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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死者有沒有孩子和妻子,如果有,就按份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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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工傷(死亡),只有被認定為工傷的,才能獲得工傷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公死亡的,其近親屬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工傷保險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
1)喪葬補貼為上年度全區員工月平均工資的6個月。
2)受撫養親屬的養恤金,應按照勞動者自身工資的一定比例支付給因公殉職且不能工作的勞動者的主要生活資料。標準是: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月30%,每個孤獨或孤兒的老人或孤兒每月10%。
經核定的受扶養親屬養恤金總額不得高於因工作期間死亡的雇員的工資。 對親屬的具體支援範圍由國家決定。 商。
醫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的規定。
(三)一次性工傷死亡津貼標準為城鎮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注:1)上一年度當地員工月平均工資,可以網上搜尋,或詢問當地勞動部門,再乘以6。
2)根據《關於贍養因公死亡職工親屬範圍的規定》(勞動部檔案)的規定,依靠因公死亡職工提供生前主要生活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規定申請贍養親屬撫卹金:
1、完全喪失工作能力;
2、已故員工的配偶男性不周歲,女性不周滿55周歲;
3、已故員工的父母男性不為60周歲,女性為55周歲;
4、已故員工子女未滿18周歲;
2011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1810元,根據該資料,2012年一次性工傷死亡補貼標準為43.62萬元。 一次性工傷死亡撫卹金是國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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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上述費用由工傷保險**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全部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因此,如果員工因公殉職,近親屬可以領取三項費用,喪葬津貼、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傷死亡津貼。 三項收費標準如下:
公式: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0
根據國家統計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2015年,2015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比上年增加。
因此,2016年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標準為31195元,20=62.39萬元。
由於《工傷保險條例》在全國範圍內統一實施,2016年全國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統一標準為62.39萬元。 這個標準沒有地域上的區別。
2、喪葬補貼:殯葬補貼是上一年全區員工6個月的平均月薪。 該標準也每年都在變化。
例如,如果北京目前的平均工資是7086元,那麼喪葬補貼是7086元6=52516元。
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月30%,每個孤獨或孤兒每月10%。 經核定的受扶養親屬養恤金總額不得高於因工作期間死亡的雇員的工資。
公式:配偶:死者自己工資的40%(按月支付);
其他親屬:死者自身工資的30%(每人每月);
孤獨的老人或孤兒:根據上述標準10%;
上述養恤金的總和應為批准時雇員的月薪(按月計算)。
特別注意: 1、殘疾職工在停工停薪期間因工傷死亡的,其近親屬也可享受以上三項福利。
2、一級至四級殘疾職工在停工帶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享受上述喪葬津貼和受撫養親屬撫卹金,但不能享受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
此外,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近親屬如符合領取工傷保險喪葬補貼、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喪葬撫卹金以及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撫卹金的條件, 其近親屬應當選擇領取工傷保險或者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2. 確定與工作有關的死亡事故的程式是什麼?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因機動車事故造成的人傷或者死亡,應當屬於工傷,工傷認定和賠償程式如下:
1)遵守工傷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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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歲無權享受工傷。
中國勞動法規定,60歲的退休人員不能參加社會保障。 也就是說,你說的人不能算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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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500,000 年,死亡賠償金應在 15 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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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乙個65歲以上的老人因為工傷死亡的賠償金額而死亡,既然已經去世了,就要先由家人處理,然後才會下葬,說不定再管好這方面的事情,畢竟國王是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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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65歲的人因工傷死亡支付賠償金,那就要看她的具體情況了,畢竟她年紀大了不會賠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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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工傷費、家屬生活費、精神補償費、交通費等,農村一般在35萬元左右,城鎮居民在60萬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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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歲以上的老人因工傷死亡,應支付多少賠償金? 根據國家規定,65歲應按81歲給予補償,也就是說還有16年的服務年限,按照當地生活水平給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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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歲以上老人因工傷死亡,應當賠償多少? 65歲以上老人因工傷死亡的賠償金額是多少? 我能知道賠償金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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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歲長者因工傷身故,賠償金額是多少? 你可以就此諮詢相關部門,我可以給你乙個明確的答案,我不太了解,我對這個問題了解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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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多大年紀,賠償金額都會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所以要由保險公司和公司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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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因公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保險中領取喪葬補貼、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 1、喪葬補貼標準:上年度全區社工平均月薪6個月。
2、受撫養親屬的養恤金標準如下:(1)配偶養恤金的計算公式:雇員每月工資的40%=配偶養恤金。
2)其他親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已故職工工資的30%=其他親屬每月的養老金=其他親屬的養老金 (3)孤獨寡居的老人或孤兒,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每月增加10%。3、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標準為:
是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注:殘疾職工在停工期間因工傷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領取喪葬津貼、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傷死亡津貼。
一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薪留職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享受喪葬津貼和受撫養親屬撫卹金,但不能享受一次性工傷死亡津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依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醫療費用、工傷費用;
2)住院餐補助;
3)總體規劃區外就醫的交通、住宿費用;
4)安裝和配置殘疾輔助器具的費用;
5)對不能自理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照顧費用;
6) 1至4級殘疾雇員的一次性傷殘津貼和每月傷殘津貼;
(七)勞動合同解除、解除時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
(八)因公死亡時,撫卹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未亡家屬領取的工傷死亡津貼;
9)勞動能力考核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用人單位依照國家規定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二)五年級、六級殘疾職工每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勞動合同解除、解除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
第四十一條 勞動者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延期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用人單位應當繳納工傷保險金。 用人單位不支付的,應當從工傷保險**中預付。
從工傷保險**中預先支付的工傷保險金,由用人單位報銷。 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代理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疾病或者非工作原因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貼和撫卹金; 因疾病或與工作無關的殘疾而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可以領取疾病和殘疾津貼。 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中支付。 但是,《社會保險法》沒有規定支付標準等具體事項。 >>>More
您好,很抱歉您的問題,您的問題有點籠統:不知道您是在問社會保險中的工傷保險,還是工廠在商業保險中為工人購買的商業工傷保險。 所以給你兩個: >>>More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在事故發生後乙個月內報告,如公司不申請,受傷員工或其近親屬應當在一年內申請認定。 需提交的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一般**來自勞動局)、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死亡證明等;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