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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非常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例,新手司機過來看看,學習一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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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是否是刑法所指的交通事故後逃跑,是指行為人的行為構成交通事故罪的前提,目的是逃避法律追究和逃跑,而不是逃避民事賠償。
2、交通事故罪是否需要與責任事故相比較,特殊情況下是否屬於犯罪(見《司法解釋》第一條所述犯罪)。
3、醫療費用不計入直接財產損失。
4.雙方是否屬於重大交通事故責任尚需比較,如果僅製造未達到嚴重和直接財產損失30萬元,則不屬於重大交通事故的刑法範圍。 (見:《犯罪司法解釋》第2款)。
5、我個人認為,犯罪人的行為只有在能夠達到犯罪程度的情況下,才能構成交通事故的違法行為(這在理論上和實踐上是不同的)。 當然,有時不要因疏忽而造成嚴重傷害並構成《道路交通法》管轄範圍之外的許多事故的犯罪。
6、“檢驗”與“保險”關係確認的負債。
7、受害方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行為人承擔刑事責任(“自訴公訴”除外)。 在點球大戰中,沒有“犯罪”和“過失致亂”的移植,屬於交通事故的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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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單車司機在線路上行駛,屬於嚴重違法行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過錯,必須承擔主要責任!
2、如果箱式貨車不能保證安全車速,事故發生後傷者未獲救,應向交警部門報案,棄車逃跑,並應承擔次要責任!
3、貨車也有責任,在強制交通保險方面,造成他人死亡的,賠償金(包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贍養費、子女撫養費等)應由每位貨車司機全額承擔。 如果實際計算的賠償額超過11萬,再按責任承擔,每人承擔超出部分11萬的11萬+30%。 如果不超過110,000,則需要全額承擔,並且沒有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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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乙向甲索賠,可賠償的是全部醫療費用(按醫院賬單計算)損失工費(住院期間,醫生證明醫生出院後需要休養的時間應為3個月以上)、護理費、交通費、 醫院餐費和適當的營養費。如果B的月薪有證據證明確實是10000元,那麼向A索要50000元也不算過分,因為**期間是3個月30000元,以及護理費、醫療費等其他費用。
2、乙的保險,如果是商業保險,與甲的賠償責任無關,甲應該如何賠償,因為這個保險是乙買的,甲的責任不能因為乙的個人行為而減少,除非保險是甲為乙買的。
1、乙、丙有兩種選擇:一種是要求老闆申報工傷,為他們申請工傷賠償(如果老闆已經為乙、丙繳納了工傷保險,則由工傷保險機構負責賠償; 若工傷保險未繳納,由老闆賠償所有費用);二是以侵犯個人健康權為由,要求甲賠償。
2. 如果您選擇工傷賠償:
1)老闆應在事故發生後30日內向公司所在地勞動局報告工傷情況;如老闆未在上述期限內報告工傷情況的,乙、丙應當在事故發生後一年內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2)拿到工傷證明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確定傷殘程度,然後要求賠償,可以要求賠償,包括:住院期間的醫療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貼、住院期間的工資、住院期間護理人員的費用等,如果出院後需要停工休養, 停工停薪最多12個月,公司還應支付相關工資和護理費用。在評估殘疾程度時,根據不同的等級還有其他福利。
3、若以交通事故為由向甲索賠:如果當時沒有報警,也沒有公安機關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證明,現在要起訴賠償,只能找證據證明甲負全部責任(建議現在報警, 交警會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然後協商失敗起訴法院解決,當你向甲要求人身傷害賠償時,你可以要求支付所有的醫療費用、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餐費、適當的營養費等。
至於以後拆鋼板的第二次手術費用:如果現在能開到醫院證明二次手術的費用,現在可以起訴索賠; 如果沒有證據,可以等到以後再進行第二次手術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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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可以被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按照工傷賠償程式的規定,通過工傷程式申請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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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認定為工傷,可申請工傷認定,向勞動部門提出申請。
2、配合交警介入,處理交通事故。
3.老闆應根據受傷程度確定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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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兩年來,太原市累計發生涉及小學生上下學的交通事故242起,造成36人死亡、181人受傷,即每天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每20天就有2名小學生死於交通事故。 1997年4月18日,太原市規定全市小學生放學時要戴小黃帽,並建立了路隊制度。 1998年6月18日,不幸再次發生,8歲的小學生曹某和朋友一起去上學,下電車繞過車頭,大喊“衝刺流星”衝向校門口,一輛載有12噸石頭的大卡車將曹某撞倒,跑到車輪下。
這起令人痛苦的案件是由於乙個沒有遵循路線的孩子和處於盲點的司機造成的事故而發生的。
2003年發生一起涉及小學生的交通事故。
2月11日14時05分,大興區黃村鎮朗格莊村村民薛新凱(女,7歲)從南向北走過馬路,河北省固安縣謝家屋村司機楊建忠(男,19歲)駕駛農用四輪車從東向西行駛。
3月31日11時55分,河南省瀟川縣小學生楊明亮(男,8歲)在東漢莊子路口南北向南走過高速公路時,被一輛由西向東行駛的李媛媛(女,24歲,北京市公交總公司603隊)駕駛的大型客車當場撞死, 豐台區阜豐橋。
