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請了幾天假而沒有簽訂僱傭合同而被解雇,有什麼補償嗎?

發布 職場 2024-04-14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如果員工沒有勞動合同,那麼如果他因病被公司解雇,那麼他可以向勞動局或仲裁委員會報告處理,如果他工作了很長時間,他可以要求雙倍的經濟補償。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如果您不簽署僱傭合同,您將獲得雙倍工資。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如果你還在試用期內,被單位解雇的,證明你不符合就業條件而被解雇的,對李波沒有補償,如果你被無故解雇,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法律規定,應向工人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脊柱承租人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或者經用人單位要求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總結。 您好,工作七天不簽訂勞動合同後被解雇有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關係成立時應當簽訂勞動合同。

    如果你在受僱七天後沒有與雇主簽訂僱傭合約而被解雇,你的雇主可能觸犯了罪行。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或者勞動合同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賠償。

    你好,工人喬蓋七天沒簽工會,被解職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動者與勞動者在勞動關係成立時應當簽訂從寬勞動合同。 如果你在受僱七天後沒有與雇主簽訂僱傭合約而被解雇,你的雇主可能觸犯了罪行。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或者勞動合同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賠償。

    首先,您需要收集和儲存與您的工作情況相關的證據,包括工時記錄、工資單、簽訂勞動合同的證據等。 這些證據可以幫助你證明你的工作和雇主的非法行為。

    你的情況如何,你能告訴我嗎,我會給你乙個詳細的答案。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同時,自與勞動者建立正式勞動關係之日起,用人單位應當為袁州橋梁職工購買社保,不購買的,可能會要求其補繳。 此外,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向勞動者支付勞動者每工作一年的工資,支付半個月的工資不足六個月的。您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報告或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但如果沒有結果或您不滿意,您仍然可以提起訴訟。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法律分析:1、首先,因為沒有勞動合同,可以要求11倍工資。

    2、你已經與單位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只要你不犯大錯,就只能被單位開除,不能開除單位。

    3、如因故被解雇,視為您解除了無限期勞動合同,應按工作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雙倍,即18個月工資給予補償。

    總之,您的雇主需要向您支付 29 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這樣比較可信。 可能有點麻煩,但可以一步到位。 如果只是乙份報告,我認為它不會有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無限期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限期解除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

    第四十七條 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按勞動者每工作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支付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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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個回答2024-04-14

1、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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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個回答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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