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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應及時歸還,但對令人不安的嫉妒沒有明確的時限,您可以向決定取保候審的當局申請。
《關於保候審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也沒有故意犯罪的,縣級以上執行機關應當制定《退還芹松保證金的決定書》, 通知銀行全額退還保證金,並書面通知決策機關。
執行機關應當及時向被取保候審人宣布退還保證金的決定,並將收到保證金的情況書面通知其。
銀行收取退還的保證金。
公安部《關於“關於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保證金規定”的通知》第十七條: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或者有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 公安機關應當在李錚取保候審的同時,將保證金退還犯罪嫌疑人。警察局無權收取任何費用,他們收取保釋金是違法的。 你可以去他們的上級公安局申請保釋。
如果公安局不予理睬,可以由公安局代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 由於派出所不是行政實體,因此不能成為行政訴訟的被告。 可以聯絡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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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實踐中,要拿回保釋金是非常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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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回保釋金的方式如下:取保候審期滿,銀行應當連同取保候審候審通知書或相關法律檔案,收取退還的保證金。 只有沒有違反取保候審規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的前提下,才能取回取回保候審延期金。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終了,應當連同取保候審取保候審通知書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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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取保候審後,如被取保候審的嫌疑人未認罪,違反取保候審的規定,押金將全額退還。在保函放行完畢等待進一步調查的,銀行應當將退還的保證金連同保函待查放款通知書或相關法律檔案一併收取。決定退還保釋金的,應當經過嚴格審查,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出具《退還保釋金決定書》。
公安機關決定退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款後,應當在釋放犯罪嫌疑人取保金的同時,通知定點銀行將取保金全額返還犯罪嫌疑人,並責令犯罪嫌疑人在《退還取保候審決定書》上簽字或者蓋章。 被告人或其親屬憑《准予保釋通知書》可直接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釋金,無需到公安機關辦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通知,第二十一條:被取保候審的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舊團夥沒有故意再犯的,在解除取保候審的前提下, 對強制措施進行變更或者執行刑事處罰的,由縣級以上執行機關制定《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通知銀行全額退還保證金,並書面通知決策機關。執行機關應當及時向被取保候審人宣布退還保證金的決定,並書面通知其向銀行收取退還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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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時,取回保釋金所需辦理的手續包括: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在取保候審期滿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憑通知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保函釋放,等待進一步調查或相關法律檔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二條。
取保候審決定機關應當綜合考慮保證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審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性質和情節、可能給予的刑罰的輕重、被取保候審人的經濟狀況等因素。 確定保證金的金額。
保證金提供人應當將保證金存入執行機關指定的銀行專用賬戶。
第73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取保候審期滿,憑取保候審通知書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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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具體程式是,被取保候審的人需要持取保候審通知書或相關法律檔案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對保函發放待進一步調查的保證金,須按規定由本人辦理並領取相關手續。
您也可以委託親戚領取,但必須出具授權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以單獨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
(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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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乙份《退還保證金的決定書》,但這是公安部門提供的,所有被取保候審的人只需要攜帶《退還保證金決定書》到銀行領取保證金即可。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九十七條 取保候審人員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本規定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有關規定,也沒有再犯故意犯罪的, 有本規定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出具退還保證金的書面決定,並通知銀行全額退還保證金。被取保候審的人或者法人可以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並作出退還保證金的書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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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具體程式是,被取保候審的人需要持取保候審通知書或相關法律檔案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對於取保候審的保證金,按照規定,本習氏指定的人必須辦理相關手續並領取。
您也可以委託親戚領取,但必須出具授權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一)可以單獨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
(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