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

發布 社會 2024-03-21
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與員工簽訂僱傭合同。 勞動合同一般與用人單位與保姆簽訂的合同一樣,用人單位承擔著很大的責任,如為勞動者繳納相關保險、達到最低工資標準等,必須遵守勞動法的規定; 勞動合同主要由民法規定,有同等價值的報酬。

    法律分析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勞動關係並規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雙方應履行勞動合同項下的義務。

    勞動合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 勞動合同明確規定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既是對合同雙方的保證,也是約束,有利於提高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利,嚴格履行義務。 這是因為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穩定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是指以勞動形式向社會提供服務的民事合同,是當事人通過平等協商,就某項服務及服務成果達成的協議。 它通常產生於獨立經濟實體的單位之間、公民之間以及公民之間。 從法律適用的角度來看,勞動合同受民法調整,勞動合同受勞動法和有關行政法規的調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與員工簽訂僱傭合同。

    在勞動關係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除有一般義務外,還有附帶義務,如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勞動風險由用人單位承擔,勞動者應遵守用人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等。 但是,這些附屬義務在僱傭關係中並不存在。 兩者的區別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在報酬和社會保障福利方面,勞動關係中的雇員除了工資外,還有保險、福利和其他福利,這是法律對用人單位義務的明確規範。因此,如果勞動者在工作過程中發生事故受傷或患上職業病,則屬於工傷事故,勞動風險由用人單位自行承擔。 但是,勞動關係中的自然人一般只收取勞動報酬,工作風險一般由勞動服務提供者承擔,但法律對用人單位提供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另有規定的除外。 (注意:。

    勞動關係不要求向員工提供保險、福利等)。

    2)在報酬支付原則上,勞動關係受國家干預較多,雙方處於不平等地位,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則,必須符合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在勞動關係中,雙方地位平等,一方支付給另一方的報酬完全由雙方協商確定,但不得違反民法平等、公平、同等報酬、誠實信用等原則。

    3)在報酬支付形式方面,《勞動合同法》第3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和國家規定的規定,及時足額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一般來說,用人單位支付的勞動報酬多以工資的形式定期支付給勞動者,具有一定的規律性。 但是,勞動關係的報酬是雙方約定的,往往一次性結算或分階段支付。

    4)在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的權利方面,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或有嚴重失職、瀆職等行為的,用人單位有權按照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解除勞動合同, 或給予當事人警告、記過、降職等處分;在勞動關係中,用人單位還有權不再使用勞動者,或者要求當事人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但不包括對其進行其他形式的紀律處分。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合同應為勞動合同。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不能與勞動合同相提並論,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而達成的協議。 勞動合同是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簽訂的具有提供勞動服務內容的協議。

    兩者之間有本質區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限期勞動合同和一定任務完成期限的勞動合同。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勞動合同雙方必須具備成為合同主體的資格。 用人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私營企業必須主要具有公民身份; 勞動者必須具備勞動行為能力和勞動權利。 員工是否因被公司解雇而獲得補償,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可以簽訂勞動協議,建議為他們購買更高金額的保險,避免工傷風險。 勞動合同不能與勞動合同相提並論,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而達成的協議。

    勞動合同是公民、法人與作為平等主體的公民和法人之間簽訂的協議。 兩者之間有本質區別,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供特殊培訓費用,為其提供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簽訂協議,約定服務期限。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限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 用人單位要求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限的,不影響勞動者在服務期內按照正常工資調整機制增加勞動報酬。

    科目的資格是不同的。 勞動合同主體只能是法人或者組織,即用人單位,對方當事人必須是職工個人,勞動合同主體不能同時是自然人; 勞動合同的雙方可以同時是法人、組織和公民,也可以是公民和法人或組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規定,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限期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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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回答2024-03-21

乙個詞就是區別,野與春的區別! 耐心頌。

7個回答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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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詞和乙個天壤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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