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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產業是指以創意人才和創意企業管理者為勞動要素,以創意園區為土地要素,通過形象思維和藝術手段創造新的設計方案和規劃方案,並將其成果推向市場獲取回報的新興產業。 以創新為核心,以智財權為重要支撐,實現文化與經濟的有機結合,是產業結構調整公升級的重要戰略產業,涉及文化藝術、經濟城鄉建設等領域、廣告、設計、影視製作等行業,是適應新發展格局的新渠道。 抓住新的核心要素,構建全球經濟、科技、文化新背景下的新產業結構。
一般來說,創意產業可分為5個重點產業,涉及38個中型產業和55個子產業。 五大重點產業如下:(1)研發設計創意主要是指與工業生產和計算機軟體相關的研發設計活動。
包括工業設計、工藝美術設計、軟體設計、服裝設計、產品設計、包裝設計、計算機動畫設計、廣告設計、研發與實驗開發等10個中型行業,21個子行業。 (2)建築設計創意主要是指與建築和環境相關的設計活動。 包括工程勘察設計、建築裝飾裝修、室內設計、城市綠化設計等3個中型產業、5個子產業。
3)文化傳媒創意主要是指文化藝術領域活動的創作和傳播。包括文藝創作與表演、廣播電視、電影製作、音像製作等9個中型產業和9個子產業。 (4)諮詢策劃創意主要是指為企業和個人提供各類商業、投資、教育、生活消費等諮詢策劃服務的活動。
包括市場調研、諮詢、會展服務、市場調研等9個中型行業,12個子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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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產業,又稱創意產業、創意產業、創意經濟等。 指從個人的創造力、技能和才能中獲得發展動力的企業,以及通過利用智財權創造潛在財富和就業的企業。 它通常包括廣告、建築、藝術和古董市場、手工藝品、時裝設計、電影和視訊、互動式互動軟體**、表演藝術、出版、軟體和計算機服務、電視和廣播等。
此外,它還包括旅遊、博物館和畫廊、遺產和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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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產業,又稱創意產業等。 指從個人的盲目創造、技能和才能中獲得發展動力的企業,以及通過利用智財權創造潛在財富和就業機會的活動。
發達國家的創意產業可以定義為具有自主智財權的創意內容密集型產業,具有以下三層含義。
1.創意產業來源於創意和智財權,因此也被稱為智財權產業。
2、創意產業來源於科技、經濟、文化的融合,故創意產業也被稱為內容密集型產業。
3.創意產業為創意人士施展創意提供了基礎文化環境,因此常與文化產業概念交織在一起。
創意產業種類繁多,通常包括廣告、建築、藝術和古董市場、手工藝品、時裝設計、電影和視訊、互動軟體、表演藝術、出版、軟體和計算機服務、電視和廣播等。 此外,還包括旅遊、博物館和畫廊、遺產和體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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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產業的定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的創意產業是指文化創意產業,狹義的創意產業是指利用創意智慧進行研究、開發、生產和交易的各個產業和環節的總和。
對於行業來說,與行業不同的是,行業往往涉及幾個行業,目前我們經常提到行業有戰略性新興產業,包括製造業等,行業的概念是包容的,任何事物都可以以行業命名,而且這些行業很多都是相互交叉的,到目前為止, 國家沒有明確一些行業的具體範圍,比如乙個環保企業,他屬於環保行業,如果以大型環保裝置為主,同時也屬於先進裝備製造業,這樣的問題還有很多。
至於創意產業,之前的概念已經很清楚了,但現在有很多地方與其他產業有很多交集,導致產業之間缺乏明確的界限,比如創意產業和文化產業的混淆。
所以,我個人覺得沒有必要糾結於具體的概念,只要你了解這個行業是做什麼的,但是如果要統計一些資料,那就比較麻煩了,這樣的資料很難獲得,而且一般都是近似資料。
文化創意產業是指依靠創意人的智慧、技能和才能,借助高科技創造和提公升文化資源,通過智財權的開發和運用生產高附加值產品,具有創造財富和就業潛力的產業。 教科文組織認為文化和創意產業由三個組成部分組成:文化產品、文化服務和智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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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影視傳播...... 文化產品比較一般... 而且,文化產業在產業中是沒有限制的,那麼這個學科的範圍在哪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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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缺乏開放性不完美 缺乏創意是現階段我國影視文化創意產業的基本問題,而造成這一問題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開放政策不完善。 這表現在激勵和保護創造力的政策的價值取向、政策重點和政策工具的偏差。 1.政策導向偏頗。
影視文化創意產業是具有思想屬性、社會文化傳承和經濟價值的特殊產業,在政策的價值取向上具有綜合性,因此充分考慮政治、經濟、文化和個人價值的權重尤為重要。 然而,縱觀中國影視政策的逐步轉變,其價值觀要麼過於偏向於政治價值,全部基於宣傳和教育,要麼更傾向於經濟價值,全部基於市場收益,這顯然在一定程度上滋生了創意爆發的各種障礙。 2.政策重點的偏差。
影視創意是一種極其脆弱而珍貴的稀缺資源,需要開放寬鬆的政策環境,因此政策的重點要稀疏,不能受阻。 但是,由於我國影視政策的形成長期遵循自上而下的制定和實施方式,人們對日益多樣化、多元化的市場需求和產業組織認識不足,使得政策安排顯得更加規範化、限制性較強,鼓勵和支援力度較弱。 換言之,與包含激勵和支援的政策相比,禁止、限制和批評的政策相對較多。
不僅如此,還有一些支援性政策,這些政策沒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往往侷限於有原則的口號,以及強調有形而不是無形、強調集體而不是個人的現象。 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創造力的自由發揮。 3.有偏見的政策手段。
如今的影視行業,是乙個極具創意的產業。 市場規律和經濟規律是其繁榮發展的基石,其執行和調節方式應以市場和法律手段為主,行政手段為輔。 當前,我國影視文化創意產業的政策手段較為階段性,對策是意見、法規、通知、措施等行政手段,具有權威性、強制性、穩定性和合法性的經濟法律手段相對較少。
特別是在版權保護方面,嚴重缺乏剛性有力的經濟法律手段。 事實上,僅靠自上而下的行政措施很難阻止當前侵犯創造力的利潤驅動的不法行為。 更多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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