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婚姻法規定,婚後買房屬於個人

發布 社會 2024-03-01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如果婚後以一人名義買房,仍是夫妻共同財產。

    由於2015年沒有頒布新的《婚姻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三次會議通過的《婚姻法》是根據4月28日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決定》修改的, 2001年,仍然適用於婚姻和家庭問題。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1)工資和獎金;

    2)生產經營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的處分權平等“,婚後購房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即使只寫乙個人的名字,夫妻共同財產的財產也應依法變更。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如果是婚後購買的,則為夫妻共同財產。

    除非您和您的配偶明確同意這是您的個人財產。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只要你婚後買的房子是你自己單獨購買的,那麼只要是以你個人的名義買房,就可以只屬於你乙個人。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是婚後共同財產和婚前個人財產。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法律分析: 1、婚後買房原則上屬於共同財產。

    2.個人財產案件。

    1.財產由父母捐贈,並以個人名義登記。 夫妻結婚後,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的財產僅屬於夫妻一方的,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夫妻之間的書面協議。 如果夫妻雙方書面約定婚後購買的財產屬於一方,離婚時也將被視為個人財產。

    3.購買有婚前財產的房子。 婚前的財產屬於一方,因此婚前用範唐個人財產購買並以投資人名義登記的財產是個人財產。

    但是,在這種情況下,需要足夠的證據來確定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 主張個人財產的一方必須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該財產的購買價格是由他或她的個人婚前財產支付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在管理共同財產方面享有平等的權利。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如果婚後購買的房屋是用婚後雙方的收入購買的,即使房產證上只寫著爭吵雙方一方的名字,該房產仍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時另一方有權要求分割。 當然,除非夫妻之間另有約定。

    《民法典》的婚姻一章對此有明確規定。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婚後,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即使房地產契約上只寫乙個人的名字,它仍然是共同財產。 如果離婚,雙方可以協商分割。

  8.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法律分析:婚後買房,無論房產證登記人是誰名下夫妻,只要雙方事先沒有特別的書面約定,房屋的產權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一人享有一半的權益。 如果地契上只寫了乙個名字,則表明它是單獨擁有的。

    是指防止房主未經許可在房產證上新增他人姓名,而不是註明“單獨擁有”字樣,房屋的產權屬於房產證的登記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勞務工資、獎金和其他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3)智財權收入;(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9.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婚內買房寫同名名字是一樣的嗎?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我國實行婚後共同收入制度,只要是婚後購買的東西和獲得的財產,無論以誰的名義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通常不用擔心這一點。 在細節上,我們可以考慮兩個方向,乙個方向是,如果房子是貸款買的,那麼貸款人就是簽訂貸款合同的一方,如果貸款不能按時還清,過了一定時間,那麼可能會影響貸款人的信用記錄,這是乙個影響; 如果貸款還沒還清,那麼從有利於生產和方便生活的原則出發,那麼貸款方,也就是持有房產證的一方,可能會有一點優勢,也就是說,TA可能更傾向於把房子判給現在的懷亮命名方,但這絕對不是影響因素。

    反觀如果房子是全額買的,這個時候就看誰出錢了,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財產做的,也沒關係,如果是名義上一方老人的錢,也就是結婚後,父母一方全額買房, 而房子落在自己孩子的名下,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就是送給孩子的個人禮物,不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所以影響,當我們要看全部金額的時候,如果可憐的投資者是他的父母, 我們需要注意的是,這是否證明他是個人的,還是屬於雙方的。這個地方建議每個人都有乙份書面協議,以規避相關的矛盾和糾紛。

    《婚姻法》第17條 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夫妻雙方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所得;3)智財權收入;(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除外;(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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