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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勞動法》和《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
勞動部,1995年5月10日。
第四條 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規定或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當賠償用人單位的下列損失:
(一)用人單位為招聘、雇用所支付的費用;
2)用人單位支付的培訓費,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三)對生產、經營、工作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
4)勞動合同規定的其他補償費用。
第五條 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給予用人單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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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您如何與公司簽訂僱傭合同。
《勞動法》僅規定,辭職時,必須提前乙個月向用人單位提交辭職報告。 並對違約行為作出相應賠償。 沒有具體說明此賠償。 這取決於貴公司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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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提前通知公司,您將不需要支付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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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上一年平均月薪的兩倍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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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違反服務期限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 用人單位要求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員工接受過專門培訓並約定服務期限的,在服務期內終止勞動合同的,需要支付違約金。 如果您沒有上述條件,您將不會被收取罰款。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供特殊培訓費用,為其提供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簽訂約定服務期限的協議。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限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 用人單位要求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限的,不影響勞動者在服務期內按照正常工資調整機制增加勞動報酬。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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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員工在勞動合同未滿的情況下辦理正常的辭職手續,則無需支付違約金,但按照規定辭職的,屬於違約,需要支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形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造成的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
因此,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特徵,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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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30天書面辭職,如未進行專項培訓,不簽署培訓協議,無需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簽訂後,雙方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視為違約; 除培訓和競業限制外,用人單位與您約定的違約金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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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三年合同後,一般無需支付期間辭職的違約金,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交,轉正後提前30天提交一般情況下,需要支付違約金的情形如下,如果沒有這樣的情形,就沒有違約金。
培訓服務期在受僱期間簽訂,離職時培訓服務期尚未屆滿例如,公司為您提供專項培訓,並簽訂協議,約定服務期限,而您提前結束,這違反了服務期限約定,您應按照約定向公司支付違約金,應注意違約金金額不得超過公司為您提供的培訓費用, 且您離職時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即您簽訂了3年培訓服務期,培訓費為10000元,且已服務滿2年。離職時需要支付的違約金,1年未履行的違約金僅為4000元;
您已經與公司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公司已經給予了您相應的賠償,但您違反了合同,在這種情況下,您需要按照規定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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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支付罰款嗎? 一般情況下,只要員工提前30天辭職,用人單位無權阻撓,更不能隨意設定工作年限、違約金等內容,而貴公司,這種約定是無效的。
本公司的這些協議是無效的如果公司與您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含有違約金或其他規定規定的年限,則為無效協議,因此作為員工,沒有必要遵守,因此公司不能限制員工的辭職權,只要您提前30天辭職即可, 您可以在申請後按照約定辭職,而無需支付任何違約金。
工人權利任何公司都不能用勞動合同來限制員工的辭職,這樣的條款自然是無效的,但法律並沒有規定無效的法律合同等同於同或無勞動合同,員工仍然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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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1月1日起,用人單位只有在勞動者提供特殊技術培訓並約定服務期限的情況下,才能就違約金條款達成一致。 如果雇員是合法受僱的,雇主不得扣除辭職雇員的工資,除非與雇員簽訂了違約金條款。 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工資、扣發工資、未按照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未依法辦理社會保險、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未按照勞動法規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或使用欺詐行為的, 脅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賠償。
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工作條件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比如,三支一支約定的服務期限,比如人家給你安排了北京戶口等等,這就為你繼續深造創造了條件,花了材料來培養你,結果你深造後換了工作到更好的單位,必須給你補償。
此外,沒有關於違約金的約定,服務期內不需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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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司簽訂的合同,將確定您簽署的違約金額。
《勞動合同法》僅規定,辭職時,必須提前乙個月向用人單位提交辭職報告,違約應當給予相應補償。 此補償沒有具體規定,這取決於貴公司如何規定。
《勞動合同法》規定,只有在下列兩種情形下,用人單位才能約定勞動者承擔違約金:(一)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特殊培訓費用,並為勞動者提供專業技術培訓。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對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有關的保密事項予以保留,對於負有保密義務的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與用人單位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約定在勞動合同簽訂後的競業限制期間按月向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解散或終止。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如果您有上述兩種行為中的任何一種,您將需要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將由公司確定。
違約金是指一方當事人根據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的直接規定違約,應當向對方支付的款項。 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是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
違約金既有保證履行義務的作用,又有懲罰違約人、賠償無過錯方遭受損失的作用,所以有的國家把它作為保證合同的措施之一,有的國家把它作為承擔違約責任的一種方式。
違約金的法律定義:
如果一方完全不履行義務或不當履行義務,則必須按照約定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或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 違約金是一種經濟的合同方式,也是對違約行為的經濟制裁。
違約金的設立是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即使對方沒有遭受任何財產損失,也必須按照法律或合同的規定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標準由法律規定或者雙方在合同中書面約定。 違約金有兩種型別:
對方因違約遭受財產損失的,除違約金外,違約方還應當賠償對方損失。
補償性違約金是對合同一方因另一方違約可能遭受的財產損失的預先估計,支付違約金免除了違約方對另一方遭受的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 即使損失大於違約金,也不會進行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損失的賠償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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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職工要提前辭職,必須申請開會的第乙個月,如果不提前乙個月申請,就是違約,此時必須向單位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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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動合同的相關事項,如果員工想辭職,沒有問題,但也必須有一定的條件,即員工必須在辭職前30天,也就是提前乙個月告訴用人單位,說白了,如果員工想換工作或提前辭職, 他必須提前乙個月申請,如果不提前乙個月申請,就是違約,此時他必須向用人單位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在勞動合同中約定。
如未約定正式勞動合同,且正式勞動尚未開始,但已在前期勞動試用期內,則無需提前乙個月提前,只需提前三天即可。 如果您提前三天告訴雇主您無法繼續工作並繼續完成試用期,您可以在試用期內完成辭職並停止工作。
一般來說,如果提前30天或3天通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會提供類似簽收單的檔案,表明公司已同意提前辭職申請,如果公司後來悔改或其他意外情況,該證明可以作為員工方面的證據。
如果辭職不符合規定,屬於違約,則稱為支付違約金,在勞動合同中有明確規定,一般不能超過用人單位之前為員工提供培訓所支付的費用。 在培訓費用下,可以向員工索賠違約金,員工必須支付。
1.辭職手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即辭職的,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在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通知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並應保留乙份副本,並建議要求單位簽字。 如果單位沒有在收據上簽收,另乙份副本將通過郵政特快專遞郵寄到單位。
2、通知期內,必須正常上班,不得曠工。
3、與用人單位辦理交接手續,並保留交接單。
2. 在什麼情況下,員工可以隨時辭職?
員工可以隨時辭職,並按以下方式說明情況: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2、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在我們的生活和工作中,很有可能遇到這樣的問題,如果我在公司工作但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我可以隨時辭職離開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但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如果員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辭職,在正式員工後提前30天辭職,需要書面通知員工,除少數情況外,無需提前申請即可立即解除僱傭關係。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