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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初始註冊。
第七條 通過全國註冊安全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統一考試或者考核合格的人員,可以在取得資格證書後6個月內,向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省、部門登記管理機構申請初次登記。
第八條 申請註冊安全工程師初始註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a) 初始註冊申請表;
2)執業資格證書;
(三)用人單位的意見;
(四)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身體健康證明;
5)省、省、部門登記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條 申請註冊安全工程師初始註冊,按照下列程式辦理:
1)符合條件的應聘者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
(二)經用人單位同意後,申請人應當將用人單位的意見連同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材料一併報省、
(三)省、省級登記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之日起10日內完成初步審查,並向國家登記管理機構提交初步審查意見;
(四)國家登記機關應當自收到初步審查意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審查。如果飢餓符合條件,將頒發登記證書; 不合格的,不予發證,並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條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登記:
(一)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已受刑處罰,且自刑罰完成之日起至申請登記之日不滿五年的;
3)在申請註冊過程中有欺詐行為。
第十一條 註冊安全工程師初始註冊的有效期為2年,自註冊批准之日起計算。
第十二條 國家註冊機關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已批准初始註冊的安全工程師註冊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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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安全工程師的初始註冊申請程式如下:
初次登記時,申請人應提供相應材料,包括:初次登記申請表、執業資格證書、用人單位意見書、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身體健康證明,以及省、省、市、省、省、市
《管理辦法》規定,明文禁止准予登記的人員分為三類:不具備充分從事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已受到刑事處罰,自刑罰完成之日起至申請登記之日未滿5年的; 在申請註冊的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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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安全工程師的要求如下: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和品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中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5年以上; 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專學歷,並從事安全生產業務7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3年以上; 或具有其他專業本科學歷,並已從事渝中安全生產業務5年。
3.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本科第二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2年以上; 或具有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並從事安全生產業務3年。
4.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碩士,從事安全生產業務1年以上; 或具有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2年以上。
5.具有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至少1年。
6.在取得初級註冊安全工程師專業資格後,從事安全生產業務3年。
安全工程師崗位職責:
1.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環衛防火管理工作,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認真學習熟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努力提高專業知識和管理水平,加強自我建設。
2.經常及時檢查施工現場和生活區的安全生產工作,並及時採取措施整改隱性忠誠,並及時向專案經理報告。
3.堅持原則,絕不容忍違反規章制度的人事,敢於制止和教育。
4.對安全設施的配置提出合理意見,提交專案經理解決,如不能解決,應責令停工並報公司處理。
5.有權按照公司相關制度進行監管,對違紀者進行懲戒,對安全先進者向公司報告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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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師註冊流程如下:1.選擇合適的初審機構。
2、填寫個人資訊基本資訊,審核後上傳個人身份證件照。
3. 選擇註冊類別(如果可選)。
4、填寫用人單位資訊。
5.填寫繼續教育(如有必要)。
6、填寫工作經歷。
8. 將申請表的兩頁連同相關材料一起上傳。
9. 單擊“提交”,完成註冊申請。
注:註冊申請需上傳的材料如下:
1、初次報到申請表(**直接列印(共2頁),由本人簽字,填寫並由單位蓋章,公章必須模範為用人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無效; 公章應清晰,申請表上的單位名稱必須與公章一致)。
2、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勞動檔案(可以不完整上傳,但只能上傳能反映員工姓名、崗位或所從事的工作、用工期限、用人單位名稱、簽字日期及雙方簽字蓋章的頁面。 )。
3.用你的身份證拍照(你必須確保你能證明你拿著身份證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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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註冊安全工程師,您需要在註冊系統上填寫註冊申請; 選擇適當的初步審查機構; 填寫基本個人資訊; 上傳審核過的個人身份證照片; 選擇註冊類別(如果可選); 填寫用人單位資訊等流程。
安全工程師註冊流程:
1.選擇合適的初審機構。
2、填寫個人資訊基本資訊,審核後上傳個人身份證件照。
3. 選擇註冊類別(如果可選)。
4、填寫用人單位資訊;
5.填寫繼續教育(如有必要)。
6、填寫工作經歷。
7、列印申請表(共兩頁),自行簽字,填寫並由單位蓋章;
8、申請表第一頁、第二頁應與相關材料一併拍照或掃瞄並上傳;
9. 單擊“提交”,完成註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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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初始註冊材料:
1.註冊申請表;
2.申請人資格證書(影印件);
3.申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檔案(影印件);
4.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或身份證明(影印件)。
二、申請續展註冊材料:
1.註冊申請表;
2.申請人的執業證明;
3.申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檔案(影印件);
4.用人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在執業期間履行職責的證明;
5.在註冊有效期內符合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
3、申請變更註冊材料:
1.註冊申請表;
2.申請人的執業證明;
3.申請人與原雇主的合同到期或解除的證明(影印件);
4.申請人與新雇主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僱傭檔案(影印件)。
2.安全工程師申請註冊流程。
1.選擇合適的初審機構。
2、填寫城鎮並寫下基本個人資訊,審核後上傳個人身份證照片;
3. 選擇註冊類別;
4、填寫用人單位資訊;
5、填寫繼續教育;
6、填寫工作經歷。
7、列印申請表(共兩頁),自行簽字,填寫並由單位蓋章;
8、申請表第一頁、第二頁應與相關材料一併拍照或掃瞄並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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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註冊安全工程師的初始註冊? 根據安全工程擾動器專業型別,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或其授權機構申請註冊。 根據《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的規定:
第十五條 國家對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實行執業登記管理制度,按專業類別進行登記。 取得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註冊後方可以註冊安全工程師名義執業。 第十六條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或者其授權機構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對建築安全、道路運輸安全相應範圍內的中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情況進行初步審查。
應急管理部或其授權機構負責制定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科目; 組織編制中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建築安全、道路運輸安全類專業科目除外)考試大綱,組織相應科目的命題考試工作; 與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其認可機構共同編制初級註冊安全工程師專業資格考試大綱。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或其授權機構分別負責組織制定建築安全、道路運輸安全中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專業科目考試大綱,組織相應科目的考試。 為加強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提高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人員的能力素質,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制定本規定, 《註冊安全工程師分級管理辦法》及國家職業資格制度有關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註冊安全工程師,是指通過職業資格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安全工程技術工作或為安全生產提供專業服務後註冊。這是關於你的問題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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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註冊安全工程師需要初始註冊申請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影印件; 符合註冊條件的學歷證書影印件; 身份證影印件; 三款最新兩寸裸頭色**等材質。
1、初始註冊申請表;
2、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影印件;
3、符合報名條件的學歷證書影印件乙份;
4、身份證影印件;
5.三種最接近的兩英吋裸頭顏色**;
6、縣級以上醫院在申請前半年內出具的健康證明;
7、註冊前有繼續教育證明;
8.省、部門登記機關規定的其他材料或審計材料。
是的。 註冊環保工程師是指通過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環境保護工程師資格證書》,並依法註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環境保護工程師註冊執業證書》和執業印章的專業技術人員, 並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及相關經營活動。翻譯成英文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