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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火是讓它燃燒,反應是放光放熱,而加熱不一定有這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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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它不同,一般條件是燃燒時不加加熱,而只是讓它公升溫達到反應條件; 點火是達到其燃點以使其燃燒,而不僅僅是加熱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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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火的最終目的不一定是加熱,加熱可以加快反應速度,點火是引發反應的一種方式,當然也有同樣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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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火的最終目的是燃燒,而加熱,不一定達到著火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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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火是用火燒可燃物,加熱是提高反應物的溫度,反應物不一定燃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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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火的意思是“讓它燃燒”,燃燒是重點; “加熱”是將環境帶到一定溫度,以便發生化學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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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達到燃點時,它會燃燒。 加熱不同於點火,如碳酸鈣在高溫下發生分解反應,條件是加熱,顯然不能著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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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熱:指物質必須達到並具有的一定溫度才能進行化學反應,通常低於 500。
點火:指可燃物在燃燒時必須達到的最低溫度,即點燃後可以燃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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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火一般涉及氧作為反應物,但也有例外,產物中一般存在水,而加熱僅作為化學反應的條件,不一定形成水等其他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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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火是劇烈的氧化反應,而加熱則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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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有些只能加熱,不能點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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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物質是不可燃的,只能加熱,就像水一樣,你能幫我點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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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是物理變化,另乙個是化學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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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熱只是一般的高溫。
點火不僅在於提高溫度,還在於達到其燃點並在空氣存在下燃燒。
高溫是深度加熱,一般溫度只有在500度以上時才能稱為高溫。
高溫不能代替著火,高溫只是為了使它達到一定的要求而提高溫度,而著火就是使它得到氧氣的氧化,這是一種氧化反應,而高溫不一定發生化學變化,如高溫乾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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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熱是一種提高溫度以發生反應或加速反應的方法。 加熱包括點火。 點火是指反應物與明火直接接觸並燃燒。 也就是說,加熱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通過火加熱,另一種是直接點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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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化學方程式中,“加熱”是一種吸熱反應,必須在加熱的前提下進行反應,當加熱停止時,反應立即停止; “著火”是燃燒的條件,燃燒是一種放熱反應,當著火溫度達到物質的著火點時,反應才能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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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方程式中的點火直接寫成漢字“點火”;
化學方程式中的加熱應標有“ ”符號;
點火,即用明火點火,雖然有許多不涉及氧氣的反應(如H2在Cl2中的燃燒反應),但並不妨礙點火的執行;
加熱時,反應容器需要進行熱處理,方法有很多種,有酒精燈點火加熱、水浴加熱、恆溫加熱器加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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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火是將氧化物的溫度提高到能與氧化劑劇烈反應的溫度。 氧化反應不一定需要氧氣參與,只要兩種物質的價態變化稱為氧化還原反應即可; 點火是反應條件,不點火反應就不會進行。
燃燒是一種放熱發光的化學反應,其反應過程極其複雜,自由基的鏈式反應是燃燒反應的本質,光和熱是燃燒過程中發生的物理現象。 上述現象正在燃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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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燃燒熱是指1mol可燃物與氧氣反應生成穩定氧化物時釋放的熱量。
因此,表示物質燃燒熱的熱化學方程必須在可燃物前面具有 1 的係數,並且所得物質必須是穩定的氧化物。
例如,產生的水必須是液態的,而產生碳的化合物必須產生二氧化碳。
C CO2 (氣體), H H2O (液體), S SO2 (氣體).
例如:C(S)+O2(G)=CO2(G); △h=- kj·mol-1
ch4(g)+2o2(g)===co2(g)+2h2o(l) δh=- kj/mol。
2.中和熱是酸鹼稀溶液反應生成1mol水,放出的熱量,方程中生成的水系數必須為1。
在稀溶液中,酸和鹼被中和形成 1 mol 水時的反應熱稱為中和熱
它必須是酸和鹼的稀溶液,因為濃酸溶液和濃鹼溶液相互稀釋時會放熱
強酸和強鹼的稀溶液反應可以保證H(AQ)OH(AQ)====H2O(L)的中和熱為57 3 kJ·mol
在中和反應中,弱酸或弱鹼因電離而吸收熱量,中和熱小於57 3 kj·mol 1;
基於產生 1 摩爾水
3.熱化學方程式不需要標註反應條件和沉澱和氣體符號,係數可以是整數或分數。
燃燒的反應方程式是通常寫的化學方程式,注意反應條件,係數必須是整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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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方程式如下:
1.燃燒熱表示1mol純可燃物完全燃燒形成穩定的化合物,即為釋放的熱量,等式中的反應係數必須為1。
2.中和熱是酸鹼稀溶液反應生成1mol水,放出的熱量,方程中生成的水系數必須為1。
3.對熱化學方程式沒有上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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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燃燒熱表示1mol純可燃物完全燃燒形成穩定的化合物,即為釋放的熱量,等式中的反應係數必須為1。
2.中和熱是酸鹼稀溶液反應生成1mol水,放出的熱量,方程中生成的水系數必須為1。
3.對熱化學方程式沒有上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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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熱和點火的區別在於:不同的參考,不同的處理方法,不同的重點。
首先,參考不同。
1.加熱:提高物體的溫度。
2.點火:使其燃燒; 點著 (zháo).
