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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婚前財產是個人財產,應按遺產繼承順序分配。
根據《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繼承應當按下列順序進行: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階繼承人繼承,二階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該法中的“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的繼子女。
該法中的“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受扶養的繼父母。
本法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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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有沒有遺囑,有遺囑就按照遺囑執行。
沒有遺囑是合法繼承,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享有平等的繼承權。 婚前財產與夫妻財產不同,夫妻財產是全部遺產,而夫妻共同財產先作為妻子的個人所有權分成兩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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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由繼承人作為繼承繼承,有遺囑的依照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的依法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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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直系親屬分配,爸爸是第一選擇,必須是親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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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妻子和孩子都是合法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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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兒子有妻子或兒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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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有家庭結構,讓我說這一切,有很多術語你不一定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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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去世後,夫妻共同財產並非夫妻另一方全資所有,但個人財產的剩餘部分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後作為遺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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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一方死亡,婚前財產約定歸對方所有,則已故配偶的財產無需分配,直接按繼承權分配。婚前財產未約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夫妻先分割一半,剩下的一半為遺產。 如果死者有遺囑,則按遺囑分配,如果沒有遺囑,按照法定繼承方式,一級繼承人為:
配偶、子女、父母和二等繼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如果一階繼承人繼承,則二階繼承人不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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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財產應計入遺產,並啟動法定繼承,由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平均分配。
2、兒媳婦在兒子去世後沒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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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前買房沒有公證檔案,那麼兒子去世後,房產就要由兒媳婦和婆婆瓜分,不能全部歸兒媳婦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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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是個人財產,只屬於您的兒子。 但是當孩子去世時,你和你的兒媳婦是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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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屬於個人,但在兒子出事後,三個人共同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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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房子首先是屬於婚前財產的,既然是婚前財產,兒子已經去世,只能由父母繼承; 如果是貸款買的,夫妻倆婚後一起還貸,應該給兒媳婦一定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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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婆和兒媳平分的,三人各佔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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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加上婚後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作為兒子的遺產,扣除孫女18週前的贍養費後,平分給兒子:父母、女兒、妻子! 族人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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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去世後,一半的財產由丈夫和子女繼承。 其餘的在她丈夫去世後成為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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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遺產分配法,子女應該有權平分遺產,在你的情況下,二太太也可以得到平分,男性父母也需要得到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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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男人在第一次婚姻中的房地產份額剛剛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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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定,婚終後,婚前財產將作為遺產分配,配偶可以分得一部分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婚姻登記】一男一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一百零六十一條 【夫妻雙方的相互繼承權】夫妻雙方有權繼承對方的遺產。
第一百一二十七條 【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和繼承順序】繼承的順序如下: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階繼承人繼承,二階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就本部分而言,“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繼子女。 就本部分而言,“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用的“兄弟姐妹”一詞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或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收養兄弟姐妹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如何確定繼承範圍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個人留下的合法財產。 繼承是指將死者生前擁有的財產依法轉讓給他人的制度。
1. 有必要查明公民死後留下的財產在獲得時是否合法。 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財產,不能作為繼承的遺產。
2.有必要查明公民生前實際占有的財產是否真正享有所有權,如果是向他人出租的財產,則不能作為繼承的遺產。
3.要嚴格區分公民個人的財產和他人共同擁有的財產,如果是共同財產,則應先分割後繼承。
4、被繼承人部分不可轉讓的人身權利,如被撫養權、領取撫卹金、撫卹金、病殘津貼等,不能繼承。
5.有必要澄清公民死後遺留的財產的所有權是否在其生前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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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無遺囑的,依法繼承。
2. 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以下討論假設沒有父母)。
3、原有不動產需要區分是否為夫妻一妻的共同財產。
1)如果不是與第一任妻子共同財產,且與第二任妻子沒有財產協議的,則直接將財產分為6份。5 個孩子和第二個妻子,平均 1 個;
他簽訂了財產協議,同意第二任妻子有6份財產,5個孩子和第二任妻子各有平分。
2)如果是與第一任妻子的共同財產,那麼在第一任妻子去世時,原房屋價值的一半應分成五份,丈夫和四個子女各平分乙份;
該男子去世時,他沒有與第二任簽訂財產協議,他名下的資產被分成了6個部分。 5 個孩子和第二個妻子,平均 1 個;
他簽訂了財產協議,同意第二任妻子有6份財產,5個孩子和第二任妻子各有平分。
具體詳細的分配,建議找當地律師進行面對面的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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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結婚前買了房產? 它寫著誰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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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乙個人沒有結婚,父母將他們名下的所有財產轉移給兒子,而兒子後來結婚,那麼該財產是否被視為婚前財產? 如果兒子離婚了,會分開嗎?
它是婚前財產,不分割。
2.但是,兒子婚後先於父母去世,按照法律規定,兒子的財產應由妻子和父母共同繼承,但兒子立遺囑說自己的財產應由父母繼承,妻子無權繼承他的財產! 這份遺囑有效嗎?
合法有效。 3.如果兒子結婚後,父母去世,兒子繼承父母的遺產,幾年後兒子離婚,婚後兒子繼承的父母遺產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是分裂的嗎?
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
如果沒有協議,根據法律有兩種型別。
1.如果父母的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有兒子屬於遺產,則遺產不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不予分割。
2.如果父母雙方沒有明確約定遺產的歸屬,遺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必須在離婚時分割。
以下是相關法律。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除外;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的財產僅屬於夫妻一方的;
第十九條 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應當單獨或者共同擁有,或者部分單獨或者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雙方就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繼承法》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立遺囑,依照本法的規定處分個人財產。
公民可以立遺囑,指定個人財產由乙個或多個法定繼承人繼承。
父母是否有遺囑,他們只會從兒子那裡繼承,所以他們不必與妻子分割? 這是真的。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無需分割。
根據《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除外;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的財產僅屬於夫妻一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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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子女、父母均為法定繼承人,但一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另一半原則上由繼承人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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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財產被平均分配,之後死者的遺產在配偶、子女和父母之間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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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的一半和另一半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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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使用配偶的一半,剩下的一半在孩子和父母之間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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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都是一等繼承人,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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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子女和父母按人頭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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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媽媽,兩個孩子是第乙個計畫的繼承人。 在你最終得出結論之前,也有必要詳細分析你父親財產的形成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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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說清楚。 什麼新老婆? 是新婚妻子。 或後來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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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你的母親,他和他的母親,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孫子肯定是不合理的,老人有兒子的喪葬費應該由兒子來支付,與孫子無關,如果老人沒有兒子,孫子必須承擔老人的喪葬費,條件好的話,孫子願意分擔。
許多男人和女人在戀愛階段互相贈送禮物或財產,但這不是法律承認的彩禮。 然而,在實踐中,如果他們結婚然後離婚,其中乙個人想拿回他們在婚前付出的東西。 這時,婚前離婚的一方可以要求還嗎?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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