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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屬於所有業主,根據原因應該支付,根據物業的管理方式,一般物業會少一點或免除一樓的電梯費,但是當電梯修好時,可能會分攤給您。 這取決於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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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費包含在物業費中,收費不合規,電梯維修費不包含在物業費中,如果電梯需要維修,業主可以籌集或動用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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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費包括電梯維護和管理費用,因此業主無需支付電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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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住在一樓時必須支付電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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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是的。
2、業主對建築物和住宅的公用部分有權利和義務; 不履行義務不得使用放棄權利。
3、住宅電梯屬於共用裝置共用部分,屬於業主共用設施,產權屬於所有業主,其設立的目的是為全體業主服務,其費用應由全體業主承擔。
4、一樓業主有權不乘坐電梯,但不能以未使用電梯為由拒絕支付電梯費,無論是否使用電梯均需承擔電梯費。 徐律師還表示,如果業主不享受或不需要接受相關物業服務作為抗辯,法院不會支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條 業主對建築物的住宅、商業建築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公共部分享有共同所有權和共同管理權。
第二百七十三條 業主對建築物專用部分以外的公共部分享有權利和義務; 放棄權利不得作為不履行的理由。
業主轉讓建築物內的住宅或營業場所時,共有部分的共同所有權和共同管理權一併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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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電梯作為全屋的附屬設施,不是乙個獨立的本體,屬於全體住戶的公共裝置,無論是一樓還是頂樓,都有義務維持電梯的正常執行。 其次,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業主對建築物的公共部分,除建築物的乾燥部分外,享有權利和義務; 放棄權利不得作為不履行相應義務的理由。 因此,該物業向居住在一樓的居民收取電梯費是有法律依據的。
法律是以鳥類為基礎的
《物權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專用部分以外的公共部分享有權利和義務;不履行義務不得使用放棄權利。 業主轉讓建築物內的住宅和商業場所時,共同所有權和共同管理權一併轉移。
如今,樓宇越來越高,很多購房者會選擇高層住宅,而相應的高層住宅都配備了電梯,居民乘坐電梯時就要交電梯費,所以很多業主都會有疑問,電梯費應該按照什麼標準支付? 按樓層收費嗎? 那麼一樓的業主可以不交電梯費嗎? >>>More
如今,樓宇越來越高,很多購房者會選擇高層住宅,而相應的高層住宅都配備了電梯,居民乘坐電梯時就要交電梯費,所以很多業主都會有疑問,電梯費應該按照什麼標準支付? 按樓層收費嗎? 那麼一樓的業主可以不交電梯費嗎? >>>More
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專用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和義務; 不履行義務不得使用放棄權利。 也就是說,電梯是公共財產,其執行費用應由業主承擔。 >>>More
電梯屬於小型高層高層的公共設施裝置,它是房子的一部分,就像綠化和道路一樣,不看花草樹木就不能說不交物業管理費。 在不動產證上,體現了共享面積,一樓的業主也擁有部分產權。 因此,電梯的執行和維護費用應由業主分擔。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