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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或其父母或收養人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即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年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必須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分居、合併、失蹤、找回等原因發生戶口變更的,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籍機關申報登記變更。 戶籍機關在戶籍工作中發現反革命分子或者其他犯罪分子的,應當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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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自提出申請的,應當由社群公安或者戶政廳批准簽字,可以新增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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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小區或街道辦事處發證,再到公安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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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親自申請,當地居委會或村委會可以出具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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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要求增加原名的,應當出示該公民(或未成年人的父母)的申請報告、《戶口簿》、公民永久居民登記表影印件、公安派出所專用印章(該公民過去在戶籍機關申報登記並正式使用的公民姓名), 以及公民使用的名稱的基礎。經有戶籍的派出所受理,報分局、縣(市)分管部門批准。 (未滿18周歲的,父母應提交申請報告,並提供父母的《結婚證》)。
更名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十八條:公民改名,依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年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時,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年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時,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更名申請材料:
1、由自己或父母申請;
2.戶口書。
3.更正名稱的原因及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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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在戶籍簿上新增原名,需要攜帶戶口簿、身份證、個人申請書、原名或當地派出所證明的依據到當地派出所或人口服務管理中心。
根據《公安機關增名申請管理條例》,公民申請增名原名的,必須提出書面申請,並說明充分理由。 提前調查的理由充分意味著申請人能夠提供證明自己使用了需要新增的姓名,如員工檔案盧曉昌、人事檔案、學生登記檔案等材料,最好是已在公安機關登記的盛潭姓名。
在戶口簿上新增曾吉的名字,需要攜帶戶口簿、身份證、個人申請書、原名或當地派出所的回國證明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或人口服務管理中心。
禪腐62年,被父母帶回無錫梅村鄉下! 當時,他的名字叫王九齡。 後來,無錫的戶口簿和身份證上的名字是王九玲(當時是繁體簡體)。
我現在想把原名王九齡加到無錫戶口傻攻一書裡。 但是,在上海,身份證上的年齡與證書上的年齡相差兩天。 警察局不允許新增以前的名字。
我該怎麼辦?
這兩天是怎麼回事? 可以重新開啟證書嗎?
兩天的行程意味著它不是同乙個人。
是同乙個人。 以前的農村沒有標準化。 沒想到這次去上海派出所閒逛的時候,還差兩天,上海出生地的日銷售期是1957年5月6日,身份證上的是1957年5月8日。
如果你們相隔兩天,你就不能舔你以前的名字嗎?
我應該怎麼做才能新增以前的姓名?
嚴格來說,這兩天的差額不能確定是同乙個人,證明也沒用。
那麼你如何證明你是同乙個人,因為事實是同乙個人!
我知道你是同乙個人,不過還有兩天,如果不行,我就去找他們的領導,如果不行,你可以起訴解決。
可以變更,只要拿著戶口本和身份證到當地公安機關辦理,說明原因,按照程式辦理即可。 至於流程有不麻煩,每個地方的效率都不一樣。 如果涉及檔案、保險等,一般不需要,需要出具證明時,只需拿乙份戶口簿影印件和改名證明即可。 >>>More
戶籍,又稱戶籍,是記錄戶主、妻子、子女的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碼、住址和家庭關係的檔案。 2013年戶籍簿遺失如何補發? 本文主要從戶籍的掛失、申請和審查的角度來寫。 >>>More
要更改戶口簿和身份證上的年齡,應先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更改戶口簿上的年齡資訊,然後憑戶口簿申請新的身份證。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