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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 38 例,。
您可以未經雇主同意單方面終止合同,也可以要求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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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搜尋您所在省、市、自治區的《工傷保障條例》和《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細則》。 有些規定在地方法規中是具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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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工傷保險條例》,保障因工受傷或因工病患職業病的職工得到醫療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和職業病預防,分散用人單位工傷風險。
它於2003年4月27日頒布,並於2004年1月1日施行。 新版本於2010年12月8日在第136次常務會議上獲得通過,並於2011年1月1日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私營非企業單位、協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以及有職工的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全體職工或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他們的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私營非企業單位、協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和其他組織的職工以及工商個體戶的職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有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簡單來說,只要有合法的勞動關係,老闆就有義務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員工有權要求老闆為自己購買工傷保險。
國家根據工傷風險程度確定不同行業的差別費率,根據工傷保險費的使用情況和工傷發生率確定各行業的多個費率等級。 行業差額和行業內費率等級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制定,經批准後予以公布實施。
由於不同的就業風險,不同的行業有不同的費率。 例如,在建築行業,就業風險較高,比率高於普通行業。
工傷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支付。 個人沒有資格參加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用、伙食補貼、交通住宿、殘疾裝置費用、生活護理費用、殘疾津貼和殘疾津貼、醫療補貼、喪葬補貼、養老和工傷死亡補貼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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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細則》內容主要包括:一般規定,包括工傷保險**、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考核、工傷保險福利待遇、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 附則; 決定; 和修訂後的答案。
《工傷保險條例》主要是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勞動者及其親屬在工傷事故或特殊情況下受傷,或因職業病喪失工作能力或死亡時,可以得到國家和社會的物質援助。
擴充套件材料。 1. 什麼是工傷?
工傷又稱工傷、工傷、工傷、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因不利因素和職業病而遭受的傷害。 2007 年,美國有 5,488 人死於職業傷害,49,000 人死於工傷。 美國國家職業安全與健康局(NIOSH)估計,2007年有400萬美國工人遭受與工作有關的非致命傷害和疾病。
2014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2.工傷的定義。
工傷的範圍是認定工傷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規定。 各國和各地區的工傷保險法和國際勞動公約關於工傷範圍的規定,主要要求有以下立法模式:一般立法模式、列舉立法模式和混合立法模式。
我國《工傷保險條例》對工傷範圍採用列舉立法模式,通過肯定和否定相結合的列舉,明確了我國《工傷保險條例》中應規範的工傷範圍。
3.確定工傷的四個條件。
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工作原因、主觀過錯。 主觀過錯的解釋是,即使勞動者有過失或重大過失,除非勞動者故意造成事故傷害,否則仍被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或其遺屬在遭受意外傷害或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工作能力、在工作中或者特定特殊情況下死亡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物質援助的社會保險制度。 >>>More
1.區別如下:
1、保險性質不同:意外保險是商業保險,保險人與被保險人的關係完全是自願的工傷保險屬於社會保險,是強制性的,用人單位必須按照規定為勞動者投保,否則就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