二是處理方法不同。
1.加熱:根據熱能的獲取,可分為直接和間接兩大類。 直接熱源加熱是直接向物料新增熱能,如煙氣加熱、電流加熱和太陽輻射能加熱。
間接熱源加熱是將上述直接熱源的熱能加入到中間熱載體中,然後通過中間熱載體將熱能傳遞到物料上,如蒸汽加熱。
2、著火:氣體、液體和固體可燃物與空氣共存,達到一定溫度時,與火源接觸會自行燃燒。 點火源被移除後,點火可以繼續燃燒的最低溫度稱為物質的著火點或著火點。
第三,重點不同。
1.加熱:注重將物體溫度保持在室溫和燃點之間。
2.著火:重點是使物體的溫度達到燃點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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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別加熱、點火和高溫之間的區別。 加熱不等於點火,點火不等於燃燒,加熱和點火都是反應條件。 加熱一般是指溫度低於550°C,著火是指可燃物料必須達到燃點才能燃燒。
高溫是指550以上。 初中化學學到的化學反應屬於高溫:CaCO3的分解; 碳還原氧化銅、氧化鐵; 一氧化碳、氧化鐵還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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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火是乙個動詞,是點火使乙個物體開始燃燒,加熱是另乙個物體通過另乙個物體傳遞熱量,一步一步的過程,燃燒是這個物體正在發生的變化!
當然,這些詞的順序也是正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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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加熱是吸熱反應; 一般來說,燃燒是一種放熱反應,所謂放熱就是放熱。
化學反應的本質是舊鍵的破壞和新鍵的形成。 破壞鍵需要吸收能量,而形成新的鍵會釋放能量。 如果釋放的熱量多於吸收的熱量,則反應是放熱的。
如果吸收的能量多於釋放的能量,則反應是吸熱的。
簡單地說,如果反應物的總能量大於產物的總能量,它將是放熱的; 否則,吸熱和放熱為:1大多數化學反應。
2.金屬與酸反應。
3.中和反應。
4.燃燒反應在高溫下,在高溫下吸熱。
3.氨鹽與固體鹼反應。
4.大部分分解。
1。氣體、液體、固體都屬於放熱過程。
2。固體、液體和氣體屬於吸熱過程。
自然界中的大多數物質都在以這樣的方式發生變化,即物體吸收熱量,公升高溫度,並且發生物質狀態的變化:熔化、氣化和昇華
液體變成氣體的過程(包括蒸發)。 它是吸收熱量和液化的過程:將氣體變成液體。
這是為了釋放熱量。
凝固:液體變成固體的過程。 這是為了釋放熱量。
融化; 固體變成液體的過程。 這是為了吸收熱量。
冷凝:氣體變成固體的過程。 這是為了釋放熱量。
昇華:固體變成氣體的過程。 這是為了吸收熱量。
從生活的例子開始:
融化(吸熱):冰吸收熱量以變成水。
汽化(吸熱):在夏季,將水灑在混凝土地板上,水吸收熱量並迅速變成水蒸氣。
昇華(吸熱):書中有乙個關於碘公升高的實驗,對吧? 別忘了有一盞酒精燈來加熱。
物質狀態的其餘三種變化(凝固、液化和解凝)是放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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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熱、點火、高溫是反應條件,而燃燒是發光放熱的反應現象!
2)加熱或高溫屬於加熱型,加熱後的藥物不著火;點火的意思是讓乙個物體著火!
3)加熱和高溫的區別在於溫度的要求,高溫是指700°C以上的溫度要求,(4)如果反應需要高溫條件,反應條件必須寫成“高溫”,而不是“加熱”。不要把熱寫成高溫,也不要把著火寫成燃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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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火、燃燒、加熱和高溫的區別。
點火是物質引發燃燒的必要溫度條件,它通常依靠外部熱源(如酒精燈、火柴等)來提供熱量。 熱源火焰與被點燃的物質直接接觸,使可燃物的溫度達到燃點後,不再需要熱源,燃燒時釋放的熱量會繼續反應。 如:
3fe+2o2 fe3o4
燃燒是指化學反應中的一種現象,而不是一種反應條件。 如果鎂帶在空氣中被點燃,它離開酒精燈的火焰並繼續燃燒,成為氧化鎂,化學方程式可以表示為:
2mg+o2=2mgo
用“燃燒”一詞代替“點燃”一詞是錯誤的。
加熱( )也指反應條件,但與“點火”不同。 加熱是維持反應的溫度範圍。 一般來說,熱源從反應開始到反應結束是不可分割的,熱源不應與被加熱物質直接接觸。
加熱方式有明火加熱、砂浴、油浴或水浴加熱。 例如,需要明火加熱的反應是:
nh4hco3nh3↑+h2o+co2↑
2kmno4k2mno4+mno2+o2↑
高溫是指某些物質在反應時對溫度的要求較高,需要使用酒精噴燈或其他熱源進行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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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火是物質與點火工具(火柴、酒精燈、打火機等)的火焰直接接觸以使其燃燒。
加熱是將物質放入某種容器(試管、燒杯、坩堝等)中,並在其下方放置加熱工具(酒精燈、本生爐等),讓火焰燒焦容器,使物質的溫度隨容器公升高,但不燃燒。
這就是最大的區別。
點火加熱的記憶主要取決於平時的積累或話題資訊提示,很難直接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