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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簡單! 不要著急,不要驚慌!
首先,三方協議是一種書面表達形式,明確了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中的權利和義務,可以解決應屆畢業生的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在畢業生向雇主報到,雇主正式接受後,協議即告終止。 你可以自己看看!
第二:你不想再去那個單位了,你要及時跟他說清楚! 這是為了明確表示他們想給他們的公司乙個合理的理由!
由你來編造乙個他們無法拒絕的理由:例如,家人不同意! 我的父母給我找了另一家公司等等。
第三,三方協議受法律保護,這意味著它既保護雇主,也保護候選人。 如果你不想,你總是可以打破合同。
但是,合同必須被打破。 大概是3000-5000吧! 那麼你就自由了,三方協議不生效!
法律保護我們求職者的這項權利!
當你到達他們的單位時,你面前的三方是無效的,你們的關係就成立了! 它仍然有效! 畢業後也有效 你和他們單位簽了協議,當然有效!
不過,三方均有效,但你也有選擇權,你不能去,但你要支付違約金! 而且一定是有原因的! 拒絕他們單位的原因!
找工作是一輩子的事情,不想去就不要去! 在十字路口支付罰款也沒關係! 希望大家盡力處理好,多和他們的單位溝通! 任何問題都可以解決!!
希望大家早日擺脫煩惱! 盡快找到合適且滿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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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了友誼橋的三方協議後,不想這麼狠勁,怎麼能彎腰裝模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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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取消合同並辦理重新分配手續,恢復應屆畢業生的身份,並繼續參與所有就業選擇,而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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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向簽訂三方協議的單位報到,簽訂勞動合同後辭職,職工有自由選擇工作的權利,用人單位不答覆乙個月後視為有效,再申請失業證,再去想去的單位再就業。 2、畢業生違約責任、違約金支付外,往往會造成其他不利後果,主要表現在等形式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一方當事人明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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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已簽訂三方協議的單位報到,簽訂勞動合同後辭職,勞動者有自由選擇工作的權利,用人單位不答覆的,乙個月後視為有效,然後申請失業證,再去想去的單位再就業。 2、除違約責任和支付違約金外,違約的畢業生往往會造成其他不利後果,主要表現為:(1)用人單位花費人力、物力、財力,參加人才交流會等,工作量大,聘用人員後期工作已得到考慮和安排。
2)用人單位往往將畢業生違約視為學校管理鬆懈的表現,影響學校與用人單位的長期合作關係,以後可能因對學校的懷疑而不從學校選拔畢業生。(3)對其他畢業生有影響。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的規定,一方當事人未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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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協議實際上是《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的簡稱,是應屆畢業生在初次就業時簽署的協議,由學生、學校和用人單位共同簽署。 三方協議將在畢業生向用人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受畢業生後終止,然後用人單位與畢業生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1)畢業生違約的可能後果如下:
1.可能影響就業。 一般來說,如果畢業生違約,他或她必須與原雇主協商,將協議退回並換成新的協議。 如果您無法重新簽署新的三方協議,可能會影響畢業任務。
2.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 用人單位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來組織招聘工作,對聘用人員後期的工作進行了考慮和安排。 一旦畢業生違約,將導致用人單位被動工作,遭受經濟損失。
3.影響學校的聲譽。 用人單位往往將畢業生違約視為學校管理鬆懈的表現,出於對學校的懷疑,用人單位今後可能不會從學校選拔畢業生,這將對學校未來用人工作的整體利益和聲譽產生影響。
其實,入職和簽訂三方協議之間是有一定聯絡的,只要學生簽訂了三方協議,就相當於具有法律約束力,如果以後不正式向單位報到,可能要支付相應的違約金,學生在簽訂三方協議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一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存在違約金問題。 聘用協議一經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否則違約方應向權利受到損害的一方支付協議條款約定的違約金。 >>>More
1]勞動關係尚未建立,不能去的,應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三款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受僱之日起成立。 >>>More
由於以下原因,終止是必要的:
三方協議是全國大學生就業率統計的依據,也是國家派遣證書頒發的證明。 只有你籤了三方協議,帶回學校,學校才會在你畢業後給你發乙份派遣證明,你拿著派遣證明到你工作的獵銷單位報到,然後開始計算服務年限。 如果學生未按照三方協議工作,用人單位有權要求學生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用人單位不執行三方協議,學生可以要求雙倍賠償違約金,如果學生找不到滿意的工作,原用人單位必須繼續執行協議。 >>>More
在三方協議中,如果協議各方就違約金條款達成一致,如果一方違反合同,則應根據協議和相關法律法規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每個未違約的一方應支付違約金。 此外,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於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適當減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