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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有正當的辯護 你的具體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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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或者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非法侵害而採取制止違法侵害的行為,給違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抗辯,不承擔刑事責任。
1、正當防衛的特點是什麼?
1)正當防衛是主觀防衛意圖和客觀防衛行為的統一。
“防衛意圖”是指防衛人意識到正在進行的非法侵權行為,並決心制止正在進行的非法侵權行為,以保護國家、公共利益、人身、財產以及人身或者他人的其他合法權利的心理狀態。 正當防衛客觀上對不法行為人的人身或財產造成一定程度的損害,因此具有犯罪的表象。
但是,正當防衛與犯罪是有本質區別的,只有看到正當防衛制止非法侵權、保護國家和其他國家合法權益的本質,才能真正掌握正當防衛不承擔刑事責任的依據。
(2)正當防衛是目的的正當性與行為的防衛性質的統一。
正當目的是指正當防衛的目的是保護國家、公共利益、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持續的非法侵害。 該行為的防禦性質是指在合法權益受到非法侵害時與違法行為作鬥爭的行為。 目的的合法性與行為的防禦性密切相關。
3)正當辯護是社會政治評價和法律評價的統一。
正當防衛不存在侵犯合法權益的現象,是我國刑法中對正當防衛的社會政治肯定性評價; 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不具有刑事違法性,因此,正當防衛不承擔刑事責任,是我國刑法中對正當防衛的肯定性法律評價。 可以認為,正當防衛是消除社會危害和預防犯罪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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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法》第二十條的規定,正當自衛,是指為保護國家、公共利益、人身、財產等權利不受持續的非法侵害,採取措施制止違法行為人對違法行為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損害。
正當防衛分為特殊防衛和一般防衛:
對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進行防衛是特殊防衛,不存在過度防衛的問題; 對其他違法犯罪的防衛屬於普通防衛,如果存在過度防衛的可能問題,並且明顯超過必要的限度並造成重大損害的,則屬於過度防衛,應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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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和生命財產受到非法侵害的,可以採取緊急規避正當防衛權。
不。 公訴,是指檢察機關(偵查機關)偵查結束,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移送審查起訴,決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出庭支援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的訴訟活動。 對刑事判決進行複核,或者依法決定不起訴。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