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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本質是通過對犯罪行為的抽象劃分,規定可能的犯罪規模和型別,確定可作為犯罪處理的行為範圍,為一定時空的犯罪認定提供統一的形式標準。
刑法分為廣義和狹義。 廣義的刑法是所有刑事法律規範的總稱,狹義的刑法僅指刑法典,在中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如果刑法與廣義刑法和狹義刑法相聯絡,刑法也可以分為普通刑法和特別刑法。 普通刑法是指具有普遍適用效力的刑法,其實就是刑法典。 特別刑法是指只適用於特定人物、時間、地點和事件(犯罪)的刑法。
在我國,它也被稱為單獨的刑法和附屬的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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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現代化的本質和基本內涵主要是刑法結構的現代化。
刑法典的結構,由犯罪和刑罰兩個方面組成。 組合有四種形式,理論上和實際上有兩種:
1)嚴而不嚴(刑法網嚴,刑罰不嚴);
2)嚴厲但不嚴格(懲罰嚴厲,刑法網不嚴)。
罪與罰的關係不是簡單的因果關係,而是一種複雜的矛盾關係:相互依存、相互排斥。 罪是有機體,懲罰是神經。 刑法的結構由刑事支部結構和刑支部結構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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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通過對犯罪行為的抽象劃分,為一定時空內的犯罪認定提供了統一的形式標準,規定了可能的犯罪規模和型別,確定了可以作為犯罪處理的行為範圍。 在實踐中,這種劃分犯罪的功能取決於法律實現的動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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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本質是什麼? 法律的本質:法理學應該在那裡。 想象一下,如果沒有刑法,你基本上可以得到刑法的精髓,會發生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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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功能上講,刑法的價值在於最大限度地實現公民的合法權益,這表現在保護無辜人民和懲治破壞刑法保護的合法權益者兩個方面。
刑法是統治階級通過立法者以法律的形式體現其意志和利益,立法者制定的刑法的價值取向體現在刑法的規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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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的公平性中心不同:古代刑法主要保護實質公正,忽視程式公正; 在現代,兩者兼而有之。
現代刑法在執行中採用制衡概念,將司法權分開。
不同的懲罰型別:古代的懲罰是嚴厲的,懲罰的種類很多,其中有些是極其殘忍的; 現代懲罰更加人道。
古代採用審判結構,法官一生集偵查、控告、審判的職能於一身,如聽獄五聲; 現代刑法採用權威原則,將訴訟主動權委託給國家專門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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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則是什麼? 謝謝。
我是大一新生,所以我要問你我的法律作業,謝謝。
刑法是國家的基本法律之一,是規定犯罪和處罰的法律的總稱。 具體來說,它是掌握國家權力的階級根據階級的意志,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對犯罪者施加何種懲罰,以維持其統治的法律的總和。
我國刑法規定的基本原則如下。
1 合法性原則。 《刑法》第三條規定:“法律明確規定行為為犯罪的,依法定罪處罰; 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判刑。 ”
2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刑法典》第4條規定:“在對犯罪適用法律方面,人人平等。 任何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這是《憲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在刑法中的具體體現。
3.罪罰比例原則。 《刑法》第5條規定:“刑罰的輕重應與犯罪人所犯的罪行和所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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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不是刑事強制措施,而是刑事執法措施。 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五大刑事強制措施:造謠、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
如果法院判定有罪的人有罪,則懲罰是一種特定形式的刑事責任。
刑法第五十三條 罰金在判決規定的期限內一次性或者分期繳納。 如果在期限屆滿時未付款,則付款應為強制性付款。 不能足額繳納罰款的,人民法院院長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時,應當追回。
因災害或者其他原因確有支付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酌情延期、減免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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