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是否需要補償因工作不當而解雇員工的工資?

發布 社會 2024-03-08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1、要看老闆的理由能不能成立;

    2、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賠償;

    2、單位理由成立,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無需支付經濟賠償或補償;

    3、用人單位不能就賠償事項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可以在被解雇後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

    4、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錯解雇)】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不按用人單位要求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八十七條【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報酬的計算】 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經濟報酬。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告訴你最簡單最有效的辦法,你去你工作的勞動局,現在打電話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具體部門叫勞動監察大隊,要不賠償,怎麼賠償,他會告訴你的。 如果你的老闆真的錯了,勞動監察員甚至可能會對他處以罰款。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這取決於你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你籤了多長時間的合同,合同是否到期,如果沒有到期,你需要賠償,金額為n+1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這要看你有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有,一切都可以按照勞動合同去做; 如果沒有,那你一定沒有保證,老闆說什麼就是什麼。 為了保障求職者的利益,建議您以後找工作時一定要與公司簽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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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一次補償兩個月的工資...... 勞動法。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在工作中,我們都知道用人單位不能隨意解雇員工,如果員工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那麼解雇是不需要賠償的,當然,這需要有證據。 我們來看看公司是否需要對員工的解雇進行補償的相關內容。 我們都知道,用人單位不能隨意解雇員工,如果員工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那麼解雇是不需要賠償的,當然,這需要證據。

    我們來看看公司是否需要對員工的解雇進行補償的相關內容。 1、公司解雇員工需要賠償嗎 公司解雇員工的原因不同,補償或補償不同: 1、公司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同意的,按員工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給予補償。

    2、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按工資標準賠償一年零兩個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或者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乙個月工資後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受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者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崗位的; (三)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後仍未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一致意見的。

    4、如您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公司無需對您進行補償或補償: (1)證明您在試用期內不符合就業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用人單位工作任務的完成產生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員工可以被解雇,但不能無緣無故,否則員工應該得到補償。

  8.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有必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合法,是否有必要支付遣散費。

    勞動者在法律上有過錯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遣散費。

    有法定藉口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支付遣散費。

    老惠旺造合同法

  9.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法律分析:解雇員工必須依法進行,如果不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解除是合法的,則屬於非法解除勞動關係,必須支付終止勞動關係的賠償金。 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要求付款。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解除勞動者義務: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八條、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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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問題是用人單位責任問題,勞動者在勞動活動過程中受到人身傷害,用人單位承擔無過錯責任,如果第三者造成勞動者人身傷害,勞動者可以向第三者索賠,也可以向用人單位要求賠償; 雇主可以向第三方尋求賠償。 >>>More

15個回答2024-03-08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給予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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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們大家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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