6月7日1時2時30分,房山區下雲嶺鄉銀水村村民李興明(男,8歲)騎著自行車從東向西奔赴房山區方正路潘家莊路路口時,湖北省雄縣小布村村民韓東輝(男,35歲)駕駛一輛小型客車從南向北, 兩輛車相撞。
1 10月8日11時10分,房山區玻璃河中心小學學生劉燕飛(男,9歲)在房山區景寶路劉立店村東向西走過馬路,房山區玻璃河水泥廠職工張海(男,34歲)駕駛兩輪電單車從南向北走, 張某的車頭將劉某撞倒,劉某受傷,於10月1 3日死亡。
10月2 3日1 3時許,通州區浪府鄉馬場村村民郎學軍(女,1 0歲)被河北省湘河縣沭陽鎮滬莊子村村民張鐵泉(男,44歲)駕駛的一輛旅行車從西向東行駛撞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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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時,各方應守住現場報警,及時撥打120(送往醫院**)救治傷者,駕駛機動車上路要有讓路、減速、先停車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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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停不下車,把不了方向把大貨車開到高速公路上的施工區,把施工人員撞死,當場死亡,駕駛證、強制保險、商業保險齊全,他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賠錢要花多少錢? 對方5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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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會員(以下簡稱A)Beverly RLC車型(車內1人)。
事故記錄:20 A在路段駕駛Beverly汽車,自西向東行駛,車速約為40km/h,到達時發現一名行人(以下簡稱B)正從北向南跑過馬路,A採取緊急制動措施,B與A駕駛的Beverly汽車前部相撞並摔倒在地, 貝弗利汽車的前擋風玻璃損壞,前擋風玻璃的上框架和機器蓋損壞。A打電話給122**報警,B站起來坐在路邊,勸說A不要報警。
大約5分鐘後,B自行離開現場,向西走去。 A與122**接通並說出事故真相,但鑑於B已經離開現場,122要求A向交通支隊**報告事故。 A**在報案後立即移動車輛,並親自到交警分隊報案。
當晚,交通支隊事故科扣留了事故車輛、駕駛執照和A的駕駛執照。 等乙去報案,但直到第二天中午仍未出現乙的身影,交警將肇事車輛及相關手續交還處理事故的民警,並簽字批准。 七天後,B的子女和事故目擊者向交車隊報案,並帶來了醫院的相關證明,稱B已經71歲了,事故造成腿部骨折和3根肋骨。
警務人員前往B家中核實情況,B描述的事故與A完全相同,警務人員於同日確定事故責任。
事故責任認定:B在上述時間和地點從北向南橫穿車行道,A駕駛一輛客車自西向東,乘用車前部撞到B的身體,B受傷,乘用車受損。
經調查:乙橫穿高速公路不讓機動車行駛,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七條第一款"車輛和行人必須各行其道。
通過道路的車輛或行人應優先在自己的車道上行駛的車輛或行人"規定; a. 駕駛車輛未確保安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如果本條例中沒有規定,車輛和行人必須按照確保安全的原則通過"規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如果雙方的違規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中起主要責任的一方應當承擔主要責任,另一方應當承擔次要責任"並確定乙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a. 對本次事故承擔次要責任。
溫馨提示:(1)雖然乙在這次事故中獨自離開了現場,但作為乙個普通的當事人,心態一定是多一事總比少一事。 但是,甲必須親自向交通隊報告事故,並說明事故已得到警察的批准。
否則,在手頭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一旦乙去報案,誣告甲逃跑,而甲沒有證件,就很難把事故說清楚。
2)本次事故中車輛的損壞明顯是由與人碰撞造成的,如果沒有交車隊的事故證明,則無法陪同受損車輛的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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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當事人的陳述和審查確認的證據,本院確認了事件的經過、責任認定以及Sum小巴的保險狀況。
另查明,事發後,周到市某人民醫院**住院共28天,共產生住院醫療費和門診醫療費(不包括整體方案支付的元)。2021年9月16日,台州市人民醫院司法鑑定所作出司法鑑定意見:1
被評估人周因左肩鎖關節脫位等導致的道路交通事故接受了手術,目前左肩關節功能喪失了25%以上,構成10級殘疾。 2.建議缺勤期為受傷後180天、受傷後60天、營養後30天。
周花了2100元的鑑定費。
本院認為,公民的生命權和健康權受法律保護。 因過錯侵害公民人身權利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周因此次事故遭受人身傷害,有權獲得相應賠償。
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定賠償責任:(一)承保強制交通保險的保險公司應當在責任限額內先行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第三方保險的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約定予以賠償; (三)仍有缺陷的,侵權人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本案中,何國林對事故承擔全部責任,其駕駛車輛由人民金融保險泰興公司投保,並投保了強制交通保險和商業保險,因此周的損失應由人民金融保險泰興公司在強制交通保險責任限額內全額賠償,超額醫療費用的10%為非醫療保險藥品, 由何國林承擔,其餘損失由人民金融保險泰興公司承擔。
死亡賠償金是按照當地收入標準計算的,需要注意的是,城鄉家庭的賠償標準不同,城市地區會高很多。 您的汽車投保了強制交通保險和第三方責任保險,這將幫助您解決許多問題。 死亡保險公司也必須提出索賠。 >>>More
法律分析:保險欺詐是欺詐,要承擔民事責任,如果發現較輕,則罰款,重者將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規定,個人實施保險詐騙罪,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和/或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情節嚴重的, 處五年以上十萬元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More
發生了交通事故,這是沒有人願意發生的事情。 當發生交通事故時,不要驚慌失措,注意保護現場,及時報警和急救,使交警部門能夠查明交通事故原因並確定雙方的責任,當事人或受託人當時在現場及時向交警部門反映事故的真實情況。 這有利於當事方之間的責任分離。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