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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由專門機構根據傷害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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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基於醫療記錄和現場檢查。
司法部司法鑑定程式的一般原則
第二十三條 法醫鑑定人員進行鑑定,應當依次遵守和採用本專業領域的技術標準、規範和技術方法:
a) 國家標準;
2)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
3)專業領域大多數專家認可的技術方法。
第二十四條 鑑定人有權了解鑑定所需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閱、複製有關材料,必要時可以詢問訴訟當事人、證人。
經委託人同意,鑑定司法鑑定機構可以派員到現場提取鑑定材料。 鑑定材料的現場提取應當由法醫鑑定機構工作人員不少於二人進行,其中至少應當有一人為鑑定事項的鑑定人。 提取現場鑑定材料時,應當由委託人指定或者委託人在場見證並簽署提取記錄。
第二十五條 在鑑定過程中,需要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進行體格檢查的,應當通知其監護人或者近親屬出庭作證; 必要時,可以通知委託人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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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病歷外,還應提供受傷人員的身份證、工傷證明、就醫時診斷證明等相關材料。
2.根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八條的規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1)《關於認定工傷的決定》原件及影印件;
2)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的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有效診斷證明、檢查檢查報告等完整的病歷資料;
(三)勞動者居民身份證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影印件;
4)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3.由於不同場所具體操作不同,建議在處理前先致電12333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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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勞動能力的鑑定與司法鑑定不同,司法鑑定是傷害是什麼,工作能力的鑑定是看受傷後的恢復情況和對未來勞動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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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只是做乙個殘疾評估,可以做,但要得到結果會比較困難。 最好到住院醫院影印護理日記、住院記錄,並帶上與住院相關的**專案報告表。 你沒有問工作能力的問題,是嗎?
樓上真的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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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死者去世後進行殘疾評估是沒有意義的,因為殘疾賠償金是支付給活著的殘疾人的。
而且,鑑定機構需要對傷者進行檢查,只有案件根本不需要。
目前,死亡只能支付賠償金,死因是什麼,是否與傷害有關,在多大程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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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診斷結果,無法直接確定殘疾程度,需要根據**結束後存在的後遺症來確定,因此員工需要在受傷穩定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按照《勞動能力評價管理辦法》執行。
第八條 申請的提出 勞動者因工受傷,在受傷相對穩定後,有影響其勞動能力的殘疾的,用人單位或者工傷勞動者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初次申請。 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期限,自工傷認定結論之日起不超過2年。 如受傷雇員不能提交申請,其近親屬可代為提交申請。
第九條 提交材料 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能力考核申請;
(二)《關於認定工傷的決定》原件及影印件;
3)診斷證明、檢查、檢驗報告等原件及影印件,完整有效的病歷;
4)員工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影印件;
5)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 材料審查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及時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 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應一次性將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書面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齊全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傷害情節複雜,涉及大量醫療衛生專業的,鑑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長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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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部器官挫傷和撕裂傷被歸類為10級殘疾,接受過探查或修復手術者被歸類為9級殘疾; 兩根肋骨骨折是 10 級殘疾; 骶恥骨骨折比尤志高多,內固定手術是9級殘疾; 胸腔器官挫傷和撕裂傷被歸類為10級殘疾,接受過探查或修復手術的人被歸類為9級神尺殘疾。
按照傷殘促進原則,對你的傷勢的綜合判斷可能達到8級標準,我僅供參考,最終結論以鑑定委員會專家組意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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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舉出一級殘疾到十級殘疾的例子,但如果在殘疾鑑定的基礎上有明確規定,殘疾鑑定的依據是《職工工傷和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殘疾鑑定所需材料如下: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八條 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1)《關於認定工傷的決定》原件及影印件;
2)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的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有效診斷證明、檢查檢查報告等完整的病歷資料;
(三)勞動者居民身份證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影印件;
4)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