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侵犯消費者權益,有具體的表現形式嗎?

發布 健康 2024-04-28
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這就像虛假廣告,誘使我們購買假冒產品。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一)生產、銷售的貨物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

    2)商品摻雜、摻假,假冒偽劣偽劣商品,或者假冒偽劣商品;

    (三)被生產國淘汰的商品或者失效、變質的商品出售;

    (四)偽造貨物原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工廠名稱、位址,偽造或者冒用認證郴州標誌、著名標誌等質量標誌的;

    5)所售貨物應當檢驗檢疫但未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結果造假的;

    6) 對商品或服務進行誤導性虛假宣傳;

    7)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消費者要求修理、返工、更換、退貨、補貨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賠償損失的;

    8)侵犯消費者人格尊嚴或者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的。

    首先,如果消費者的健康權受到侵犯,即消費者或其他受害者受到身體傷害,那麼經營者的責任是:支付醫療費用、第一期護理費用、因失去工作造成的收入損失等,如果造成殘疾,還應支付殘疾人的生活自救費用, 生活津貼、傷殘補償金和由其供養的人的必要生活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是消費者生命權受到侵犯,即消費者或者其他被害人死亡的,經營者應當承擔喪葬費、死亡賠償金、死者家屬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是消費者的人身尊嚴、人身自由受到侵犯的,應當停止侵權行為,恢復名譽,消除影響,正式道歉,賠償損失。

    四、消費者財產權受到侵害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採取修理、改造、更換、退貨、補貨數量、退貨價款、賠償損失等方式承擔民事責任。

    五、業主不同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還預付款; 並應承擔預付款的利息和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六,經營人騙取消費者的,應當應消費者的要求,增加對損失的賠償,增加的賠償金額為消費者購買的商品價格或者所接受的服務費用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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