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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目前只有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去世,才有補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一)退休; (2)疾病或受傷; (三)患有工傷、職業病的;(4)失業; (5)分娩。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有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 社會保險費必須按時足額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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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親愛的,我很高興為您解答 企業員工家屬每個月可以領取生活費。 工作人員死亡後,如果其配偶有固定收入,月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一倍,SI單位可以按照上述標準向其他在遺家庭成員支付生活困難補助金; 如果SI配偶的月收入超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一倍以上,則超出部分的50%用作遺屬的其他生活費用。
企業職工家屬在職工身故後,是否領取每月生活費?
親愛的,我很高興為您解答 企業員工家屬每個月可以領取生活費。 工作人員死亡後,如果其配偶有固定收入,月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一倍,SI單位可以按照上述標準向其他在遺家庭成員支付生活困難補助金; 如果SI配偶的月收入超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一倍以上,則超出部分的50%用作遺屬的其他生活費用。
資料擴充的法律依據:《關於提高部分優待物件養老生活津貼標準的通知》規定,自2008年10月1日起,提高優待物件生活補貼水平,烈士遺屬撫卹標準為城鎮每月680元,農村430元; 因公殉職軍人遺屬撫卹金標準為城市地區每月625元,農村地區每月420元。 軍人因病死亡的遺屬撫卹金標準為城市地區每月595元,農村地區每月4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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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親愛的,我很高興為您回答,企業退休工人去世後,國家沒有規定其配偶每月有生活費,但有喪葬津貼和贍養直系親屬的救濟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疾病或者非工作原因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貼和撫卹金; 因疾病或與工作無關的殘疾而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可以領取疾病和殘疾津貼。
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中支付。
企業職工家屬在職工身故後,是否領取每月生活費?
親愛的,我很高興為您回答,企業退休工人去世後,國家沒有規定其配偶每月有生活費,但有喪葬津貼和贍養直系親屬的救濟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疾病或者非工作原因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貼和撫卹金; 因疾病或與工作無關的殘疾而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可以領取疾病和殘疾津貼。 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中支付。
根據《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職工因公死亡的,按照下列規定發放喪葬補助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工傷死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按全省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六個月的標準支付; 自治區、直轄市。(2) 受撫養親屬的養恤金支付給在SI有生之年為SI提供主要生計的SI親屬。
標準如下:省、自治區、直轄市職工上一年度平均月薪的40%支付給配偶,每月支付30%給其他受撫養親屬,每月按上述標準支付10%給每個老人或孤兒。 養老金總額不得超過SI人員的工資。
親屬的撫養範圍和條件,按照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受撫養親屬喪失撫養條件的,不再有權領取該養恤金。 (三)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省、自治區、直轄市職工48個月至60個月的平均工資金額,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遵守本節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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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你沒有。 稅收內容如下:
1.工資和薪金收入。
2.勞務報酬所得。
3.作者報酬。
4. 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5.營業收入。
6. 利息、股息和獎金收入。
7.物業租賃收入。
8.財產轉讓所得。
9. 意外收益。
除上述應稅專案外,其他所得應當由財政部門確定和徵稅。 金融部門是指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 截至1997年4月30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確定對下列其他收入專案徵稅:
1)個人獲得“中國科學院蔡冠深院士榮譽協會”頒發的中國科學院院士榮譽獎金。
2)個人領取銀行部門按國家規定的利率和對沖補貼率支付的儲蓄獎金。
3)個人因用人單位繳納相關保險費而獲得的優惠收入。
4)保險公司向保險期內未投保的人壽保險賬戶支付的利息(或以其他名義支付的類似收入),按銀行同期儲蓄存款利率按保險金額計算。
5)個人股東因**公司招攬大股東在公司開戶交易而獲得的返利收入或交易費返還收益,並將所得交易費用中的部分金額支付給大股東。
6)個人在年終總結、各種慶祝活動、業務往來等活動中取得現金、實物或有價物的現金分發給其他單位、部門相關人員的實物或者有價物。
7)辭職風險基金。
(八)個人為單位或者他人獲得報酬提供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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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下列個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1、省級人民**、***部委、中國人民解放軍級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和國際組織在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保等領域頒發的獎項;
2、國債、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3、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
4、福利費、撫卹金、救濟金;
5、保險賠償;
6.軍人轉崗和復員費用;
7、按照國家統一規定支付給幹部職工的安頓津貼、退休工資、退休工資、退休工資、退休生活津貼;
(八)駐華使領館外交代表、領事**和其他人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免稅的收入;
(九)中國加入的國際公約和協定規定的免稅所得;
10、經財政部門核准的免稅所得。
屬於第四款,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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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需繳納,不屬於個人所得稅11項稅項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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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款規定,福利費、養老金、救濟基金等個人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因此,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喪葬費免徵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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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下列個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4、福利費、撫卹金、救濟金;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十四條 稅法第四條第項所稱福利費用,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組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福利費用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費。 所謂救濟金,是指各級民政部門向生活困難的個人發放的補助金。
《關於確定生活津貼範圍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規定,上述生活津貼是指用人單位從納稅人或其家屬因某些特定事件或者原因,給納稅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的特定事件或原因,從納稅人或其家屬留存的臨時生活困難補助金中支付給納稅人的臨時生活困難補助金。根據國家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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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費和對直系親屬的支援。 贍養一名直系親屬六個月; 兩人,為死者本人支付九個月的工資; 3人或以上,死者工資為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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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公司報酬不多,老闆躲起來不見家人,怎麼能見到老闆而不觸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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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發生在以下幾種情況下:
1.工傷。 對人身死亡,應當按照國家BAI和地方工傷管理條例和實施細則進行賠償; 志 2、第三位 DAO 人的責任。
責任明確,雙方協商解決問題,或公安部門確定公司人事部門協助解決;
3.正常**(指不屬於以上兩種情況)。
根據公司繳納的社保等福利保險,基本社保包括:
1、喪葬補貼(上年度平均月薪的3個月,不足1年)。
繼承人可繼承當年7月前繳納的綜合保險收入《養老補貼證明》中記載的全部金額;
在當年7月(含7月)之後繳納的社保中,個人繳納的養老金部分可由繼承人全額繼承; 健康保險卡上記錄的可用餘額也可以全額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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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為什麼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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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死亡可以獲得什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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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勞動法對職工死亡沒有相關規定,以工傷為例,對職工死亡給予一次性賠償,平均工資為6個月的喪葬津貼,以及家屬的撫卹金。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公死亡的,其近親屬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中領取喪葬補助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
1)喪葬補貼為上年度全區員工月平均工資的6個月。
2)受撫養親屬的養恤金,應按照勞動者自身工資的一定比例支付給因公殉職且不能工作的勞動者的主要生活資料。標準是: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月30%,每個孤獨或孤兒的老人或孤兒每月10%。
經核定的受扶養親屬養恤金總額不得高於因工作期間死亡的雇員的工資。 親屬的具體贍養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傷死亡津貼標準為城鎮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殘疾職工在停薪留職期間因工傷死亡的,其近親屬應當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至四級殘疾雇員在停薪留職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第(二)項規定的養恤金。
員工可以購買,或者公司可以直接給,或者大股東可以給員工,或者母公司可以購買給子公司的員工,或者公司、股東、員工可以承擔一定的比例,這些都是現實中的常見情況,歸根結底,這些都是公司、股東和員工自己表達的相同含義, 也就是說,沒有硬性規定。
屬國有企業的,按照企業規定執行。 有的企業規定,員工身故後,其家屬可以領取一次性養老金,金額因人而異。 有的企業規定家庭成員在一定年限內每月可領取多少養老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