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是什麼意思,工傷的定義是什麼?

發布 社會 2024-04-12
1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這是與工傷有關的傷害。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 向協調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遇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用人單位未按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業病。

    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確定的事項,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按照屬地原則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在此期間發生的工傷撫卹金等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相關費用。

    第十八條 申請認定工傷,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雇主存在僱傭關係(包括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明;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鑑定證明)。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的受傷程度等基本資訊。

    申請人提供的勞動服務局工傷認定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一次性將需要補充、更正的全部材料書面告知申請人。 申請人按照書面通知要求補充、更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具體流程可在《工傷認定程式》中找到,或諮詢當地社保局12333。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具體來說,看一下工傷保險的規定。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1、下列情形為工傷認定為工傷:1、因工傷原因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上班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執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和其他意外傷害; 4、患有職業病; 5、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機動車事故受傷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2、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1、在工作時間、工作期間,員工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搶救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 2.在維護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緊急救援、救災等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3.原在軍隊服役,因戰爭或工傷致殘,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書,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雇員。

    職工有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3、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認定為工傷或者工傷待遇: 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規定; 2.醉酒導致**; 3.自殘或自殺。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工傷事故,簡稱工傷事故,是指工礦企業生產活動所在區域,由於生產過程中的危險因素的影響,導致員工身體組織受損或人體某些器官喪失正常功能,導致受傷人員立即停止工作的事故。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如因工受傷,可認定為工傷,需辦理工傷鑑定、享受治療、報銷醫療費用、**費用、住院費、住院費、住院餐費補貼、休息期間工資發放。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用人單位為你投保了工傷保險的,醫療費用由社會保險部門支付,用人單位不給你工傷保險的,企業將為你支付全部醫療費用。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如果您在工作中受傷,您可以與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協商。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工傷又稱工傷、工傷、工傷、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中,因不利因素和職業病而遭受的傷害。

  9.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如果要確定工傷,則取決於它是否符合上述兩項中的任何一項。 看來應該認定為工傷,畢竟他是在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受傷的,估計也是因為工作原因才通過那扇門,就算是上廁所,也可以認定為工傷。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在工作時間內,在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遭受暴力或者其他事故傷害的; 應認定為工傷。 ”

    這個“......以此類推,“意外傷害”被強調,但它必須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執行工作職責。

    你的朋友在工作時必須穿過那扇玻璃門嗎?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這五種情況應認定為工傷。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類企業和有職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參加工傷保險,並為本單位全體職工或者職工(以下簡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類企業職工和個體工商戶職工,依照本條例規定享有工傷保險待遇。

    個體工商戶參加工傷保險的具體步驟和實施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機動車事故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

    (二)在緊急救援、救災或者其他維護國家、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三)原來在軍隊服役,因戰爭或因公受傷致殘,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明,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職工。

    職工有前款第(一)、第(二)項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視為工傷或者工傷待遇:

    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

    2)醉酒導致**;

    3)自殘或自殺。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1.阿拉伯數字3

    患有職業病; 4.因工作受傷或在工作場所外發生事故時下落不明的人。 5.

    在上下班途中,您因交通事故或城市軌道交通、客運渡輪、火車事故等而受傷,您不承擔主要責任。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屬於工傷的情形。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在工作時間內,在工作地點。 做工作。 不可或缺。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無意識的過錯,如果你是有意識地故意傷害是另一回事。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從理論上講,是的,但如果你必須把手伸進絞肉機,那就另當別論了。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11

    工傷鑑定結論符合10級兩項,即員工多處受傷,分別認定,其中兩人符合10級傷殘標準,認定為2人10級傷殘,可晉公升至9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和職業病殘疾程度“GB T16180-2014《推廣原則》。

    晉公升原則。 對於同一器官或系統多處損傷,或多個器官不同部位同時損傷的患者,應首先評估個體殘疾程度。 如果幾個殘疾級別不同,則對嚴重程度進行分級; 如果兩個或兩個以上級別相同,則最多將提公升乙個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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