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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法》及相關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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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生前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其遺產。 2、遺贈是指死者生前立遺囑,將遺產交給國家、吉吉桔磨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遺贈贍養協議,是指被繼承人與受撫養人約定,由被繼承人承擔被繼承人贍養死者生前安葬的義務,被繼承人死後全部或者部分財產轉移給受撫養人。
這種方法主要發生在老年人沒有人支援他們的時候。 4、法定繼承,即不存在上述三種情形的情況下,依法根據親屬關係的遠近確定先後順序。 如果同時存在兩種以上的繼承方式,則在四種繼承方式中,明鬥遺贈和贍養協議效力最高,其次是遺贈,法定繼承效力最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依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三十條:繼承人繼承的遺產份額按同一順序一般相等。 生活有特殊困難、無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已履行贍養被繼承人主要義務的繼承人或與被繼承人同住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獲得多份遺產。 有養生能力、養育能力的繼承人不履行養育義務的,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兵少兵分割。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能是不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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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依法繼承首先是自然人的合法財產,繼承開始後,按照有遺囑、有遺囑內容處理的原則進行繼承,沒有遺囑的,按照繼承的法定順序辦理繼承。 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分前以書面形式表示放棄繼承。
如果沒有跡象表明這一點,則視為已接受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二十六條 男女繼承權平等。
第一百一二十七條 繼承依次為: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等繼承人繼承,二等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繼承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就本部分而言,“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繼子女。
就本部分而言,“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用的“兄弟姐妹”一詞,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以及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百一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指定個人財產由乙個或多個法定繼承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自己的個人財產捐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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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b
這個問題所考察的知識是繼承的範圍。 遺產是公民去世時留下的個人財產。 遺產的合法性被確定為屬於法律範圍的財產,以便被視為遺產。
根據《殲軍繼承法》第3條的規定,遺產包括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儲蓄和家庭用品; 公民的森林、牲畜和家禽; 市民文物、圖書館資料; 民事著作權和專利權的財產權; 其他合法財產。 根據該規定,森林和B文物均可視為遺產。 C項著作權只能是著作權中的財產權作為繼承,作者的精神權利不能作為繼承,所以本項不符合題目。
D項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法享有的在宅基地上建造第一座鎮神住宅的權利。 由於宅基地使用權主體的有限性和福利性,宅基地使用權人去世後,如宅基地上沒有建房,宅基地使用權就不能繼承。 可以看出,只有 ab 符合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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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繼承有四種型別:(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生前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其遺產。 (二)遺贈,即死者生前立遺囑,將遺產贈予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遺贈贍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受撫養人約定,由死者承擔死者贍養、埋葬的義務,死者死後全部或部分財產轉移給受撫養人。這種方法主要發生在老年人沒有人支援他們的時候。 (4)法定繼承,即在不存在上述三種情形的情況下,依法根據親屬關係的遠近確定遺產的分配順序。
如果同時存在兩種以上的遺產,在四種遺產型別中,遺贈和贍養協議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遺囑繼承和遺贈,效果最差的是法定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123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陸碧園的遺囑繼承或遺贈辦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127條.
遺產按以下順序繼承:
a) 第一訂單:
配偶、子女、父母;
b) 二階: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等繼承人繼承,二等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民法典》第1123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民法典》第1127條。
遺產按以下順序繼承:
a) 第一訂單:
配偶、子女、父母;
b) 二階: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等繼承人繼承,二等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繼承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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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繼承法規定,繼承包括:公民的森林、牲畜和家禽; 市民文物、圖書館資料; 法律允許公民擁有生產資料; 公民著作權和專利權的財產權;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儲蓄和家庭用品; 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122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法不能繼承的,不能按本性繼承的,不得由神靈繼承。
第1123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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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繼承協議優先於遺囑繼承,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 一等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二階繼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123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如有遺囑,按遺囑繼承或遺贈處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1127條第1款和第2款。
遺產按以下順序繼承: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山由一階繼承人繼承,二階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接受遺贈的訴訟時效是在知道已收到遺贈後兩個月內接受或放棄遺贈的表示。 如果在到期日未註明,則視為放棄遺贈。 繼承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兩年,從繼承人知道或者應該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More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和其他合法權益,提高交通效率而制定的。 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公民、法人等組織的財產安全等合法權益,提高交通效率,亟需出台法律,為解決道路交通問題提供法律保障; 通過規範道路交通行為,明確權利義務關係,保障道路交通參與者的合法權益; 通過確定法律制度,加強道路交通的有效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通過規範執法行為,增強市民守法意識,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是為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發展職業教育、提高勞動者素質、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而制定的法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