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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參考《勞動合同法》找到相應的處罰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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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延長職工工作時間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受傷職工每人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之間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對1倍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
(一)無故扣減、拖欠職工工資報酬的;
(二)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3)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保險監督條例》第二十五條: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可以按照標準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被侵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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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用人單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勞動者有權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 因相關法律法規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減、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勞動合同終止後,未按照勞動法的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條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直接關係職工切身利益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規定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要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送達勞動者,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更正;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減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四)勞動合同解除後,未按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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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通知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按照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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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視情況而定。 勞動者工資、報酬被無故扣減或者拖欠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與當地最不道德工人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或者補償;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對1倍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
法律依據:《勞動社會保障監督條例》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之間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對1倍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
(一)扣留或者拖欠不合理勞動者的工資、報酬;
(二)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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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受傷職工處以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之間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對1倍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
(一)無故扣減、拖欠職工工資報酬的;(二)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給予批評通知;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協商,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應當給予警告,責令勞動者改正,延長工作時間,可以處延長工作時間每小時100元以下的罰款; 用人單位延長職工工作時間每天3小時以上或者每月延長36小時以上的,給予警告處分,責令改正,可以處以每名勞動者每小時工作時間100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勞動保障監督條例》第二十五條: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可以按照每人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
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罰款屬於行政處罰規範的範疇,屬於行政機關的專屬權力,甚至法院也無權判罰。 因此,企業無權處以罰款。 當公司遇到員工遲到時,最重要的事情要從精神約束或降低獎勵噪音的角度來處理,不能採取任何物質處罰。 >>>More
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向他支付經濟賠償金。 >>>More
1、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同意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