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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其他情況,一般是半年左右的拘留。 具體如下:
群眾集打一次,參加人數少,無輕傷,社會影響小的,對頭目判處一年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者判處一年有期徒刑或者管制;
打架次數每增加一次,刑期增加六個月; 每增加一次輕傷,刑期根據傷害程度增加六個月至一年;
每增加一次輕傷,刑期就會增加兩個月。 社會影響較大的,加重基準刑六個月或者公升級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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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人群鬥毆構成輕傷的,被告應當賠償被害人支付的**、**等合理費用,如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以及因失去工作造成的收入損失。 被告人仍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作出民事賠償後,依法受到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集鬥毆的,對參與鬥毆的首領和其他積極參與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參與活動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分子,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眾打架;
2)聚眾鬥毆,人數眾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
(三)在公共場所聚眾鬥毆或者冒充交通要道,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
4)武裝人群戰鬥。
群眾聚集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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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鬥毆中受輕傷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宿費、住院餐費補貼等合理費用,以及因失去工作而損失的收入。
構成犯罪的,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對於人體輕傷的鑑定,標準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堅持實事求是原則,以傷害因素和可能引起的併發症為依據進行鑑定。 對人體損傷進行綜合分析,獲得合理且經過公證的鑑定報告;
2、在鑑別損傷可能引起的併發症或後遺症時,不要考慮過多,重點放在當時損傷的鑑別上;
3.在評估肇事者的組織、器官或面部疾病時,應注意考慮傷害的後果。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喪失工作賠償額,根據受害人損失的時間和收入確定。
損失的時間是根據受害者收到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的。 受害人因受傷致殘繼續缺勤的,可以按傷殘日期的前一天計算缺勤時間。
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則根據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失去工作補償。 如果受害人沒有固定收入,則根據其過去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被害人不能提供證據證明其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參照起訴地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同行業或者類似行業從業人員的平均工資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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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鬥毆罪除負刑事責任外,輕傷僅承擔行政處罰和民事責任。 賠償標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執行,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受害人因醫療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因失去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損失; 包括醫療費用、誤工費用、護理費用、交通費用、住宿費用、住院膳食補貼、必要的營養費用。受害人因受傷致殘的,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受害人因生活需求增加和喪失工作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損失而發生的必要費用,包括傷殘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受撫養人生活費以及必要的費用; 護理費用,以及因護理和繼續護理而實際發生的隨訪費用。
聚眾鬥毆罪,是指聚集一群人互相鬥毆,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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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打架對胡倩造成輕傷的,被告應當賠償被害人支付的**、**的合理費用,如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以及因失去工作造成的收入損失。 被告人仍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作出民事賠償後,依法受到處罰。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情況的解釋》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
在附帶民事訴訟中作出判決時,被告應當支付的賠償金額應當根據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並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確定。
犯罪行為致使被害人受到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合理費用,以及因失去工作造成的收入損失。 造成被害人致殘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用品費等費用; 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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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 聚眾打架致輕傷屬於治安案件,不構成刑事犯罪。 具體而言,公安機關應當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一)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金; 2.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92條.
聚集群毆的,對頭目和其他積極參與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頭目和其他積極參與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眾打架;
2)聚眾鬥毆,人數眾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主要交通幹道聚眾鬥毆,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
4)武裝人群戰鬥。盛昌。
如果人群聚集打架,造成嚴重傷害或死亡,則應遵守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34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32條.
關於定罪和處罰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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