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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規定,符合有毒有害等特殊型別工作要求的男女員工,可提前五年辦理退休手續。 據了解,1986年9月30日前工作的女合同工可以在50歲退休,相反,9月30日以後工作的女工應年滿55歲才能辦理退休手續。 因此,即使你遇到特殊型別的工作性質,我認為你應該在50歲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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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的退休年齡政策沒有改變,男性仍為60歲,女性為50歲,女性幹部為55歲,女性為55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事務部(1999年)發布的第8號檔案的規定。
一是要嚴格執行國家關於退休年齡的規定,堅決制止違反規定提前退休的行為:國家規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為男60歲、女職工50歲、女幹部55歲。 從事井下、高海拔、高溫、特別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簡稱特殊型別工作)的,退休年齡為男性55歲,女性45歲; 如因病或非工作原因致殘,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為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性50歲,女性4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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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是的。 事實上,按照正常的退休年齡,國家規定的女性員工的退休年齡是55歲,但她們必須在技術崗位或其他崗位上待10年,而男性員工只有在年滿60歲時才能退休。
工作比較辛苦的女工,只要繳納社保滿15年,年滿50周歲,就可以退休。
法律依據:《安置老弱病殘幹部暫行辦法》 第四條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退休: (一)年滿六十歲的男性、年滿五十五歲的女性、參加革命工作滿十年以上的男性;(二)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滿十年以上,經醫院證明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3)因工傷致殘,經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幹部退休後,按下列標準每月領取退休津貼,直至其死亡為止。 符合本條第(一)項、第(二)項條件,參加抗日戰爭革命工作的,按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九十領取。 那些在解放戰爭期間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得到的報酬是他們標準工資的80%。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工作滿二十年以上的,按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領取; 工作滿15年但不滿20年的,按標準工資的70%支付; 工作滿10年但不滿15年的,按標準工資的60%支付。 退休津貼不足25元的,按25元支付。 因工傷退休,在飲食和日常生活方面需要幫助的,按其標準工資的90%支付,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支付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準一般不超過普通工人的工資; 在食物和日常生活方面不需要幫助的人,應支付其標準工資的80%。
同時滿足兩個以上退休條件的,按最高標準支付。 退休津貼不足35元的,按35元支付。 離退休幹部離退休後,其喪葬費、喪葬費、贍養直系親屬的喪葬費應當與因公犧牲幹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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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特別大的區別。 一般視自己的身體狀況而定,如果身體狀況良好,如果能繼續工作到50歲,建議50歲退休,服務五年加上五年的保險基數,加上五年後的平均工資,會比45歲高很多。 當然,你也可以45歲退休,提前5年領取養老金,做點別的事情,這取決於你自己的情況。
但是,從個人繳納社保到45歲退休和50歲退休,養老金是不一樣的。 比如你50歲退休,繳納了25年的社保,每月領取500元的養老金,即每服務一年每月領取100元,45歲退休就是20年的社保服務,每月領取2元的養老金, 也就是說,如果你也繳納社保,你每個月會比45歲退休的人多拿到500元。
法律依據:《職工退休和退休暫行辦法》第一條 企業事業單位、黨政機關、全民所有制團體中的職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退休:
1)男性至少60歲,女性至少50歲,連續工作10年。
2)從事井下、高海拔、高溫、特別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性55周歲以上,女性45周歲以上,連續服役10年。這一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職工相同的基層幹部。
3)年滿50歲的男性和連續工作至少10年的女性,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4)因工致殘,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工作能力。
根據1978年6月印發的《職工退休暫行辦法》和《安置老弱病殘幹部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可以處理下列情形: >>>More
畢竟,工作了二三十年,我感到非常疲憊和虛弱。 我希望早點退休,然後放鬆一下,過上自己喜歡的生活。 沒有生活壓力的人,自然希望能夠長壽。 >>>More