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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雙方不解除勞動合同,五險一金繼續存在,用人單位不得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單方面中止繳納社會保險,否則勞動者可以向社保局、用人單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受僱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其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的,社會保險代理機構應當核准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無職工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用人單位未參加社會保險的兼職人員等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應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安全號碼。 個人的社會安全號碼是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等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也可以向縣級以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費分配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社會保險費分配情況。 用人單位賬戶餘額低於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代收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並簽訂延期繳納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扣押、查封、拍賣價值相當於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並用拍賣所得抵扣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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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工人找工作容易,找就行了,不用辦理辭職手續,有的單位可以暫停給員工買保險,保險一定要交。 有的就是不停,拖著,以為員工交完保險費就停下來,不然新單位不讓你去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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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隨著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的解除,用人單位不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勞動者應根據自己的個體經營者身份選擇是找到新的用人單位後繼續繳納社會保險還是繳納社會保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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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工作條件的;(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同時,《勞動合同法》也指出了解除合同時存在的若干問題: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事先告知工會理由。
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規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改正。 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二)職工依法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被吊銷、被責令關閉或者被吊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如果公司不給員工繳納五險一金,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處理社保補繳,並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你明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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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解除後,可以自行繳納五險一金,當然,如果找到新用人單位,可以把材料轉給新用人單位。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辦理勞動者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移交手續”,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辭職後的規定期限內, 轉移員工的社會保障關係,而不是要求員工離職。換言之,隨著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的終止,用人單位不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勞動者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在找到新的用人單位後繼續繳納社會保險,還是根據自雇者的身份繳納社會保險。
能夠找到乙個單位來隸屬是件好事,但在找到之前,建議自己支付。
1、勞動合同終止書如何填寫。
《解除勞動合同登記表》中的個人資訊由個人填寫,用人單位資訊由用人單位填寫。
終止和終止勞動合同的原因請參考以下標準原因之一:
個人辭職、個人申請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含合同期滿、撤銷用人單位、解散、責令關閉、吊銷營業執照、破產; 退休、死亡等),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包括企業經濟裁員等)。
勞動者辭職後,用人單位應當在規定時間內轉移勞動者的社會保障關係,而不是要求勞動者離職。 換言之,隨著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的解除,用人單位不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勞動者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在找到新的用人單位後繼續繳納社會保險,還是根據自雇者的身份繳納社會保險。 用人單位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辦理勞動者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移交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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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公司不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在另一家公司工作,可以繳納五險一金嗎?
您好,什麼情況?
我想離職但公司不寫申請書申請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我想問一下,如果我不解除勞動合同,我還能把五險付給另一家公司嗎?
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勞動合同法》對此有明確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就是我不想做,我想和公司解約,但公司拒絕了,怎麼辦,我不敢走,也不能再交出來了。
只要員工提前 30 天提交辭呈,屆時僱傭關係將自動終止。
即使您沒有獲得終止僱傭合同的證明,也不會影響您的求職。
如果公司沒有及時為您辦理社保轉移手續,給您造成損失的,您可以要求賠償。
不是怕影響我的求職,而是怕其他公司能在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支付五險。
如果您沒有及時出具終止證明,導致新公司無法及時向您支付社保,您可以向原公司索賠!
我沒有寫申請,因為我告訴他們他們不會給。 因此,申請不能寫,勞動合同不能解除,我可以去其他公司嗎? 其他公司還能為我支付社保嗎?
按照規定,公司勞動合同不解除,社保不解除,下家公司不能繳納社保費。
但這種情況基本不存在,公司也沒那麼傻。
如果你不上班,你也要交社保,所以只要這邊停下來,新公司就可以交社保。
好的,謝謝你,老師。
不客氣,祝你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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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親愛的,我很高興為您回答,不,我沒有辭職,新公司不能重新交接,因為我沒有經過社保轉移手續。 一般情況下,單位人事部門會安排人員到失業保險代理機構辦理離職員工解除勞動關係的備案手續,並提出備案審查意見,解除離職員工的社會保險關係,同時對離職員工的公積金進行封存。
離職員工需要轉移公積金的,由人事部門按照新規定進行轉移,需要提取的,由員工自行處理。
如果第一單位不解除勞動合同,第二單位可以支付五險嗎?
親愛的,我很高興為您回答,不,我沒有辭職,新公司不能重新交接,因為我沒有辦理社保手續。 通常,單位人事部門會安排人員到失業保險代理機構辦理離職人員勞動關係終止解除備案手續,並提出備案審查意見終止職工社會保險關係,同時封存離職職工公積金。 離職員工如需轉移公積金的,人事部門會根據員工提供的新資訊進行轉移,如需提取的,由員工自行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同時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移送和社會保險關係手續。勞動者應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交接工作。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工作交接完成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儲存至少兩年,以備日後參考。
勞動合同終止證明:
勞動合同期限為 XX-XX-XX-XX-XX-DD。根據《勞動法》等規定,公司特此終止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無限期),並經證明。 >>>More
合同的終止,即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是指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的消滅和客觀上的終止。 合同的終止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合同終止是指合同有效訂立後,因一方或雙方意思的表示,消滅債權人因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債務的行為。 >>>More
解除勞動合同是解除勞動合同當事人之間勞動關係的一種手段,屬於勞動合同制度的內容。 辭退是對違反勞動紀律和企業內部勞動規章制度的員工的行政處罰; 除名是處理行政處理的一種方式。 兩者都屬於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內容。 >>>More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