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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審判應重新進行,即應按照正常程式重新開始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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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審案件可以適用簡易程式。 簡易程式不能適用於二審和再審案件。
法律分析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刑事訴訟法》規定了簡易程式,在一些特殊情況下,經控辯雙方同意,簡化了普通程式中的部分程式,減少了人力、物力、訴訟費用,可以快速結案。 簡易程式應當在20日內結案。 一審案件一般適用普通程式,簡易程式只是普通程式的例外,適用範圍應當嚴格限制。
簡易程式不能被濫用。 如果被告人不承認或者不完全承認檢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實,即使控辯、審判都認為被告人有罪,也應當按照正常程式進行審判,並允許被告人在法庭上充分說明不認罪的理由。 只有當被告完全同意控方的指控時,才能適用簡易程式。
雖然檢察院、法院、辯護人均同意適用簡易程式,但被告人對檢察院的指控沒有異議。 但是,如果被告人不同意適用簡易程式,法院也應當按照普通程式進行審判。 只有基層法院可以適用簡易程式,中級法院和高等法院不能適用簡易程式。
在現實中,自訴案件的被告人大多不認罪,自訴案件的被告人也不一定同意適用簡易程式,雖然自訴案件都是輕罪案件,但判斷被告人有罪與否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因此,簡易程式不適用於再審、上訴和二審。
法律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 80.將第一百七十四條改為第二百零八條,修改為:“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式審理:(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 “(二)被告人承認自己所犯的罪行,對被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 “(3) 被告對簡易程式的適用沒有異議。
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時,可以建議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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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實行二審終審制度,上訴就是二審上訴。
一審適用簡易程式的案件,可以申請再審和上訴。
案件再審、上訴時,不再適用簡易程式,適用普通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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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審判決上訴期限內提出上訴的,屬於二審,不屬於再審。
再審是指:
已經生效的判決,通過審判監督程式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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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判決有異議,可以在15天內提出上訴,如果困難,可以傳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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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的問題錯了,我國的審判制度是二審終審制度,再審是處理二審的一種方式,這意味著二審的結果可以是改變判決,維持原判,或者發回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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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肯定的。 對一審判決不服的,有權上訴,再提起二審。
對第二審終審不服的,可以申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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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王發的友誼法:原則上是不可能的。 對於已經按照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無論情況是否發生變化,在審理過程中均不得採用簡易程式審理。
但是,基層人民法院適用一審普通程式,當事人自願選擇適用簡易程式的民事案件,經人民法院審查同意,可以適用簡易程式進行審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七條 對於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基層人民法院及其派送審理的簡單民事案件,適用本章的規定。 基層人民法院及其派出審理前款規定以外的民事困難案件的法庭也可以同意適用簡易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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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適用簡易程式的案件,在審理過程中發現下列情形不宜適用簡易程式的,應當決定中止審理,按照公訴案件、自訴案件第一審的正常程式重新審理:
(一)被告人在公訴案件中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二)對公訴案件被告人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公訴。法律依據
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一百七十條 適用簡易程式的案件,不得延長審理期限。 在審理過程中,案件情況複雜,需要轉入普通程式的,可以轉入普通程式,由合議庭進行審理,並應當及時通知雙方當事人。 庭審時限從立案次日起計算。
行政處罰簡易程式又稱現場處罰程式,是一種簡單易行的行政處罰程式,是指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當場執行步驟、方法、時限、形式等程式的過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