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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學生可自行申請轉學,說明理由,經學校和擬轉學學校同意,轉學學校負責審核轉學條件和相關證書,如認為符合學校培養要求且學校具備培養能力的, 經校長辦公室會議或特別會議研究決定後,可轉交。
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健全學生轉學的具體辦法; 轉學應當及時公布,轉學辦結後3個月內,報當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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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學可以隨時辦理,沒有轉學的可能,其他學校不可能接受,轉專業有一定的可能,但是每所學校對轉專業的要求都不一樣,而且非常嚴格,一般都要求在專業成績上,有正當理由, 沒有不良記錄,超過一年等,具體需要諮詢教務處,總之,非常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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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可以轉移。
關於大學生轉學相關流程。
1、首先確認轉學機構,取得轉學學校的同意。
2. 其次,向轉讓人申請,轉讓人是您目前正在學習的機構。
3. 向受讓人教育部提交申請。
4. 向轉學機構所在地的教育部提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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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大專,你可以換專業試一試。 轉學非常非常困難。 在這種情況下,您不得轉學。
就因為不喜歡這所學校,和宿舍同學關係不好,就因為這個原因不能轉學。 教育部有規定。 除特殊情況外,如實在無法完成學業,不得轉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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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轉學的可能性一般都很小,除非你轉學到一些技校或職業高中,或者私立學校,而且你必須回去重新參加考試。 因為你的檔案已經轉到了那所大學,如果你覺得自己的專業不好,想換專業,可以申請換宿舍,沒必要因為這些小事耽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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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學很麻煩,轉專業也是轉學,可以問其他看好的學校,看看能不能轉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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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上海師範大學可以轉學到另一所大學,學生申請轉學的手續按以下方法辦理:
1.學生須自行申請轉學,由學院負責教與學的副院長提出意見,由教務處審核,報學院主管領導批准; 同時,轉學手續只有在轉學學校同意接受學校,出具校長簽字的錄取通知書和教育部規定的相關轉學材料,並報轉學所在省(市、自治區)高等主管部門確認備案後方可辦理。
2.學生轉學手續一般應在每學期初辦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轉入其他學校1.入學不到一學期者;
2、高考成績低於相應年份擬轉學校相關專業的錄取成績;
3.由低學歷向高學歷轉變;
4.通過定向就業、文藝、體育、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報名表錄取的;
5. 專上學生;
6、擬轉學和擬轉學在同一城市;
7. 跨學科;
8.應退學者;
9.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以上內容參考《上海師範大學-上海師範大學學分制學生身份管理辦法實施辦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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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可以轉移。
關於大學生轉學相關流程。
1、首先確認轉學機構,取得轉學學校的同意。
2. 其次,向轉讓人申請,轉讓人是您目前正在學習的機構。
3. 向受讓人教育部提交申請。
4. 向轉學機構所在地的教育部提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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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上海師範大學可以轉學到另一所大學,學生申請轉學的手續按以下方法辦理:
1.學生須自行申請轉學,由學院負責教與學的副院長提出意見,由教務處審核,報學院主管領導批准; 同時,轉學手續只有在轉學學校同意接受學校,出具校長簽字的錄取通知書和教育部規定的相關轉學材料,並報轉學所在省(市、自治區)高等主管部門確認備案後方可辦理。
2.學生轉學手續一般應在每學期初辦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轉入其他學校
1.入學不到一學期者;
2、高考成績低於相應年份擬轉學校相關專業的錄取成績;
3.由低學歷向高學歷轉變;
4.通過定向就業、文藝、體育、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報名表錄取的;
5. 專上學生;
6、擬轉學和擬轉學在同一城市;
7. 跨學科;
8.應退學者;
9.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以上內容參考《上海師範大學-上海師範大學學分制學生身份管理辦法實施辦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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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上了大學,轉學應該很難轉學,你只能去哪乙個賭,如果你想去另一所學校,那麼你只能去那所學校的研究生院。 不爭吵是慈悲,不爭吵是智慧,什麼都聽不見是安靜。
問題:在什麼情況下可以? 難道不能用錢解決嗎?
答:大專不允許在學期初轉學,教育部規定學生在入學第一學期前不得轉學。 學生轉學須經兩校批准,轉學學校應當向轉學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報送,確認符合條件。 跨省轉學生應當由轉學地的省教育行政部門轉入轉學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必須轉移戶籍的,轉學地的省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將有關檔案副本送交學校所在地公安部門。
不只是錢,關鍵是,如果無所謂,人家不會問你這個問題,有錢有關係能轉學嗎,這不是乙個完整的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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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轉學,具體情況向輔導員和部門領導詢問,但有些話還是要經過關係的。 具體程式因學校而異。 這取決於你就讀於哪所學校? 學校的性質是什麼? 祝您轉賬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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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大學轉學非常困難,所以你只能從現在的學校退學,讓你要去的學校辦理重新入學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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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轉移,但辦理手續很麻煩。
寫完2所學校的批准申請後,如果你申請教育委員會的批准,你可以轉學到另一所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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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但關係需要解除封鎖。 我們學校有這個,我們轉學到了一所更好的大學。 但他的媽媽是學校的教授什麼的,他讀完了大一,然後在大一的第二學期離開了。
最主要的是關係要疏通,否則會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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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各所學校的情況和關係來看,我的同學在另一所學校學習了半年後就轉學了,在我們班學習了半年後又轉學到了另一所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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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第四條:
轉院系(專業)和轉學?
