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中國民法總則》的規定,智財權是民事權利中的財產權,智財權可以通過授權、轉讓等方式實現其經濟價值。
智財權與財產權一樣,是一種財產權。 波斯納和其他學者認為,合法財產必須具備:稀缺性、歸屬性和可轉讓性。 稀缺性反映了資源的有限性與慾望的無限性之間的矛盾。
缺乏稀缺性的物體不能成為合法財產,比如我們周圍現成的空氣,雖然我們可以拿乙個容器把空氣裝進口袋裡,把容器轉移給別人,但一般來說,空氣不能成為合法財產。 歸屬感,這意味著主體可以獨享乙個客體,而其他人可以被排除在干擾客體之外。
-
這種說法不是絕對的。
智財權分為版權、專利和商標。
其中,著作權、出版權、修改權、保護作品版權完整性的權利屬於人身權,其他為財產權。
人身權是以個人利益為內容的權利,而財產權是以財產利益為內容的權利。
-
智財權既包括財產權,也包括人身權。
智財權: 1.著作權: (1)出版權(期限:
死後50年),修改權、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均為人身權,(2)財產權包括複製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演出權、放映權、放映權、廣播權、資訊網路傳播權、拍攝權、改編權、翻譯權、彙編權等應當享有的權利。2.工業產權:專利權、商標權、地理標誌(“香檳”是地理標誌),主要是產權。
-
法律分析:1、智財權是不同類別的無形財產權。 有形財產權通常是相對於有形物而言的。
2.權利的客體不同,有形產權的客體是有形財產,既包括佔據一定空間、具有一定的形態的有形物體(如固態、液態、氣態),也包括一些可以用現代儀器控制和計算的無形物體,如電流等, 射線等。 智財權的物件是創造智慧和工商業標誌的結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智財權。
a) 工作;2)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c) 商標;4)地理標誌;
5)商業秘密;
6)積體電路的布圖設計;
vii) 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標的物。
第四百四十四條 對註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智財權的產權進行質押的,質押權應當在質押登記時確立。
智財權中的產權質押後,出質人不得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 出質人通過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質押智財權的產權所得的價款,應當提前清償或者交存質權人。
第六百條 具有智財權的標的物被出售的,標的物的智財權不屬於買受人,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
1.範圍不同。
智財權是無形的來源。
財產權。 有形財產權通常是相對於有形物而言的。
2.權利的客體不同。
有形產權的客體是有形財產,既包括佔據一定空間、具有一定的形態的可見物(如固態、液態、氣態),也包括某些可以用現代儀器控制和計算的無形物,如電流、射線等。
智財權的物件是創造智慧和工商業標誌的結果。
3.保證不同。
有形財產權可以通過法律行為、占有或事實行為獲得,其權利在不訴諸專有權制度的情況下得到保護。
智財權必須受到法律保護。
-
1.客體的非物質性是行使財產權與行使財產權最根本的區別。智財權與有形財產權的區別一般特徵:國家授予、排他性、地域性和時間性。
1)網上侵犯著作權的主要方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未經法律規定的條件,擅自使用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均構成侵犯著作權的行為。 網路著作權內容侵權一般可分為三類:一是完全抄襲其他網頁內容; 二是其他網頁的內容雖然略有修改,但仍然嚴重損害了抄襲的良好形象; 三是侵權人通過技術手段竊取他人**的資料,並非法製作與他人**相同的資料,嚴重侵犯他人權益。 >>>More
智財權保護物件的基本特徵是什麼?
1.根據智財權與其他(一般)民事權利的聯絡和區分,智財權的客體是以原創思想為核心和媒介表達的民事權利,包括商標、專利和版權(版權)。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