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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是不對的,你可以向學校舉報,或者報警,不要以為是懦弱,其實嘲笑你的人就是懦弱的,因為遇到這些事情,是不可能報警的,要麼被動挨打,要麼默默忍受。 這種天賦應該被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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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打基本功。
mms:mms:
散打阻力訓練。
MMS:散打肘部和膝蓋技術。
MMS:散打摔跤和處理。
彩信:散打防禦彩信:
仔細看,你會找到它!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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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保護自己,先把自己練強再考慮打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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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 以**為例。
你有勇氣先走嗎?
最好先去喝一杯。
但結局肯定會很醜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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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爺愛抽萬寶路真是高手中的高手,lz,你給他加分。
我同意先步,凡事都注意先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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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直接的方法。
讓自己更強大。
攻擊。 它是乙個人的頭(最快殺死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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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話要說,慢慢討論矛盾,不要讓矛盾太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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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高婉,簡單有效。 你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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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你的一點點興趣! 打不過,別打! 死戰! 我身體不好,看起來很懶,但我仍然很強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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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喜歡抽萬寶路,沒錯!
那 b 也將是乙個 36 路摔跤手??? 一塊磚頭把他打翻! 他有幾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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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休息吧,打架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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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真的進錯地方了,我只會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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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你去打而不打,不管你有沒有責任,根據具體問題逐案分析。 如果已經履行了勸阻義務,則沒有責任; 否則,就有責任。
一般情況下,參與打架但不打架的人也被視為共犯,這種事情必須從對被毆打人造成的傷害來看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實施共同故意犯罪。 兩人以上犯共同過失罪的,不作為共同犯罪處理; 負有刑事責任的,按照所犯罪行分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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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 根據我國法律,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共同犯罪,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 可以根據犯罪嫌疑人在犯罪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其他具體情況確定量刑。
犯罪嫌疑人能夠主動賠償並取得被害人書面諒解的,可以作為減輕處罰的自由裁量情節。
法律依據刑法
故意傷害、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致人重傷,致其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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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社會生計 >> 法律.
問題描述:我和公司裡有人發生口角爭吵,然後他先是打了我的嘴角,然後用水杯打了我的額頭。 在第二次擊中,我抓住他的手,用水杯給了他乙個頭。 然後他被旁邊的人拉走了! 他打了110,警察來了,把我們帶走了。
當他去派出所時,警察給了他去醫院的證明,他去看醫生。 (他頭部受傷流血)。
我打電話給媽媽交了2000元的押金,才拿到診斷證明去看醫生。 (據事發,已經14個小時了,因為我有面板傷,這麼久都好多了,所以沒去醫院看病)。
現在已經是事發的第二天了,嘴角的傷口已經基本癒合,額頭上只剩下一道黑痕(大概是皮下出血)從派出所出來後,警察一直沒有給我打電話**,只讓我在家等**。
2.如果對方的傷勢是輕傷,**調解,我大概會付給他很多錢(給我乙個最低和最高金額)如果你對調解不滿意,上法庭要花多少錢?
3. 如果他受了輕傷,他還能調解嗎? 如果我上法庭,我只打了他一次,算不算失誤? 最終判決是什麼? 最好的和最壞的......
分析:1、耐心等待警方通知,或者主動找到受害者,給予一定數額的賠償,達成和解。 如果是輕傷或輕傷,情節不是很嚴重,並且您自己已經達成和解協議,一般不會立案。
2、無論是輕傷還是輕傷,醫療費、交通費、誤工費都是必要的。 由你來支付營養和精神傷害。 除了醫療費和交通費,這些都是基於發票的,其他一切都不是固定的,當地的標準和每個法官的自由裁量權都不同。
3、如果是自訴,可以調解。 如果提起公訴,不可能調解刑事責任,但也可以調解民事賠償。
4、您的傷害不是意外傷害,而是構成故意傷害罪,依照刑法的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首先,耙子和刀完全是兩種性質,一種是沒有動機,可以隨意拿走,另一種是有動機的,而且是故意準備的,不管你們誰先打誰,如果用刀,你們就要承擔很大一部分責任,這就好比你在外面被刀劫持,你用槍把對方打死你手裡有一塊磚頭,所以就算你打了別人家,你的責任也不大,你的處境不能構成正當防衛,是你父親挨了打,你要報仇,這又是你的錯,法律上沒有條文說你的親戚被打你去幫忙也叫正當防衛, 你父親挨打之後,你應該及時報警,所以和你沒關係,你什麼責任都拿不了,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