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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戶籍管理政策,沒有提到撤銷個人戶籍,只有登出。 撤銷是一種行政處罰措施(不在戶籍管理中),登出只是戶籍管理中的一種業務內容,主要適用於常住常住人口死亡、被驅逐、通過法定程式失蹤等需要登出戶籍的情形。
至於賬戶登出怎麼辦:
1)帶上戶口簿,請家長帶上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核對戶籍檔案,看看登出戶籍的原因是什麼。
2)操作不當或者漏報登記的,請公安機關按紙質檔案補齊即可。
3)有登出戶籍的證明材料,登出戶籍的程式不違法的:查明登出證明是誰、哪個單位提供的,查明出具證明的人或單位的理論,請其更正證明材料, 並到公安機關協助您恢復登記並賠償損失。
4)公安機關工作人員無證明材料違法登出戶籍的:要求公安機關恢復戶籍並賠償損失,協商不成的,上一級公安機關或者同級公安機關可以提出行政建議或者直接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以濫用職權、行政無為。
如果您的帳戶被取消:
1、公安機關登出戶籍,必須附有相關單位出具的戶籍登出證明,如村委會或居委會出具的死亡證明(只是為了說明問題,不要介意),或戶主申請的戶籍遷移。
2、擅自登出戶籍,無任何證明材料屬於違法行為,擅自登出公民戶籍,由公安機關承擔責任。
3、還有一種可能:即公安機關在網上登記戶籍資訊時,戶籍資訊被省略,如果是這種情況,可以攜帶原戶籍簿上登記的戶籍資訊,並要求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核對紙質戶籍檔案,恢復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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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地村委會或居委會出具證明後,到當地派出所戶籍部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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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戶口被無故登出,您可以持相關檔案到原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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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您原戶口所在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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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宣告死亡 到公安局辦理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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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拿到了身份證,不知道為什麼戶口被登出了,這個**部門在幹什麼,普通人的戶口可以隨便登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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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帶上戶口簿,然後讓父母帶上身份證(有身份證最好帶上),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查驗戶籍檔案,看看是什麼原因登出了。
2.公安機關在連線網際網絡時漏報登記的,屬於誤操作。 請警察幫你補上。
3、公安人員違法故意登出您戶籍的,要求公安機關按照有關規定對該人員進行處罰,恢復您的個人身份,並要求工作人員賠償損失。
4.如果談判失敗,請上法庭並找到合法的途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
第五條 戶籍以戶口為基礎。 與戶主同住的,組成乙個戶,戶主為戶主。 如果你乙個人住,你將成為你自己的一家之主。
居住在政府機關、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等單位的住戶,以及公共宿舍,一併或者單獨設立。 戶主應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負責戶口登記。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其慣常居住地登記為永久居民,乙個公民只能在乙個地方登記為永久居民。
第七條 兒童出生後乙個月內,戶主、親屬、看護人或者鄰居應當向兒童經常居住地戶籍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情況。
對於棄嬰,收養人或者育兒機關應當向戶籍機關報送出生登記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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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人口資訊系統中登記過戶籍資訊,但因各種原因被派出所登出戶籍的人。 社群民警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戶口簿、身份證、網上登出軌跡資訊、派出所書寫的登出戶籍說明書(因派出所工作誤登出戶籍的),填寫《戶籍登出批准表》, 有關證明(檔案),應當彙編成檔,由派出所分管領導簽字,報分局(縣、市)局審批。
以前在人口資訊系統中登記過戶籍資訊,但因各種原因被派出所登出戶籍的人。 社群民警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戶口簿、身份證、網上登出軌跡資訊、派出所書寫的登出戶籍說明書(因派出所工作誤登出戶籍的),填寫《戶籍登出批准表》, 有關證明(檔案),應當彙編成檔,由派出所分管領導簽字,報分局(縣、市)局審批。
同時,派出所辦公服務機構審批業務模組中的“登出戶籍人員恢復”,由派出所線上申報,並經分(縣、市)局批准。
如果你上了大學,搬出了戶口,但因故沒有安頓下來,你可以到學校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戶口證明,然後憑證和戶口移民證原件到家鄉公安機關申請恢復戶口。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