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免責宣告,企業勞動合同免責協議是否有效

發布 社會 2024-04-14
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首先,如果勞動合同的免責條款違反了合同條件(平等自願),那麼該宣告從一開始就無效,如果勞動者或用人單位對合同的效力有任何異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如果他對勞動仲裁的結果不滿意, 他也可以提起訴訟。

    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需要勞動者知道的資訊; 用人單位有權知悉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勞動者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險,促使對方違背其真實意圖訂立、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發生爭議的,應當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繼續有效。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經支付勞動報酬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單位內相同或者類似崗位的勞動報酬確定。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如果你已經拿到了畢業證書,那麼你就具備了簽訂勞動合同的資格,用人單位應該正常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把勞動合同影印件交給學校,這樣你就不需要給單位寫免責宣告了,單位也無權要求你寫免責宣告, 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你還沒有拿到畢業證書,那麼你就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資格,用人單位不應該和你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拒絕簽訂勞動合同,你也可以拒絕學校的不當要求。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後,用人單位必須在乙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險,促使對方違背其真實意圖訂立、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彎月面量表無效發生爭議的,應當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勞動合同中的免責協議免除用人單位責任,排除勞動者權益的,免責協議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勞動合同無效】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

    (一)以欺詐、脅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險,促使對方違背其真實意圖訂立、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無效或者不悔改部分無效有爭議的,應當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1、公司自動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後,員工還能要求雙倍工資的權利嗎?

    首先,公司與員工建立勞動關係後,如果公司自入職之日起乙個月內未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此外,從第二個月開始向員工支付雙倍工資,訴訟時效為一年,從第二個月支付工資之日起計算。

    其次,公司是否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支付雙倍工資,按以下情形進行劃分:

    1、重新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包括合同未簽訂的期間。

    只要符合法定條件,投訴在時效期限內,公司將支付雙倍工資,員工仍有權提出索賠。

    2、重新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包括合同未簽訂的期間。

    因為沒有明確的規定,但在實踐中會被視為員工自願放棄權利,所以最終沒有權利要求雙倍工資。

    因此,如果員工想要求雙倍工資,可以在要求補充簽字時向公司要求雙倍工資,如果雙方協商不同意,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申請勞動仲裁。

    最後,在勞動關係中,員工普遍處於弱勢地位,因此需要及時簽訂有效的勞動合同。 如果對方不主動簽訂勞動合同,為避免勞動權益的損失,需要及時採取勞動爭議解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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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詞和乙個天壤之別!

4個回答2024-04-14

1.主體的資格是合法的。

2、合同內容合法。 >>>More

7個回答2024-04-14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應當終止:(一)債務已按照約定履行的; (二)合同解除; (三)債務相互抵銷; (四)債務人依法交存標的物的; (五)債權人免除債務; (六)債權債務歸屬於同一人的; (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此外,如果債權人免除了債務人的部分或全部債務,合同的權利和義務部分或全部終止; 債權人的權利和債務歸屬於同一人的,合同的權利義務應當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More

2個回答2024-04-14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內容一般包括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基本情況、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地點、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職業危害保護等; 後者是指勞動合同中約定可能約定的內容,也可能約定不約定的內容,但當事人約定的,必須依照法律規定確定相關條款,如試用期、培訓、保守商業秘密、補充保險、福利待遇等。 >>>More

4個回答2024-04-14

如果雙方簽字,員工履行相關工作,就相當於確認了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