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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校,手機被系主任沒收,沒有理由提起訴訟。
為了加強管理,學校不允許學生攜帶手機上學。 因此,將手機帶到學校,被系主任沒收,是學校行使管理權的正常表現。
同時,學校還有一項政策,即在學期末將手機歸還給學生。 因此,學期結束後,如果系主任仍然沒有返回,您可以向部門主管申請返回。 如果部門負責人拒絕歸還,他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部門負責人歸還被沒收的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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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非常不明智的,學校有規定,你不能把手機帶進學校。 於是手機被班主任沒收了,問題出在自己身上。
您可以通過執行以下操作取回手機:
和班主任談談,讓他把電話還給他,如果他堅決拒絕,就讓家長出面,他要反省自己,保證下次不會再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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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被沒收很不愉快。 但是班主任不會把你的手機留給自己,會在月假或者學期末還給你,等不及了,就跟班主任說好話就行了,官司就太嚴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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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想問這位同學,你知道打官司是要花錢的嗎? 這足以讓你買一手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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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自然能贏,因為個人的合法私有財產是受保護的,但是在這種情況下打官司是必須的,因為官司要經過一道程式,找律師很麻煩,花的錢也夠買一部手機, 你可以和科室主任談談,讓他把手機還給你,如果他堅決拒絕,就讓家長出面,如果不行,就向上級報告,如果還是不行,就撥打110相信科長不怕天地, 教育學生也應使用合法合理的手段,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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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為樓上的幾個人覺得打官司太麻煩了,想收就收,不想還就不還,是無法無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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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學校有規定禁止學生玩手機,你就違反了制度,你就要接受懲罰,當然,學校也是為了學生不要分心,要全心全意做好學習,對自己的未來負責,都是用心良苦,在我看來,沒收手機並沒有錯。 至於是否可以起訴法院供參考,首先,您可以請父母和家人聽取他們的意見。 二是你是否準備好繼續在這裡學習,如果你繼續上學,你不會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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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上講,如果學校規定禁止使用手機,那麼沒收就不違法。 如果沒收不歸還,則可能構成非法占有。 你的情況不足以成為搶劫。
你不必起訴,這還不足以支付法律費用。 從邏輯上講,老師也是為了自己好,跟老師談談或者讓家長溝通,讓老師把手機還給家長。 整個事件還沒有上公升到法律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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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應該有權在規定時間內(如上課、考試時間等)使用手機或帶入考場,違反規則可能會受到系統處罰或取消考試資格。 但是沒收你的手機並且從不給你不應該有這個權利。 但能解決問題,還是解決問題,畢竟訴諸法律是費了很大的功夫,一部手機應該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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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道德上講,你不能上法庭起訴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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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有規定,不能將手機帶入教學區。 他有權沒收手機。 但他必須把它還給你,畢竟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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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不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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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情況要看:如果涉案老師沒收了手機並損壞了它。 如果手機的價值超過5,000,則可以將故意破壞公共或私人財產罪1提交法院。
但估計老師只是嚇唬人,承認錯誤並溝通即可。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損毀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致使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應當立案起訴。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刑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經濟損失的,除依法判處刑事處罰外,還應當給予經濟損失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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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涉及侵權,您可以起訴要求損害賠償。
