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用車附屬於運輸公司是否違法?

發布 社會 2024-02-11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林某凱,土生土長的閩清人,買了一輛乘用車,在福建華為汽車運輸集團****閔清分公司經營。 沒想到,客車撞傷了一名騎電單車的男子,那麼醫療費用應該由誰來“支付”呢?

    2007年12月30日,一輛乘用車在民慶縣123號公路上撞上一輛電單車,車主謝某彥受傷,被認定為9級殘疾。 民清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公交車司機負全部責任。

    華為汽車運輸集團****民清分公司認為,該公交車是專用客運班車,該車由運營商林某凱購買。 根據我國當前運輸市場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公司名義註冊,公司提供經營資質,林某凱獨立經營客運。 如發生交通事故,林某凱應予以賠償,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民慶法院認為,林某凱是該客車的實際駕駛人,對事故負有全部責任,應承擔全部民事賠償責任。 運輸公司作為所屬單位,負有監督管理義務,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法院遂判令林某凱賠償15萬餘元,除已支付的3萬餘元外,甄哥應一次性賠償謝某彥11萬餘元。 華為汽車運輸集團****民清分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據了解,本報此前曾報道過類似案例(詳見6月15日A6版)。 福建冰峰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建民認為,現在很多運輸車輛都附在運輸公司身上,運輸公司收取一定的管理費。

    近年來,對鉸鏈車事故的法律解釋不斷變化,一般判斷是運輸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法律界認為,這取決於公司收取的管理費的數額,如果這個數額很大,權利義務應該是平等的,除了連帶責任外,運輸公司還必須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扣押的形式不影響車主,貨車仍屬於車主。 從屬關係是一種債權關係,不影響車輛的所有權,車輛根據購車合同和車輛登記歸原所有人所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11條。

    以關聯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機動車輛由發生騷亂的一方負責的,主辦方和關聯方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機動車登記條例》第五條。

    首次申領機動車號牌或者駕駛證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居住地車輛管理處申請登記。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總結。 <>

    您好,親愛的,很高興回答您的<>

    親卡車隸屬於公司,車主屬於投資者。 車輛從屬關係是指車主以取得營業執照的運輸公司或計程車公司的名義登記車輛登記,車主以公司名義經營,並定期向公司繳納一定的管理費。 車輛有名義上的和實際的車主。

    名義上的所有人雖然是名義上的所有人,但它並不具有所有權的四種權力,即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 因此,附屬車輛的所有權屬於贊助商。

    卡車隸屬於公司,車主屬於誰。

    您好,親愛的,很高興回答您的<>

    親卡車隸屬於公司,車主屬於投資者。 車輛隸屬關係是指車主以取得營業執照的運輸公司或計程車公司的名義登記其車輛戶口,車主以公司名義進行銷毀,並定期向公司繳納一定的管理費。 車輛附在名義車主和實際車主身上。

    名義上的所有人雖然是名義上的所有人,但它並不具有所有權的四種權力,即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 因此,附屬車輛的所有權屬於神鉛的贊助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條:動產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之日起生效,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條:船舶、航空器、機動車輛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善意的第三人進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十四條

    當事人以從屬關係形式從事民事活動,當事人要求關聯人、關聯人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的,關聯當事人和關聯親屬以朋友身份共同訴訟進行辯護。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法律分析:在關聯關係中,關聯大貨車的各項稅款、保險、年檢的繳納均以關聯公司的名義進行,關聯方以關聯公司的名義進行民事行為,在司法實踐中,關聯單位在關聯費範圍內承擔有限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事故發生後實際車主所屬單位是否應當承擔責任的答覆》 1.關於機動車登記的性質 機動車登記不是所有權登記。公安部在給最高人民法院執行辦公室、研究室的答覆中認為:

    公安機關辦理的機動車登記,是是否允許機動車上路行駛的登記,不是機動車所有權的登記。 “2.關於扣押非營運車輛 有地方明確規定違章,車主和關聯人分別處罰。商用車加盟是目前常見的經營模式,是特殊時期大部分地方的權宜之計,是默許合法合規的。

    但是,非商用車牌照的編制違反了戶籍管理規定,如山西大同的規定:“機動車附戶的,對車主和被附人分別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機動車可以暫時扣押,直至辦理變更手續為止。 “3.關於加盟費和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湖北省高階人民法院、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均出台了解釋意見,認為關聯車輛經營權益被收取的,關聯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法律分析:所有權歸車主所有,形成車輛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狀態。 因此,雖然該車隸屬於物流公司,但該車的所有權並未發生任何變化,仍歸車主所有。

    這取決於車輛的實際所有者,如果關聯人能夠出示證據證明車輛是自費購買的,但只是附屬於運輸公司,則番茄褲不會用於償還運輸公司的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11條 以關聯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由機動車一方當事人負責的,發起人與關聯方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貨車隸屬於公司,是一種常見的運輸方式,車輛的所有權通常由其實際出資人承擔,但在發生交通事故時,受害人有權要求車主和關聯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條:動產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之日起生效,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條:船舶、航空器、機動車輛物權的設定、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用於對抗善意的第三方。

    《最高人民法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解釋》關於適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第五十條:當事人以從屬關係形式從事民事活動,當事人要求關聯人、關聯人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的, 關聯人和關聯人應當是共同訴訟當事人。

  7.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車輛扣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車輛隸屬關係是指個人購買車輛,依附於客貨運輸企業,以企業名義開展客貨運輸業務。 所附車輛的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因此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不能證明其無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百一十一條 以從屬關係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由機動車一方當事人負責的,發起人與關聯方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相關回答
8個回答2024-02-11

運輸方式。

1.鐵路冷藏貨櫃。 >>>More

23個回答2024-02-11

沒關係。

乾式運輸,又稱無水運輸方式,是將水冷卻到魚蝦生命活動暫停的溫度,然後脫水運輸,到達目的地後再將魚蝦放入水中,它們可以再次醒來。 在脫水狀態下,其壽命可持續24小時以上。 這種運輸方式不僅大大提高了魚蝦的新鮮度,而且可以節省運費,幹運是一種比較理想的運輸方式。 >>>More

13個回答2024-02-11

2018年最新工程師**表。

**浮! 請致電我們了解詳情! >>>More

14個回答2024-02-11

還行。 葡萄酒可以帶上車,因為它不是易燃易爆物質,只有酒精是違禁物品,不能帶上車,紅酒的燃點很低,不會造成危險,帶上車是沒有問題的。 >>>More

4個回答2024-02-11

法律分析:本規定適用於違反交通部、交通部等部委(委)聯合頒布的道路運輸管理規章制度的處罰。 為規範道路運輸行政處罰,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保護道路運輸經營者、客船、貨主等各方的合法權益而制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