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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申請結婚證,您必須攜帶您的戶口簿、身份證原件,當然還有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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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雙面:1省級證書2戶口小冊子(含首頁)或戶口卡(個人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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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只帶自己的一頁加上身份證和戶口登記證,就可以拿到證明,如果沒有戶口證,必須有戶口戶口的那頁才能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六條 一男一女完全自願結婚,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在野外通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男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
第1050條:結婚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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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你沒有。
準備結婚登記材料:
1)雙方戶籍簿;
2)雙方身份證;
3)雙方合影留念。
婚姻登記地點的選擇:一男一女需要辦理結婚登記的,應持所需證件共同向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區、縣民政局(或鎮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如果雙方不在一起,可以去男方戶籍所在地,也可以去女方戶籍所在地。
婚姻登記:攜帶上述所需材料後,雙方直接到民政局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各自填寫乙份《婚姻登記申請書》,然後雙方在《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中的《宣告書》上簽字並按手印。
證書:證書材料齊全,考試合格後工作人員會現場登記,工作人員蓋上公章後,會非常鄭重地向新婚夫婦頒發結婚證。
注意:您必須達到法定年齡。
檔案必須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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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辦理結婚登記,雙方需攜帶戶口簿、身份證、結婚檢驗證原件到戶籍所在地之一的民政局辦理。 戶籍簿的原件是整個戶籍簿,其中自然包括主頁和我自己的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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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記條例》第七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婚姻登記當事人出具的檔案和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有關情況。 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未辦理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雙方只需自帶賬號頁面即可。
申請結婚證需要身份證和戶口簿,即可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 一男一女欲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民法典》第1049條 一男一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可以變更,只要拿著戶口本和身份證到當地公安機關辦理,說明原因,按照程式辦理即可。 至於流程有不麻煩,每個地方的效率都不一樣。 如果涉及檔案、保險等,一般不需要,需要出具證明時,只需拿乙份戶口簿影印件和改名證明即可。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