為了你自己的利益,最好不帶手機學習,而不是隨身攜帶手機。 或者你可以帶乙個非智慧型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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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學校的用意是好的,但做法過於極端,侵犯了學生的利益,可以向有關部門報告情況,並要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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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學校的做法,好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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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教育不收學費,你可以去教育局或者起訴你。 必須支付收費教育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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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學校收學費,不可能不讓你上學,可以去當地的JY部門諮詢一下。 沒有必要走 FL 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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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有家規,國家有國家法律,你先違反學校的規矩,被相應處罰沒有問題,就算你起訴,勝訴的機會也不大,建議你找學校領導,認真誠懇地解釋,認錯,說不定還能挽回, 這比打官司的方式要強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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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由其法人代表參加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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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高人民法院建議的案件中,該學生被學校開除,該學生在一審和二審中敗訴。 該學生的受教育權申請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再審。 最終,他打贏了官司。
首先,我不知道提問者學校的性質屬於什麼:中國的公立學校是按照公立機構處理的。 因此,行政程式。 私立學校被視為民事訴訟。
學校應通過招生手冊保留虛假廣告的證據。 它可以通過訴訟解決。 如需退學,可依照教育部部門規章《普通高校學生管理條例》執行。
如果學校系統超出了規定的範圍。 法院將認定學校的處分不合理,將被撤銷。 這裡必須說明的是,學校制度(普通高等院校)應按照條例的規定制定。
任何違反該條例的行為都是違法和無效的。 該法規相當於上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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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由於你提到的大多數學校的教育情況,法院很難提起訴訟。 您可以向教育部門報告此事,並讓他們審查學校的教學資格和成績。
你的同學已經被開除,學校別無選擇,只能遵守其行政處罰規定。 但是,學校可以起訴扣留您的畢業證書作為訴訟理由,您可以通過行政訴訟渠道。
如果你通過了所有科目並符合畢業要求,學校應該給你頒發畢業證書。
對曠工應有明確的處罰:警告、懲罰或開除。 扣留畢業證不應該是帶有這種行政處罰的監管制度,(畢業證是學習過程和水平完成的證明),所以學校的做法應該缺乏依據,即使學校有扣留畢業證的規定,如果你曠課太多, 但是直接扣留畢業證而不對你進行任何處罰是不合法的,所以你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你還是要請律師幫你做。
有學生起訴學校的成功案例,所以如果你覺得被騙了,就拿法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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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時,我被老師種種體罰,甚至用棍子打我,不是因為我做錯了什麼,而是因為學不了,我太小了,學不了,等我難受的時候,我就要把學校關掉,把打我的老師關進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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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天天告訴我們要打管,結果不出來,就不殺人,也不管。 在某些地方,有沒有人的生命並不重要! 在 X 國家/地區,習慣 X 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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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學生或家長認為學校的師資和教學硬體設施與招生手冊中記載的內容嚴重不符,可以如實向學校校長(副校長)或學校董事會(董事長)報告情況。
如遇學校不予重視,可向學校主辦方報告; 直至將情況報告學校教育、物價、工商、民政等有關行政部門為止; 根據問題的性質和情節的嚴重性,必要時可以向公、檢、司法等有關部門提交起訴材料。
2.如果學生認為學校有錯誤扣留學生的畢業證書或開除,學生或其家長可以向學校上級部門投訴,要求糾正學校的錯誤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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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曠課的看法很清楚,我想當了這麼多年學生的學生應該知道,其實曠課多天是可以開除的。
至於你說的那12點,我真的看不出你能拿出什麼樣的證據來證明你說的話,更清楚的是,如果你就這兩點提起訴訟,那是沒有根據的。 第三個問題是,如果確實有這樣的差異,我可以考慮起訴,畢竟畢業證書明明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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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只起訴同學和家長。
不過開個玩笑,對方不是故意的,是意外,對方只承擔部分責任,具體責任比例要看你們倆當時的狀態。
在學校中,如果年滿8周歲的人是行為能力有限的人,學校沒有過錯,也無須承擔賠償責任,請參照《關於人身傷害賠償的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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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不要打官司,同學不是故意的,就原諒他,他的家庭也很困難,孩子還在上學,建議體諒,原諒和原諒他,不要要太多錢,要大方,大人不要在乎小人,你要原諒人,原諒人, 好人有好回報。
你有沒有告訴你的班主任、父母或以前的好朋友你所遭受的不公正以及你內心的感受? 和他們溝通,聽聽建議或意見,對你有好處,雖然他們的話可能不適合你,會對你產生一些誤解,但比起那些不和你溝通的人,他們更了解你,至少可以和你分享他們的想法。 也許你會從他們的話中得到啟發。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