你這個渣男,還可以讓你的初戀找到真愛,把你當成乙個渣男,多好啊! 犧牲你們中的乙個,讓他們倆都快樂,他們會在餘生中感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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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這麼認為。
如果你放不下現在的家庭,那就說明你想和前任在一起的想法只是一時衝動,你的道德責任感在限制你,告訴你這件事是很不可取的。 你們之前都分手過,離婚後和他在一起,他能對你好嗎? 也許他會後悔失去你,但這一切都是暫時的,一旦他得到它,他就會恢復正常,你知道,以前不懂得珍惜你的人,再給他一次機會,未必能改變。
最好不要陷入這種糾結的情緒中,因為受苦最深的是你。 一旦被打破,就不能拖延,否則對雙方都不負責任。 如果和現在在一起不是你想要的,那麼你應該和前任在一起,和現在的前任好好決裂,畢竟只有做出承諾才會傷害現在的前任。
如果只是懷念和前任的生活,卻多關注現在的生活,那就忘掉前任,好好收下場,然後和現在的好日子過好,畢竟現在一切都是最重要的,過去再好,也都已經過去了,不能再重演了。
不要站在中間互相看著對方,這是最頭疼的。 是三個人受傷了,你不能讓這段感情有個好歸宿,所以你只能選擇其中乙個,如果實在選不了,就不要選任何人,乙個人走完剩下的路,這樣你就不會那麼糾結了,也就不用選擇恐懼症了。 人際關係就是這樣,有時候特別難以選擇,但不要置身於中間,那只會讓你痛苦不堪。
如果未成年子女年滿10周歲,願意與對方同居,且對方有能力撫養,對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改變監護關係。 >>>More
應該分手,俗話說,“長痛勝過短痛”。
墜入愛河是兩個人的事情。 我記得人們經常問這樣一句話,是找乙個愛你的人,還是你愛的人談戀愛。我不認為任何一種選擇都會有好結果,而且也不會走得太遠。 >>>More
對於已經分手的他,他只是把他當成同事。 在單位見面打招呼,你做你的工作,他做他的任務,沒什麼啊。 如果你不太介意這一點,你可以換工作。
1. 保持距離。
別再關心你的前任了。 如果你不能馬上忘記你的前任,這其實很正常,忘記乙個人需要時間。 但你必須記住不要再和你的前任出去玩,或者聯絡他。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