第20條. 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可以轉院系(專業)、轉學
1)有專長,能通過轉院系(專業)或轉學等方式充分發揮特長的學生;
2)如果學生在入學後被發現有某種疾病或身體缺陷,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後,無法在原科室找到他或她
專業),但仍能在本校或高等教育其他系(專業)學習;
3)經學校認可,學生確實存在一些特殊困難,不換院系(專業)或學校就無法繼續學習
學校根據畢業生分配制度的改革和社會對人才需求的發展變化,必要時可適當調整部分。
學生專業、系
第21條.
學生應親自到所在院系(專業)和學校申請。 部門(專業)轉學
移送手續應當按照下列方法辦理:
1)轉入高校範圍內的院(專業)的學生,由院系主任提出,並由院(專業)推薦轉入院(專業)進行評審。
經學校教務部批准;
(二)轉入其他學校的,須經學校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主管部門批准,並徵得兩所學校的同意。
跨省的,須經兩地高等教育主管部門批准),轉學省(自治區、直轄市)抄送學校轉學地公安機關。
糧食和石油部門
學生轉學系(專業)和學校的手續應在每學年開始前完成
第22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考慮院系(專業)變更、轉學
1)入學不到一學期的新生;
2)從普通高校轉入重點院校的人員;
3)從大專轉入本科的;
4)本科三年級及以上(含三年級)或大專二年級及以上(含二年級);
5)轉入其他高等院校者(學校認為不宜學習師範教育者除外);
(六)將本支出轉為公款的;
7)沒有正當理由的人
可以看出,如果你是大學生,那麼你就沒有資格享受轉學規定; 如果你是本科生,在轉學的情況下需要滿足其中乙個條件,但在你的情況下很難依靠,你需要與大學達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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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普通高校學生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短期學院可以轉學。 但是,在以下任何一種情況下,您都不允許轉學到其他學校:
(一)畢業前入學不到一學期或一年者;
2)高考成績低於擬轉學學校相關專業同年錄取成績;
(三)從低階教育向高階教育轉變;
(四)通過定向就業招生錄取的;
(五)研究生擬轉入的學校或者專業的錄取管理標準高於其所在學校或者專業的錄取管理標準;
6)沒有正當理由轉讓。
學生因學校培訓條件變化或者自身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需要轉入其他學校的,由學校出具證明,由當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轉入同級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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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可以轉移。
關於大學生轉學相關流程。
1、首先確認轉學機構,取得轉學學校的同意。
2. 其次,向轉讓人申請,轉讓人是您目前正在學習的機構。
3. 向受讓人教育部提交申請。
4. 向轉學機構所在地的教育部提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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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可以轉移。
關於大學生轉學相關流程。
1、首先確認轉學機構,取得轉學學校的同意。
2. 其次,向轉讓人申請,轉讓人是您目前正在學習的機構。
3. 向受讓人教育部提交申請。
4. 向轉學機構所在地的教育部提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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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聯絡新學校接受你,然後告訴你的學校,教務處和人事處,如果學校不同意你轉學,那麼你就不能轉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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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像沒聽說過轉入大專,也有不直接讀書的人。 去問問學校的相關負責人,不管怎麼樣,你一定要做你自己,不要沾染,你是個好學生,祝你學業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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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轉學,但你要有關係,而且很有可能送錢,大概幾萬塊錢就能搞定...... 首先,你必須得到願意接受你的學校的同意,其次是你的學校同意你的轉學,這就需要兩所學校之間的關係...... 如果全部找到,房東可以填寫乙份轉學申請表,一式五份,由轉學學校和轉學學校的負責人分別寫同意書和蓋章。
接下來的事情就是去新疆和陝西的省級教育廳,一般情況下,雙方學校都同意後,省級教育廳對你來說不會太難,但還是有關係的。 申請表經學校簽字蓋章後,送交兩個省級教育廳,必須攜帶相關材料,包括學校成績單、高考錄取成績單、思想政治考核表、體檢表等,從轉學學校領取,必須蓋章。 隨後,兩邊的省教育廳高教辦通過了印章。
您將能夠離開學校並進入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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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根據《普通高校學生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短期學院可以轉學。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轉學:(一)在校就讀不到乙個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的學生; 2)高考成績低於擬轉學學校相關專業同年錄取成績;(三)從低階教育向高階教育轉變;(四)通過定向就業招生錄取的;(五)研究生擬轉入的學校或者專業的錄取管理標準高於其所在學校或者專業的錄取管理標準;6)沒有正當理由轉讓。
根據《普通高校學生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短期學院可以轉學。 但是,在以下任何一種情況下,您都不允許轉學到其他學校:
(一)在校就讀一學期或畢業前一年以下者;2)高考成績低於擬轉學學校相關專業同年錄取成績;(三)由低學歷向高學歷轉變; (四)通過定向就業招生錄取的;(五)研究生擬轉入的學校或者專業的錄取管理標準高於其所在學校或者專業的錄取管理標準;6)沒有正當理由轉讓。
因學校培養條件變化或者自身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需要轉入簡易學校的,由學校出具證明,由當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轉入同級學校。
延伸資訊: 轉學規定: 第二十三條 學生自行申請轉學,說明理由,經學生所在學校和擬轉學學校同意的,由轉學學校負責審核轉學條件和相關證明,認為符合學校培訓要求且學校有能力培養,在校長對協會或特別會議的研究決定和決定後,可以轉學。
研究生轉學,還須經擬轉入專業導師同意。
跨省轉學的,轉學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與轉學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商,確認轉學條件後辦理轉學手續。 需要轉移戶籍的,由轉移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檔案副本送交學校轉移地的公安機關。 第二十四條 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和完善學生轉學的具體辦法; 轉學情況應當及時公示,轉學完成後3個月內,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本區域內學校轉學行為的監督管理,及時糾正違規轉學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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