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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拖欠工資是一件壞事,現在國家有法律規定“拖欠工資、扣工資的,屬於違法犯罪,超過3萬元或10人以上的,屬於嚴重違法犯罪,重判要判處監禁。 企業應當直接向農民工本人支付工資,嚴禁向“合同工頭”或者不具備用人單位資格的其他組織和個人支付工資。 企業可以委託銀行支付農民工工資。 公司(企業)必須按照約定支付工資,否則,執法部門將依法嚴懲違規公司和企業。 私人業主雇用的雇員也必須遵守國家法律,並按時支付農民工工資。 私人老闆拖欠工資也是違法犯罪行為,將依法嚴懲。
第一步應該是協商解決方案,可以直接聯絡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企業的所有者、財務部門、財務經理。 最好找最優秀的商人解決問題,如果不成功,會向當地**相關部門(勞動監察大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工商局、建設局、法院、監察部門、12345投訴****、12348法律援助****,可以得到**相關部門的幫助)切記: 必須有事實證據,而不是兄弟歷史,例如:
協議和合同、拖欠工資和索要求工資的錄音和錄影、打卡打卡工作錄影、勞動勞動視訊、各種書面材料、微信、簡訊、內部人、認證人等,都可以作為事實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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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一時陷入財務困難,拖欠工資會告訴員工,如果老闆不談,那可以問老闆什麼時候發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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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籤了勞動合同,可以通過勞動仲裁部門幫你拿回工資,但是如果你不籤勞動合同,你可以看看能不能找人替你作證,讓你拿回工資,否則肯定會有困難,但你還是有希望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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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如下:
用人單位無故扣減、拖欠勞動者工資,或者因延長工作時間拒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期限內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額外經濟補償。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用人單位無故扣減勞動者工資,或者拒不向勞動者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除在規定期限內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 還應當支付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額外經濟補償;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的工資和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應當在補足工資下限的同時,額外支付相當於較低部分25%的遣散費。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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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乙個半月沒發工資,實在是疫情給公司帶來的經濟困難,你可以和公司一起花,如果是因為其他原因,那你就得主動去找公司了,公司每個月都要給你發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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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除非你是股東。 按時發工資的公司不一定是好公司,不按時發工資的公司也不一定是好公司。 想想你逃跑了這麼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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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有規定的工資支付日期,如果公司沒有按時支付,有拖延的嫌疑,建議房東可以去勞動仲裁查明,是否違規,很多時候,當大家都習慣了, 這是最難解決的,因為大家都覺得拖欠工資沒有問題,只要公司能發工資,你就可以繼續,如果實在接受不了,那你就只能自己辭職了,接下來的面試要明白在條目上,勞動合同也寫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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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雖然不是很合法,但是公司就是這樣的規定,估計你乙個人是改變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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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乙個半月沒有發工資,你可以找到,公司的人事要求必須給你發工資,或者你可以選擇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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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要麼是退出,要麼是適應這些情況,這不是你乙個人可以想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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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每個人都是一樣的,除非你辭掉工作去找另乙份工作,否則你什麼都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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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去找老闆,找到他欠你工資的實際證據,很有說服力的那種,然後你就可以用合法的手段對付老闆了。 你必須比較堅強,沒有必要情緒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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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能證明老闆在付給你工資後用威脅和暴力把錢搶回來,那麼你就可以坐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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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惡意拖欠員工5000多工資涉嫌違法,首先老闆沒有明顯的惡意,所以你只需要追回你的工資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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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因為民事糾紛而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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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1. 如果您為雇主工作,有兩種方式可以要求工資:
1、工人可向當地勞動局投訴進行勞動檢查; 優點: 簡單的方法。 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強;
2、可向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如果您沒有勞動合同,您可以要求未簽署勞動合同的工資翻倍。 如果終止僱傭關係是基於拖欠工資,雇員也可能被要求支付遣散費。
優點:除了工資,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一般最終可以解決; 缺點:申請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程式和專業指導略多。
2、如果是個人的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督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絕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3)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費率向工人支付工資。
經濟補償和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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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對於您描述的問題,律師回答如下:
首先,您需要確認與雇主的僱傭關係的事實,例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和工作過程中的檔案。
其次,勞動關係確認後,用人單位可能被要求補發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 自入職之日起,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乙個月內不得簽訂雙倍工資。
第三,協商不成的,攜帶相關材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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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資是公司故意過錯,可以直接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不確定您的工資單是哪種形式的工資單,現金還是銀行卡。 此外,您需要確保辭職程式的安全。
其餘事項由監理組處理,實在不可能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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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報到以維權,也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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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向所在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一方當事人請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之一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我覺得買車不需要看你每個月付多少錢,你應該看你年收入多少,能拿出多少錢來保養一輛車,根據你願意花的錢,你總能找到合適的保養一輛車的方式。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