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滿一年,簽了勞動合同,公司不發保險怎麼辦

發布 社會 2024-03-21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你好! 如果公司不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您可以向雇主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 感謝您的閱讀!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和仲裁。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1.如果公司超過乙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由於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為一年,因此最多可以要求 11 個月的雙倍工資。

    如果公司不繳納社會保險,員工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經濟賠償金。 同時,您可以到社保局投訴,社保局會責令公司補繳社保。 如果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到勞動局投訴,也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不得自行辭職,補償金的計算從2008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施行之時開始計算。 服務乙個月的補償乙個月的工資。 月薪是根據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的。

    2.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勞動者在單位工作滿滿一年,按照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月工資的三倍,則支付給勞動者的遣散費為勞動者平均月工資的三倍,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條第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自未繳納之日起,徵收每日5/10000的滯納金; 逾期仍未繳費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所欠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延伸閱讀:【保險】怎麼買,哪乙個好,教你避免這些保險"坑"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未申請社會保險的,可聯絡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仲裁,用人單位需要根據仲裁結果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社會保險**根據保險種類確定資金**,逐步實行社會統籌。

    用人單位和職工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動法》第73條規定,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有社會保險待遇:退休; 疾病、受傷; 因工傷導致的職業殘疾或職業病; 失業; 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有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 職工享受的社會保險費必須足額按時繳納;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工作條件的;(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 勞動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而無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違反規章制度,強迫勞動者從事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危險勞動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善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外,定期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委託律師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其權益。 本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障部分,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障部分。 具體社保保費繳納比例如下:

    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 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 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百分比; 損失由生育保險單位支付,個人不支付; 工傷保險單位支付2%,個人不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總結。 如果你不簽訂合同,你可以要求2倍的工資。

    如果你不簽訂合同,你可以要求2倍的工資。

    保險需要補繳。

    我可以申請被迫離職嗎?

    我可以申請被迫離職嗎?

    打卡記錄和工資記錄等證明材料就足夠了。

    我不想繼續這樣做了。

    我不想繼續這樣做了。

    你提出離職了嗎?

    我工作了一年半,公司今天才給我買了社保,期間我自掏腰包讓原單位給我買,能不能要求經濟補償?

    我工作了一年半,公司今天才給我買了社保,期間我自掏腰包讓原單位給我買,能不能要求經濟補償?

    有沒有公司沒有為你購買的相關證書?

    我幾次要求離開公司都沒批准,他怕我去勞動仲裁,所以今天給我買了保險。

    我幾次要求離開公司都沒批准,他怕我去勞動仲裁,所以今天給我買了保險。

    是關於不為你買保險的注意事項嗎?

    是的。 是的。

    如果你去法律上,你支付保險,但你自己支付。

    它也可以在沒有合同的情況下得到賠償。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總結。 <>

    你好,親愛的! 如果你不簽訂勞動合同,但繳納了社保,你就要支付賠償金。 工人的工資應為其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無限期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當事人應當盡快收集其在用人單位就業的相關證據,並及時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其合法權益。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此外,根據規定,用人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的,可以要求賠償,用人單位在法定情況下不要求辭職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按照你說的,如果用人單位有嚴重違法行為,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工作一年多不簽訂勞動合同、不繳納社保,怎麼補償。

    你好,親愛的! 如果你不簽訂勞動合同,但繳納了社保,你就要支付賠償金。 工人的工資應為其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無限期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當事人應當盡快收集其在用人單位就業的相關證據,並及時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其合法權益。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薪二倍的。

    此外,根據規定,用人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的,可以要求賠償,用人單位在法律規定的情形下不要求離公司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賠償金。 按照你說的,如果用人單位有嚴重違法行為,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你好,親愛的! 您是否在當地申請了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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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期限為 XX-XX-XX-XX-XX-DD。根據《勞動法》等規定,公司特此終止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無限期),並經證明。 >>>More

6個回答2024-03-21

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從第二個月起付給你雙倍工資,補發社保,支付經濟補償。 關鍵是證據,這需要證明您與雇主有僱傭關係。 至於工作時間長短,可以使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由雇主在仲裁或訴訟時簽發,因為每個在乙個地方工作的人都應該填寫乙份報名表。 >>>More

7個回答2024-03-21

工人不能再要求雙倍工資。

索賠已經過期,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視為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但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More

11個回答2024-03-21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 >>>More

6個回答2024-03-21

不是那樣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合同期內,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前三日、正式勞動期前三十日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有損害勞動者權益的行為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