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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因非法就業而被解雇或者辭職的,用人單位可以憑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到社會保障局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
《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
第十三條 失業人員符合《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條件,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其中,非因本人意願而中斷僱傭的,包括以下情形:
1)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四)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解雇、撤職、解雇的;
5)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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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有失業保險,您可以申請。 據說很複雜。 當你收到這個時,你將沒有醫療,沒有退休金,你可能不會持有它。 支付退休費用需要 15 年(我不知道是否會改變,但醫療保健需要 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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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非熟練的射擊,他永遠不會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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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領取失業救濟金,用人單位協商一致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領取失業救濟金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失業前已繳納失業保險費至少一年,且並非因本人意願而中斷就業,且已登記為失業人員,有求職要求。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準如下:
1、失業人員失業前,單位和失業人員按相應的法定繳費時間累計繳納一年以上五年的,每累計繳納一年以上,可領取三個月的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12個月;
2.已滿5年但不滿10年的,從第5年起,每增加一年增加乙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最高稿件基數可領取18個月;
3.如果付款超過10年,則最長可達24個月;
失業保險金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支付。 一般來說,失業保險金是當地生活水平最低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從失業保險**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用人單位及其本人在失業前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 非因本人意願而中斷僱傭;
3) 已登記為失業人員,並有求職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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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規定,要領取失業救濟金,需要用人單位的辭職證明或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必須明確說明辭職不是因個人原因,如果是因個人原因而寫的,將無法領取失業救濟金; 必須寫明,公司只有在因公司原因自願解雇或勞動合同到期的情況下,才能到相關部門領取失業救濟金,公司的通知不會續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在失業前繳納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十二個月; 累計繳費滿5年但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18個月; 累計繳費10年以上,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後,如果雇員重新就業,應當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年限,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上一次失業時應領取但尚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間一併計算,不得超過二十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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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議離職的,在滿足以下條件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失業人員在工作期間申請了失業保險,並繳納了一年的保險費;
2.失業不是由自己的意願造成的;
3、已登記失業,有求職要求。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從失業保險金中領取失業保險**
(一)用人單位及其本人在失業前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 非因本人意願而中斷僱傭;
三歲的Xiang)已經登記為失業人員,並有求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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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在離職後領取失業救濟金。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
1、失業人員在工作期間申請失業保險,繳納一年保險費;
2.失業不是由於群體自身的意願;
3、已登記失業,有求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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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員工自願辭職,他或她沒有資格獲得失業保險金。 除非該人願意,否則不可能中斷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從失業保險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用人單位及其本人在失業前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 非因本人意願而中斷僱傭;
3) 已登記為失業人員,並有求職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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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但每個人的累積時間不得超過兩年。
就員工而言,如果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其勞動權益不受法律保護。 對於雇主來說,未與雇員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將受到處罰。 按照《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執行。 >>>More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有關規定,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自勞動者受僱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在乙個月內訂立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 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您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和第一條的規定這樣做。 >>>More
勞動合同期限是指勞動合同從開始到終止之間的時間,或者勞動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期間。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以下三種型別: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